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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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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8
 
  □记者 李建国 张佳鑫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日前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自治区迈入地下水依法严格管理的新阶段。

  内蒙古遵循统筹规划、节水优先、高效利用、系统治理的原则,明确实行地下水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以及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内蒙古明确,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火力发电以及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化工等高耗水工业项目,禁止取用地下水;严格规定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下水水源保护,充分利用自然条件补充地下水,有效涵养地下水水源。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1年12月18日
李建国 张佳鑫
见习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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