中央财政统筹20%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分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因素法分配到各地区。具体的分配因素和权重为:耕地面积(权重35%)、粮食产量(权重40%)、绩效因素(权重10%)和地区倾斜(权重15%)。耕地面积指标反映各地区的农田水利建设需求,我国80.8%的耕地分布在中西部地区,该指标体现了对中西部地区的倾斜。粮食产量指标反映各地区粮食生产贡献程度,体现了对粮食主产区的倾斜。绩效因素指标反映各地区上一年度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情况,体现了对各地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激励。地区倾斜因素主要体现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将上述各项指标作为资金分配因素,既有利于激励粮食主产区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也有利于引导各地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