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9月28日讯(通讯员 潘蓓蓓)《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由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方案》明确,到2017年底,全旗渠沟区库建立以旗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覆盖苏木镇的两级河长制;到2030年,全旗渠沟区库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健全完善,渠沟区库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基本实现渠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渠沟区库管理保护目标。
《方案》坚持渠沟区库所属苏木镇与团结渠、总排干灌排段域相结合,全面建立旗、苏木镇两级河长制管理体系,以此解决全旗渠沟区库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在两级河长的具体设置上,全旗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旗委、旗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总排干乌拉特后旗段、团结渠乌拉特后旗段、西乌盖沟水库、大坝口水库、平原水库及沿山各沟口、各滞洪区河长由旗级负责同志担任。苏木镇总河长由苏木镇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河长由苏木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扬家河管理所、总排干广林扬水站、总排干一所主要负责人担任。
《方案》指出,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全旗渠沟区库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旗、苏木镇两级河长分级承担渠沟区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渠沟区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方案》明确了推行河长制的八大主要任务,包括:保护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域岸线,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开展跨界、交汇水域检测,合理实施农田灌溉及强化执法监管。
《方案》要求旗委、政府对苏木镇和相关部门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苏木镇、旗直相关部门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