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


2007-09-28

    按照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的通知》(办建管函[2007]404号)要求,现将我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1、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国务院《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局极为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为成员的大连市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编制了《大连市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于2004年4月报送市政府印发。鉴于我市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的现有人员数量多,组织管理(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代建代管等)形式多样复杂,市政府决定《实施方案》暂不出台,首先开展试点,在摸索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在全市铺开。为此,我市结合瓦房店市事业单位改革的契机,选择瓦房店市6座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作为改革的试点,通过改革,已达到了减员增效的目的。

    与此同时,我市也希望借助改革的契机,理顺小型水库的管理体制。我市现有各类水库263座,其中小型水库232座,占水库总数的91%,面广量大,且大多建于上个世纪的50-70年代。由于工程标准低,施工质量差,先天不足,经过几十年的运行老化失修严重,部分水库处于病险状态。同时除有3座为县水利局直管外,其余的均由乡镇、村管理,还有部分对外承包,绝大部分小型水库无专职管理人员,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工程运行与维修养护经费不落实,没有固定来源,造成小型水库病险率较高,安全隐患较多,一直是我市防汛工作的心腹之患。为此,我市在开展水管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因小型水库不涉及人员分流、安置等政策性较强的社会问题,拟先期对小型水库进行改革,彻底解决当前小型水库无人管理的局面,将改革的重点放在了小型水库。为此,我局对《大连市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修改,在进行摸底调研的基础上,补充编制了《大连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现状调查及开展水管体制改革试点的方案》、《大连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与市财政局、人事局沟通后,终因小型水库管理单位不是单独的法人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属于本次体制改革的范畴。为此,结合我市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我局再次对《大连市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先行在大中型水库进行改革。我市的大中型水库存在的主要问题同全国的情况基本一致,人员臃肿,包袱沉重,改革的主要任务为减员增效,理顺体制,搞活机制,推行管养分离,促进工程运行良性循环。经过对事业单位改革具体由哪一级负责、人员安置、人员分流的具体办法和费用以及提交水费等问题进一步征求市人事、财政等市直部门和各区市县的意见和多次审查修订后,我局编制的《大连市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现已由市政府以大政办发[2007]117号文件批转实施。《实施意见》的出台,使我市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2、区(市)县管理工程改革进展情况

    为使我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稳妥进行,参照先进省市“做好试点,以点带面”的改革经验,选择了瓦房店市的六座大中型水库作为试点单位,进行了体制改革的尝试。

    瓦房店市所属的六座大中型水库:东风水库灌区管理局、松树水库管理局、九龙水库灌区管理处、八一水库灌区管理处、大河水库灌区管理处、莲花水库灌区管理处。均为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共有职工328人,其中在职 258人,离退休69人。其他人员21人。

    水库改制前的情况是,一是人员数量多。由于我国经济自90年代初就进入转型期,好多企业不适应市场需要而倒闭,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过去不被看好,地处偏远的水库成为转岗就业的新去处,通过各种关系调入。松树水库本来20-30人就可满足工作需要,结果达到了140人,仅2001年一年就进了十几人。二是经济负担重。由于受连年干旱及水库人多等多种因素影响,绝大多数水库经济状况是收不抵支,拖欠工资现象非常普遍。如东风水库职工只按档案工资的80%开资。松树水库改制前的两年职工只开400元的生活费。四座中型水库职工改制前均不开工资,其中大河水库、八一水库、九龙水库从2004年开始职工的养老保险也拖欠。三是机制不灵活。由于僵化的体制,使人养成了“等、靠、要”思想,即使单位开80%的工资和100元、200元的生活费,也必须人人有份。松树水库3年来有80%左右的职工放假在家,但工资必须照付不误。由于工资没有什么差距,使上班的人没有积极性。水库中也有的职工只挂名不上班照开工资,甚至有的都没有到过水库。

    瓦房店市水利局在对水库的现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实施意见》、瓦房店市政府《关于对东风水库等七个水管单位实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水库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对瓦房店市水库等水管单位实行新经济裁员的实施方案》和《六座国营水库改制后运行管理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瓦房店市的主要改革步骤是:对六座水库管理单位富余人员先实行减员分流,后根据水管单位定性标准进行定性,定性为事业单位后,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定岗标准重新聘用。

    具体做法是:首先由瓦房店市水利、劳动、审计、财政、编委、监察等部门统一对富余职工及内欠进行了统一的认定,对职工裁员的经济补偿金进行了认定。然后统一为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为职工发放了经济补偿金、内欠款。同时将职工档案交到劳动代理托管中心,为职工办理了失业救济金。累计共精简人员250人,共发放经济补偿金376万元,补助172万元,退休人员非统筹102万元,补欠交保险42万元,职工内欠126万元,共用于安置职工的资金为818万元,统一由政府瓦房店市筹措。

    二是对原六个水管单位进行了定性,按照《实施意见》的分类、定性标准,六个单位全部定性为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然后重新到市编委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对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合同期限为1年。各水库领导干部由水利局聘任,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由新组建单位法人代表聘任。
水库管理单位改制后,效果已经初步体现。管理人员由改制前的258人精简到现在的48人,精简了81%。水库的人员减少,成本降低,财务状况普遍好转。水库可以腾出更多的资金武装自己,走以水养水的路子。增添了新的办公设施,水库的形象和办公条件大大改善。同时,干部和职工的责任意识也得到加强,工作积极性和效率普遍提高。为下一步水管单位的体制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调查摸底、定岗定员和经费测算情况

    今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水管单位“两定两费”测算工作的通知》,对全市24个水管单位的基本情况、收支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结构多种经营和运行管理等情况再次进行了摸底调查,基本掌握了水管单位的现状。24个水管单位已完成了财务收支情况、人员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测算。

    全市共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管单位24个,现有人员1986人,其中在职管理人员1442人,离退休人员541人。根据水利部和财政部共同制定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测算,水管单位只需配备管理人员1093人,需分流人员527人。管理人员费用5557.57万元,维修养护、折旧等经费5401.8万元/年,两费合计共需10959.37万元/年。

    4、两费、管养分离和人员安置等情况

    已改革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都已落实,由同级财政承担,从水费中支出,不足部分财政进行补助;富余人员进行了分流安置和经济补偿;在职职工无工资拖欠情况。

    5、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对策建议

    大中型水库都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小型水库除部分小(一)型水库外,绝大部分没有专门管理机构,也无专职管理人员,国务院《实施意见》只对有水管单位的体制改革作了规定,对没有管理机构的众多小型水库没有说明。大中型水库人员较多,技术力量、人员素质也较高,而小型水库往往无专人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差,出险率高,每年汛期都是防汛重点。如何解决好小型水库的专管人员和“两费”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

    为此,我局与市人事局商定,拟采取考核聘用的办法,借鉴护林员的管理模式,由市、县两级财政设立小型水库专职管理人员和“两费”补助费,解决小型水库专职管理人员的名份和两项经费问题。

    人员分流难度大。根据测算,24个水管单位应设管理人员1093人,现有在职管理人员1442人,需分流人员527人,分流人员占应设管理人员的48.2%,占现有管理人员的36.5%,而且主要集中在碧流河、朱隈两座大型水库里。目前我市正在落实分流资金,同时正在拟定公益性和准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安置政策及补偿标准,近期将会出台。我局要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加强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这些部门的支持。

    6、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事权划分、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对市直属的水管单位,我们要成立水管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对各区、市政府所属的水管单位,各地政府要依据《大连市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07]117号),结合本地的实际,成立相应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组织落实《实施意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水管单位的改革工作。同时,要督促各地限时完成资产界定、资产评估、单位定性、编制核定、“两费”来源及补助办法的落实和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及竞聘上岗方案的编制等工作,并尽早实施。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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