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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代表做交流发言

2012-03-26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发言

加强法制建设 强化重点项目

全面推进辽宁水文事业健康发展

  2011年,在水利部水文局和辽宁省水利厅的正确领导下,辽宁水文认真领会中央1号文件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大水文”发展理念,围绕水利和社会需求开展服务,实现了水文事业的持续发展。

  一、面向“十二五”,理清水文发展思路

  2011年初,我局学习中央1号文件,总结“十一五”辽宁水文工作,编制了《辽宁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理清了“十二五”辽宁水文的发展思路。明确了树立“大水文”发展理念,努力实现“传统水文向现代水文转变、管理水文向经营水文转变、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服务水利向服务社会转变”;明确了提升“两个能力”的发展方向,即提升水文服务水利、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文自身健康发展的能力;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辽宁水文的主要任务,即全力构建“五大服务体系”和“三大保障体系”。

  “五大服务体系”包括:一是防汛水情测报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省的,以信息化服务为主体的,准确、快捷、适时的水雨情情报、预报服务体系;二是旱情监测评估服务体系。建立起能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全省旱情监测、预报和评估体系;三是水资源管理服务体系。围绕水资源管理,搞好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为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服务;四是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做好水环境监测工作。推动全省水环境改善,保障全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五是防灾减灾应急监测服务体系。围绕防汛、抗旱、水资源和水环境,提高水文防灾减灾应急服务能力。

  “三大保障体系”包括:一是水文站网及水文信息保障体系。二是管理服务保障体系。三是组织思想保障体系。到“十二五”末期,使水文事业发展体系更加完善,水文的行业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坚持不懈,水文立法实现突破

  (一)充分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2006年,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到陕西等省进行了实地调研。此后,成立了《辽宁省水文条例》起草工作小组,组织编写了《条例》(草案)并广泛征求意见。2007年6月1日,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后,同年8月3日,省政府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座谈会”,部水文局邓坚局长及我省人大、政府相关领导出席会议。2008年,省水利厅将《条例》作为立法计划上报省政府法制办。

  2011年《条例》(草案)进入省政府、省人大的审议阶段。省厅领导先后陪同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大调研组到省内三市和国内三省进行调研。通过调研使《条例》(草案)进一步得到丰富和完善。我局相关领导主动与条例起草人员沟通、协调,使条例尽可能符合我省水文工作实际。最终历经五年时间,经过数十次的讨论与修改,《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在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并于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条例》是水文事业的护身符。我省《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保障我省水文事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一是《条例》明确了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从法规的高度明确了水文的法律地位,明确了水文的基础性和公益性性质。二是《条例》将水文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完善了水文投入机制。三是《条例》明确了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属于公益性事业建设用地,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划拨。四是《条例》建立了水文规划、水文站网管理、水文设施保护等一系列重要制度,为加强和规范水文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高度重视《条例》的宣贯工作。立法是基础,落实是关键。《条例》颁布施行后,我局开展了《条例》学习月活动,召开专题会议解读《条例》内容意义,组织开展了全系统的《条例》知识答题活动。与此同时,以发放白皮书、制作宣传展板及材料、在户外大屏幕上循环播放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水文工作的重要作用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文的氛围。

  三、精心策划,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是辽宁水文发展史上难得的机遇,我省各级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程。按照水利部的要求,2011年9月我局完成了2011年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通过积极沟通和协调,方案于12月得到了省发改委的批复。

  目前,2012-2013年项目(二期)已完成现场查勘选址工作,正在进行设备的选型以及方案的设计。二期项目实施方案编写工作预计于今年4月中旬完成。

  在方案的编制中,我们结合体制机制创新,研究了项目实施后的管理运行问题。今后的水文监测,将以巡测基地和中心站为基础,采取汛期驻测与巡测相结合;非汛期无人值守与有人看护相结合;雨量站、水位站采取无人值守,有人看护的方式。流量测验采取固化断面的水力学法、桥测、缆道测等方法。雨量观测全部采取遥测,实现自动测报。

  (二)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我省水利厅成立了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厅长亲自担任组长。我局作为项目法人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及14个分局组建了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了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等责任制。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投资、工期和质量目标的实现,制定出台了各项建设及资金管理制度等,并与相关负责人签订了授权委托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

  (三)积极筹措配套资金。我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计划项目总投资43005万元,中央投资1/2,省级投资1/2。其中2011年项目12398万元,经过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以及省水利厅的沟通协调,目前2011年配套资金已全部落实。

  (四)严格落实项目招投标制。在2011年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局依据省发改委的要求,严格落实项目招投标制,选择了具有招标甲级资质的单位组织整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在招标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公正、公开、透明。目前我省2011年项目招标工作正在有序的进行中,预计3月底完成全部招标工作,在2012年汛前完成全部项目(一期)主体工程。

  (五)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目前,我省水文系统现有水文(位)站127处,委托雨量站944处,待中小河流项目建成后,按照水利部行业标准《水文站网技术导则》规定,现有职工及运行维护费用无法完成基本的测验任务,为此我局多次与上级部门汇报、沟通,最终同意项目建成后新增正式编制人员60人,合同制员工202人,委托观测员1427人;运行维护费问题也得到初步理顺。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打下了基础。

  各位领导,同志们,这次会议,收获很大。我们将借这次会议的东风,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的先进经验,深入践行“大水文”发展理念,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推进辽宁水文事业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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