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1月4日讯 (记者 李建国 通讯员 赵永丽) 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对全旗小型水库、中小河流及堤防、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灌排泵站、农业灌溉机电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淤地坝等7类小型水利工程彻查摸底,给它们发放了“身份证”。全旗共颁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书4329本。
该旗为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各苏木、镇、农牧场工作人员,深入全旗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现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张榜公示、明确产权、颁发产权证书,对工程地理位置、名称、基本特性及产权属性等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后,制订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书,为各类水利工程发放“户口本”,让水利工程拥有“身份证”,
这一措施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长期形成的产权不清、管护主体和责任不明确、缺乏管护经费等突出问题,确保了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取得了4个方面的成效。一是明确了工程产权、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群众的管护意识明显加强,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二是落实管护经费,保障了工程的良性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原则上由工程产权所有者负责筹集,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通过改革,进一步凝聚了人心、团结了广大人民群众、激发了群众自觉参与水利工程管理维护的积极性。2015年,全旗共投入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2215万元。工程维修管护经费的落实,使年久失修、带病运行的部分小型水利工程恢复了生机、发挥了效益;三是因地制宜,建立了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自己管理、承包管理、股份合作制管理、委托管理等多种管护模式。由过去“要我做”变成了“我要做”,产权人的积极性增强了、管理责任感加强了、服务质量提高了,群众用水满意,水费缴纳也积极了,减少了用水纠纷,实现了水利经济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四是通过改革,加强了工程的维修管护,延长了工程寿命,特别是灌区内的渠道衬砌工程尤为明显,减少了渗漏损失,提高防洪能力,实现节水、增收和提高灌溉效益的多种效益。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