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23日讯 “到2015年,50%以上的省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到2020年,全部省级机关和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这是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的目标。
今后,节水型单位建设的组织管理费用在水资源费中列支,在安排资金和有关项目时,优先支持节水型单位建设。水利部、国管局需将节水型单位建设情况纳入相应考核工作。各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节约用水办公室协调合作,加强对本地区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节水宣传,推广节水型单位建设经验。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