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审批具备新闻登载业务资质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06022
  首页 -> 正文


广西:综合执法 促进和谐发展

  □本报记者 骆远柱

  2012年6月,广西钦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办公室电话铃声骤然响起,群众来电举报,称有多艘采砂船只进入钦江青年水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采砂。接到举报后,水政支队紧急行动,及时组织市、区、镇三级执法人员共50多人,通过堵、围、追等方法,经过8个多小时连续奋战,抓住了所有违法采砂船,制止了违法采砂行为。这是广西水行政主管部门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一个案例,也是广西水利综合执法的一个缩影。

  自水法修订颁布实施以来,广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水利综合执法工作,通过严格执法和强化服务,努力实践依法治水,为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明确思路 调整职能

  开展水利综合执法之前,水资源执法、水土保持执法、水工程执法等工作由水利部门内相应的职能部门承担,执法职能分散,出现“执法主体重叠,执法面孔混杂”的多头执法局面。在推进水利综合执法过程中,广西按照“明确思路,调整职能”的原则,坚持相对集中行政权的原则,将分散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内各职能机构行使的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职责,统一归并由水政监察机构行使,各级水政监察机构专职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工作,形成了更强的执法合力,从根本上消除了多头执法的现象。

  2011年10月,广西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相对集中行政权原则。通过职能调整、机构整合,逐步构建起统一、规范、高效的水利综合执法体制。

  建立队伍 夯实基础

  在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中,广西坚持以水政监察机构建设为重心,统一全区水政监察机构建制。十年来,广西水利执法队伍从无到有,建立起一支关系协调、组织严密、纪律严明、运行有力的专职化执法队伍。通过开展水利综合执法,广西将人员编制、学历专业等内容纳入验收标准,调整充实了水政监察大队,配备了足够的专职执法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达到大专以上。同时,改善了各水政执法队伍的办公条件,加强了执法装备建设。目前,广西经同级编制机构批准成立的水政监察队伍有95支(其中全额事业单位为87支),任命水政监察员3219人。这支装备精良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在查处水事案件、调处水事纠纷、推进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规范执法 人水和谐

  广西通过水利综合执法,有效打击了各项水事违法行为,树立了水政执法权威,捍卫了水法律法规的威严,树立了水利部门的良好形象。十年来,全自治区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510余件,调处水事纠纷1670多件,同时开展专项执法大行动。通过努力,广西水事违法案件、水事纠纷案件的发案率呈下降趋势,结案率和调处率则逐年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9月14日

        
骆远柱


  相关新闻:




  
最新更新


 
图片报道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 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010-62980955 业务联系:010-63205284

京ICP备1104231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5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