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
促进江西水利跨越式发展
江西省水利厅
一、高位推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后,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一是全面谋划,确保质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学习1号文件。省委农工部、省水利厅联合省直11个部门深入市、县开展调研,形成《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长亲自动员部署。二是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制定实施意见政策措施分工,将水利改革发展任务细化成90条,分解到48个省直部门。三是加强督促,强化考核。成立水利厅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建立对口联系、定期督查和半月调度制。省监察厅、省水利厅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省政府将水利改革发展纳入对市县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并实行水利投入“零分制”。四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部、省水利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我省水利改革发展宣传工作的意见》,组织100个宣讲团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省水利厅成立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宣贯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突出特色,推出一系列水利改革发展重大措施
一是明确十大重点工程。特别是根据江西实际,提出推进农村自来水工程,并把山洪灾害防治和农村水环境治理列为重点建设任务。二是健全河湖管理体系。实行“河湖蓝线”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河道管理“河长制”,并明确岸线开发利用控制条件和保护措施。三是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水工程、水资源管理等,解决“重建轻管”问题。继续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并纳入水利建设基金管理。四是增强水利科技支撑能力。建设鄱阳湖模型试验研究基地、鄱阳湖水文水生态监测研究基地和江西水土保持科研创新基地。水利部批复成立“水利部鄱阳湖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省政府将“三大基地”列为省重点工程,实行省部共建。五是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要求今年底前全面组建乡镇水务站,明确每个行政村设立1名兼职水管员,每座大中型水利工程至少有1名本科以上水利专业人才。
三、加快进度,高效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
一是重点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鄱阳湖水利枢纽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峡江水利枢纽初步设计通过批复,浯溪口水利枢纽奠基;伦潭水利枢纽、山口岩水利枢纽快速推进。二是民生水利工程提速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等民生工程加快实施。三是生态水利建设成效明显。基本划定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280万亩,完成18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四是水利服务与管理得到加强。成立省水资源管理中心和工程建设稽察事务中心;完成1600个乡镇防办能力达标建设;组织100多个县市长集中培训农田水利知识。五是初步建立稳定的水利投入机制。以省财政投入为主,并充分发挥省水利投资公司融资平台作用,“十二五”期间,确保每年筹集省本级水利配套资金40亿元。明确从今年起,各市、县财政部门统一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其中省级统筹20%。六是省政府批复了“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制定了“十二五”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方案,部署9800多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已完成2400个。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