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责任 强化监管
确保大规模水利建设“四个安全”
水利部安全监督司
2011年,我司把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部党组的决策部署作为中心任务,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四个全覆盖”,努力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四个安全”。
一、把握水利发展大局,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为了准确把握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适应大规模水利建设对安全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司先后到5个流域机构和17个省(区、市),40多个地(市)、县及30多个项目现场进行调研,并选择有代表性的项目全程参加稽察组工作。针对新一轮水利建设项目多、分布广、基层化、监督难等新特点,按照部党组“四个安全”的要求,实施了“四个全覆盖”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贯彻,使党中央战略决策、部党组重大部署和对安全监督工作要求在水利安监系统实现全覆盖;二是着力建立资料详实、无盲点、无遗漏的全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档案,对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状况的掌握实现全覆盖;三是建章立规、制度先行,使安全监督的制度实现全覆盖;四是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重心下移,对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的有效监督实现全覆盖。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行业生产安全
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各项工作进行了分解和细化。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认真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全年全行业共组织3882个检查组,深入2万多个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工程项目开展检查,开展“打非”执法行动2510次,累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32万个。印发了《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加大安全培训力度,举办“三类人员”培训班23期,考核合格4881人。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成绩突出,我部作为获得表彰的唯一国家部委在总结大会上介绍经验。通过一系列措施,全国水利安全生产保持了持续稳定向好的态势。
三、优化工作方式方法,稽察绩效显著提高
优化稽察方式,加大专项稽察力度,突出加强稽察整改。全年水利部组织4个批次共74个稽察组,完成了1320个项目的总体核查和209个重点项目的现场稽察,采取开整改会、通报和约谈等各种有效措施狠抓整改。强化行业指导,对中央投资大的省(区、市)水利厅(局)开展稽察。全年地方共完成稽察项目341个。积极借助流域机构力量,与流域机构合作对部稽察的7个省(区)21个项目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
四、积极推动体系建设,监督格局初步形成
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水利稽察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促进机构建设。目前,七大流域机构、26个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已成立了安全监督机构,部、流域、省安监体系基本形成,为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构建了较好的组织基础。
部党组对安全监督工作非常重视。去年12月16日,陈雷部长、矫勇副部长听取了安全监督工作汇报,并作出了重要指示。今年,我们要围绕实现“四个安全”的工作目标,深化细化安全监督“四个全覆盖”工作措施,在提高水利安全监督队伍执行力、加快安全监督工作信息档案库建设、完善安全监督制度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做大做细稽察、加强宣传培训、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等8方面大力度推进,全面提升全国水利行业的安全工作水平,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四个安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