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水利”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170019
   
         
 
 
         
 
 
 
 
 
水利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
 
分享到:
2020-11-06

  中国水利网站11月6日讯  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水资管[2020]225号,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相关规划决策、项目建设布局以及区域发展中的刚性约束作用,促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满足合理用水需求,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意见》重点从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3个方面作出了部署要求。

  一是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论证重点和管理要求。强调,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应以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指标、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指标、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指标、用水定额标准等作为约束条件,对规划需水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论证意见。

  二是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进一步突出论证重点,严格技术审查,简化论证形式。强调,要把水资源管控指标作为刚性约束,对建设项目取用水与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江河水量分配指标、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指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定额等指标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重要依据。

  三是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重点对实施范围、评估要求、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等作出要求。强调,优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水资源论证评估。对已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区域,在满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可不再进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对已经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水资源管控要求的取用水行为。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李旸
相关新闻
 
【世界水理事会】洛克·福勋:协调水资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国际水资源学会中国委员会】李原园:为全球水资源治理提供中国智慧
【政府间水文计划中国国家委员会】林祚顶:向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发展
【全球水伙伴中国委员会】王浩:积极推进中国水治理方案“走出去”
黄河水利委员会发布2019年《黄河水资源公报》
欢迎访问“中国水利”网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 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18511059159 业务联系:010-63205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