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央治水政策的有力有效落实,全社会治水兴水热潮全面掀起——大规模水利建设全面展开,大量项目同步实施,多条战线齐头并进。在看到推进水利跨越发展的大好形势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新形势对水利部门提出重大考验,那就是如何建好、管好、用好水利工程,使水利真正成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民生、惠及子孙的伟业。为此,水利部部长陈雷在2012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明确指出:加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在构建良性机制上下工夫。
确保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需要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在构建良性建设管理机制上下工夫。当前,随着我国对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不断科学完善的社会制度、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国民经济,使传统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越来越不适应当前水利跨越发展的需要,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和创新,构建良性建管机制,向专业化、制度化的建设管理模式迈进。进一步说,就是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法人、招标投标、施工监理、质量监控、资金使用、合同管理等各项制度,着力规范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大力推行集中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现场质量监督,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抓好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积极推行集中组建项目法人、设计施工总承包、分类打捆招标、集中采购原材料等行之有效的建管模式。着力规范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大力推行集中建设管理。积极试行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制等建设管理模式,实行专业化的建设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监督检查常抓不懈,质量责任终身追究,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强化政府对工程实施过程设计质量的监管,充分发挥监察部、水利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深化水利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只有不断建立并完善这些机制,并把它们切实贯彻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良性运行,工程建设资金才能更好地落实到位,工程建设进度才能稳步推进,工程质量才可以得到切实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才能得到真正保障。
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需要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在构建良性运行机制上下工夫。常言道:水之兴在于建,利之效在于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新建了大批水利工程,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水利工程管理长期以来“重建轻管”现象普遍,存在着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经费不足、管理粗放等诸多问题,导致大量水利工程得不到正常的维修养护,效益严重衰减。2002年开始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虽已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新形势下,构建良性机制、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要放在坚持建管并重的大前提下,应积极推行“先建机制、再建工程”,不断探索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分类管理、专业管理、集中管理、群众管理的模式和途径,加快建立权责明确、精简高效、制度完善、管理科学的工程运行机制,确保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水利工程管养分离,促进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专业化、集约化和市场化。要积极探索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形式,根据不同类型小型水利工程的特点,创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小型水利工程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水利服务功能,夯实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要加强中央财政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2011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县属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给予适当补助。政策来之不易,针对中央补助政策,各地方须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效益。
水利工程要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作用,既要建好,更要管好、用好。在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如火如荼进行之时,必须同步做好加强建设和运行管理。只有不断着力构建、创新良性建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才能确保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建后高效运行,充分发挥效益。这是水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新形势下水利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