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11月1日施行,太湖流域防洪抗旱、水资源配置、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将有法可依。
2007年4月,太湖流域蓝藻疯长导致无锡城区自来水出现异味,形成供水危机。水利部副部长周英表示,太湖的水问题具有系统性、综合性和太湖流域特色,所以迫切需要专门的法规。
周英:人多水少的矛盾逐步显现,水污染严重、水环境恶化、饮用水不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太湖流域防洪调度难度大,环太湖开发项目日益增多,圈围、围湖造地未得到有效的治理。
据国务院法制办郜风涛副主任介绍,《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主要围绕5个方面做了制度安排。
郜风涛:一是让太湖流域居民有水喝,喝好水。二是让太湖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科学保护。三是让太湖流域水环境能够由浊变清,由清变美。四是让太湖水域面积不受蚕食,不再萎缩。五是让太湖流域治理措施有保障,有监督。
根据《条例》规定,太湖沿岸500米内、饮用水源1500米内和主要河道沿岸200米内都要建生态保护林,而在5年内,县以上城镇的污水都要纳入公共污水管网。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认为,这部法规要求细致,为执法提供了便利。
赵华林:很多环境保护法,原则都非常好,但具体条文有些是不是太细,那么执行的时候遇到很多困难。这个条例,规定了时限的要求,空间上规定得非常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