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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破解瓶颈制约 服务陇原发展

2012-05-04

  2010年,干涸了51年的石羊河尾闾青土湖,形成3平方公里季节性水面;2011年,甘肃民勤县夹河乡黄案 滩自然恢复区又出现8眼自流井,围绕井口周围形成小小的水域湿地,水光潋滟,水草萋萋。水景再现,缘于石羊河全流域上、中、下游的共同努力,自流井、芦苇 荡、湿地,见证了甘肃人民与缺水斗争的壮举。

  甘肃分属内陆河、黄河和长江三大流域,全省多年平均年降水量277毫米,年自产水资源总量 289.4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短缺,用水结构不合理,流域生态环境脆弱,对水的依存度高,是甘肃的基本水情。按照甘肃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发展战略,经济 社会发展对水资源保障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完善红线控制指标体系

  2011年6月26日,《甘肃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办法》全面实施。办法确定了政府负总责、水利部门主抓、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从2011年起,省政府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纳入对地方政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今年2月,甘肃省组织对14个市州政府进行了考核。据甘肃省水 利厅水资源处处长张世华介绍,甘肃省将制定出台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把“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纳入对地方政府绩效综合考核评价体 系,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同时,建立重要用水户—县(区)—市(州)—省级水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数据上报制度,规范上报内容,使数据可靠、权威,真实反 映各级用水情况。

  为从源头控制区域用水,甘肃省组织编制了《甘肃省地级行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甘肃省地级行政区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初步 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分解到14个市州,并督促各市州初步分解到县区,建立省市县三级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预计到2013年,用水总量、用水 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将覆盖全省各市(州)、县(区),到201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28.6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9立方米以 下,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4以上。

  2010年甘肃民勤蔡旗断面总过水量达到2.61亿立方米,实现了向民勤下泄2.5亿立方米的阶 段性目标,2011年下泄量达到2.81亿立方米,民勤盆地局部地下水水位下降明显减缓并有所回升,这得益于甘肃在石羊河流域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完善地下 水控采的举措。为保证在总量控制下的经济社会用水需求,甘肃制定了黄河流域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非汛期干流水量调度预案,加强总量控制和月用水计划管理,同 时,加强水库及灌区用水调度,加强黑河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采取定额管理、全线闭口、集中下泄和洪水调度等措施,保证了连续12年完成黑河水量调度任务, 东居延海水面面积达到42平方公里,下游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水资源保护全面展开

  根据国家和流域重点水功能区 划成果,甘肃对省政府批准的水功能区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分批核准公布了39个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制定135个重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实施意见。 初步确定了全省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和限采量,采取以地定水、以电控水、完善地下水计量设施等措施,实现地下水的采补平衡。完成了全省入河排污口核查工作,制 定了《甘肃省地级行政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预测到2015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可达60%。

  在全省入河排污口核查工作的基础上,甘肃省计 划2012年修改完善《甘肃省地级行政区水功能区纳污红线控制指标》,2014年建立省市县水功能区纳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十二五”期间,制定“甘肃省 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界缓冲区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加强水功能区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完善入河排污口 审批制度,加强对全省22个省界缓冲区的监督管理,力争实现2012年省界缓冲区监测率达80%以上,2015年省界缓冲区监测率达100%。

  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2010年,甘肃省水利厅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甘肃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2011年4月,继敦煌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通过水利部中期评估后,武威市的试点建设也通过水利部中期评估。

  2011年5月26日,新修订的《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颁布实施。

  如今,《庆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复实施。第一批9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县区,通过了省水利厅的检查验收……

  随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试点县区在初始水权分配、水权转换、水票制度、水价改革、农民用水者协会等方面,发挥了典型示范和引导作用,在工程节 水、管理节水等方面也取得初步成效。城乡水务管理的推行,使管理职能逐步调整到位。全省农业生产用水基本实现了负增长,灌溉水利用率逐年提高,并通过水权 转让,向工业项目提供用水指标,用水结构逐步趋向合理。

  下一步,甘肃省将制定出台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力争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省级水资源费主要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市县政府提高财政预算内节水投资比重,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有稳定的投入。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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