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9月15日讯 温县黄河河务局在当前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中,从规范水政执法人员行为入手,积极为河道采砂、滩区建设项目经营商户创造宽松、舒适的经济发展环境,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该局通过电子信箱、公开信、新闻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水政执法人员“十不准”,即: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各种形式宴请或其他娱乐消费;不准收受管理相对人的礼金、礼品、各种有价证券等物品;不准以言代法或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不准参与赌博活动;不准在收费、罚款中不出票据或未经批准不按标准收费;不准私自处理、留置罚没控制的拆财、物;不准包庇、纵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不准在管理相对人单位兼职;不准利用职权向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和各种名义推销商品。
截至目前,已向经营商户发放《致全体商户书》60余份,采纳群众合理化建议8条,为商户提供政策信息咨询50余条(次),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对群众提供的线索坚持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究。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