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会上讲话

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在会上讲话

水利部人教司司长刘雅鸣宣读表彰决定

水利部政法司司长赵伟主持会议

先进代表发言

受表彰的部分先进集体
本站9月28日讯 (记者 席晶 陶丽琴) 今天,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水利部联合在北京召开全国调处水事纠纷创建平安边界工作表彰大会。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并分别发表重要讲话。陈雷强调,水事纠纷调处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做好水事纠纷调处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扎扎实实做好水事纠纷调处工作,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陈雷阐述了做好水事纠纷调处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在边界河流上超量引水、污染水体和无序开发水能资源等水事活动,已成为引发水事纠纷的热点问题。总体来看,当前水事纠纷呈现出涉及面更广、利益矛盾更复杂、调处难度更大、影响更深的特点。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水事纠纷,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要求,是保障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迫切要求。要充分认识加强水事纠纷调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依法妥善调处水事纠纷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陈雷就进一步提高水事纠纷的调处能力提出明确要求。第一,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方针。要防患于未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水事纠纷的力度。在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必须符合经批准的水资源规划,严格按照水法的规定,报送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切实维护相邻地区的合法权益,避免引发新的水事纠纷。要建立边界地区水事活动协商制度,加强沟通、增进信任、谋求共赢,积极创造边界地区团结治水、共享资源、共同发展的局面。要加强水事纠纷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处理,对可能引发水事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要主动采取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强普法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依法解决水事纠纷,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第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两个机制。一是完善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维护一方平安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有关各方要本着团结治水、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不同行政区域的水事纠纷。尤其是在省际水事矛盾敏感地区,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和流域机构的协商机制和处理制度,及时就地化解水事纠纷。二是完善水事纠纷调处的内部协调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由水政机构牵头、各有关职能机构协调配合、共同调处水事纠纷的工作制度,各职能机构要按照职责主动承担规划计划、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水电开发、防汛清障等方面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建立健全归口管理、分工明确、措施到位、密切配合的水事纠纷调处工作机制,使化解水事纠纷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着力落实好三项措施。一是编制好水事矛盾焦点地区的水利规划。二是建立稳定的水事纠纷调处工程建设投资渠道。三是落实水事纠纷调处责任制。要强化督察,落实奖惩,对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水事纠纷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不能及时、妥善调处水事纠纷,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陈雷就切实做好当前的水事纠纷调处工作作出部署。他强调,国庆将至,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预防和调处水事纠纷,创建平安边界,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大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水事纠纷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水事纠纷排查、调处纳入工作日程,结合本地区、本流域的实际,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真正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要大力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各地要按照《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要求,将边界地区水事纠纷调处工作纳入平安边界建设总体规划,在边界地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认真做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三要认真抓好水事纠纷排查工作。要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对排查出来的纠纷立档建册,及时分析纠纷形成的原因,弄清纠纷问题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当前,尤其要加强北京周边地区水事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确保北京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四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水事纠纷调处的复杂性与长期性,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纠纷地区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要严格依法办事,甄别合法维权与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水事纠纷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最大程度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五要抓紧调处已发生的水事纠纷。当前,各地还有一些水事纠纷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和根本解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逐一加以研究,落实措施,加强协调,尽快解决。对个别久议不决的纠纷,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裁决,限期解决问题,防止矛盾积累、聚合、激化。对出现矛盾激化苗头的,要派人深入现场,认真听取意见,研究解决措施。要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
水利部人教司司长刘雅鸣宣读表彰决定,政法司司长赵伟主持会议。北京市通州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95个单位获“全国调处水事纠纷、创建平安边界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高林等96名同志获“全国调处水事纠纷、创建平安边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中央综治办、水利部有关部门,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治办、水利(水务)厅(局)的负责同志,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140人参加了表彰大会。
链接:陈雷:妥善处理水事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