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辽宁省水利厅:积极推进水库工程资产评估工作
全面提高水库资产经营管理水平


2008-04-01

 

积极推进水库工程资产评估工作
全面提高水库资产经营管理水平

 

辽宁省水利厅

 

  水库作为重要的水利工程设施,在防洪、灌溉、供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水库经营管理特别是资产经营管理,探索建立良性运行的水库发展机制,一直是水利部门和水管单位研究探讨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近两年来,在水利部财经司和财政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省在全国率先对省直七大水库进行了清产核资,通过资产价值重估,为水库今后的经营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现将我省开展七大水库资产评估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七大水库资产评估工作的背景

 

  我厅直属的大伙房、观音阁、参窝、汤河、清河、柴河、闹德海等7座大型水库,承担着辽河流域防洪、灌溉和城市生活、工业、环境供水任务。多年来,我们对七大水库实行统一管理、联合调度,水库经营管理取得显著成效。七大水库在抗御历次大洪水中发挥了巨大的拦洪减灾作用,每年灌溉水田450万亩,每年为城市生活、工业供水5亿多立方米,保证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促进了辽宁中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1998年,为了盘活省直水库资产,拓宽水利建设投融资渠道,我们以七大水库为依托,组建了辽宁供水集团。省政府授权供水集团作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经营省直水库全部资产。供水集团经过10年来的运作,先后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及更新改造融资68.23亿元,其中直接投资14.4亿元、提供贷款担保53.83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省的水利建设。

 

  组建辽宁供水集团,围绕水库资产做文章,既让我们尝到了甜头,也让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水库资产价值的认识。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国家深化水价改革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出台,水价形成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以往传统的根据水利建设资金需求、偿还债务需求等情况,由政府确定水价的简单方式,已经逐步转变为按照成本补偿、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来核定水价的新机制。水库的资产状况,既是水价核定的基础,也是水库经营发展的基础。良好的水库资产状况,必然有助于调整和提高水费价格,有助于提高水管单位的经济效益,有助于增强水管单位长远的经营发展能力,有助于实现水库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助于推进水利管理行业投资、经营、管理的良性循环。

 

  基于这种认识,这几年,我们结合推进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对七大水库资产经营状况进行了认真分析。七大水库多数建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由于历史原因,水库资产管理面临着账面资产价值严重偏离实际资产价值的问题。七大水库账面资产原值37.60亿元,其中1995年建成的观音阁水库占20.28亿元,其余6座水库17.32亿元。1958年建成的大伙房水库,其工程规模与观音阁水库相当,但它的账面资产原值仅7.59亿元。资产价值低估,直接影响水价计算和税费负担,直接影响水库的良性运行。七大水库现行的工业、生活平均水价每立方米0.47元,远远低于供水成本。七大水库每年收取水费3亿多元,每年提取折旧不足4000万元,而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4000多万元。加之为新工程建设筹集资金,七大水库债务负担沉重,资产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水库经营管理和发展的严重障碍。

 

  在研究分析水库资产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我们也逐渐理清了加强水库资产经营管理的主攻方向,做大做强辽宁供水集团,进一步提高七大水库资产经营管理水平,首先必须突破水库资产价值严重偏低的历史性瓶颈,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重新评估水库资产价值。

 

  二、开展七大水库资产评估的主要作法及成果

 

  开展水库资产评估工作,不同于一般企事业单位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评估,不仅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而且专业性较强,争议性问题较多,没有现成的评估模式和经验可以借鉴。在开展七大水库资产评估过程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找准切入点,努力突破水库资产评估的政策性障碍。通常情况下,按照资产评估有关政策,水管单位如果没有资产转让、拍卖、置换以及改制、合并、分立、清算等情况发生则不能进行资产重估,所以政策性障碍是开展水库资产评估工作的最大困难。这几年,我们研究政策、多方呼吁,一直在寻找工作的突破口。2002年国务院出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2006年财政部出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以及财政部准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加之七大水库债务负担沉重的问题又亟待解决,为我们开展水库资产评估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为此,我们选择了两个切入点,作为突破水库资产评估政策性障碍的重要依据。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我们认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水库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十分有必要开展水利工程清产核资工作。特别是水库工程,具有公益性资产与经营性资产并存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评估和确定水库资产价值,切实查清底数,是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和环节。二是根据2006年3月省政府第249次业务会议在听取水利工作汇报时提出的通过政策支持、水利基金支持、加速折旧等措施解决省直水库债务问题的要求。我们认为,加速水库折旧,首先必须解决省直水库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实践证明,这种选择是十分正确的。找准了切入点,也就为我们开展这项工作找到了充分依据,并且得到了省政府以及财政、税务部门的理解和认可。

 

  2、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水库资产评估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尤其是水利工程的特殊性,更决定了资产评估工作离不开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在筹划七大水库资产评估工作初期,我们首先向部财经司作了沟通和汇报,几位司领导十分重视,及时与财政部资产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由郑司长带队会同财政部的同志专程到辽宁进行调研,帮我们出主意、想办法。调研期间,调研组还与省财政厅的有关负责同志交换意见,为我们争取省财政部门的支持、顺利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正是由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省政府在2006年10月底批准实施七大水库资产评估工作,12月份省财政厅批准立项,随后我们正式启动了七大水库资产评估工作。

 

  3、精心组织,科学论证,扎实推进水库资产评估工作。为了确保这次资产评估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在充分调研、模拟测算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省直七大水库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对清产核资范围、基准日期、评估方法、实物量核定依据、组织机构、中介机构及费用、清产核资进度安排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在开展评估过程中,对于水库资产评估的方法、水库成新率的确定、水库淤积对资产价值的影响以及移民征地动迁补偿费的归集、水库占用的土地价值等争议性问题,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积极稳妥的原则,主动开展工作,多次组织专家进行咨询和论证,群策群力,集思广义,确保评估中的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得到妥善处理。省财政厅对七大水库资产评估工作高度重视,为了确保评估审核结果的公正性,为了对后人负责,在最终审核阶段,先后6次召集审核专家组成员、水工专家、参与评估的事务所对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最终七大水库资产评估结果在2007年底通过了省财政厅的核准。

 

  经过价值重估和审核,七大水库账面资产净值由29.66亿元增加到137.78亿元,增值108.12亿元,增值4.64倍。初步测算,七大水库资产增值后,经营管理状况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每年可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将达到3亿多元。如果资产增值部分能够纳入所得税计收额,七大水库每年将减少税费负担2500多万元。七大水库增值后,对于水价的调整和提高影响很大,按照成本测算,七大水库的水价调整空间可增加2元左右,不仅可以极大地提高七大水库的经济效益,也将为辽宁供水集团提高融资能力增添新的动力。

 

  以上是我省开展七大水库资产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难免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水库资产评估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我们还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做好水库资产评估的后续工作,全面提高我省水库的资产经营管理水平。

 

  (图为辽宁省水利厅副厅长史会云发言)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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