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记者 李建国 生效有) 4月13-14日,内蒙古自治区防汛办在呼和浩特组织举办了“全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会议和研讨培训学习班”,以学习先进省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经验。国家防汛办对此次会议和培训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派人到会进行指导。国家防汛办黄先龙处长就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总体部署及建设要求做了专题讲座。水利厅副厅长康跃出席会议并讲话。
安徽省防汛办、河南省防汛办、国家减灾中心派出的技术人员就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进行了专题技术交流。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讨论了《内蒙古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旗县区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会上,康跃要求,各盟市、旗县区要充分认识山洪灾害防治的重要意义。一是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充分认识加强山洪灾害防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搞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水利部门牵头与财政、国土资源、气象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和建设管理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自治区水利厅统一部署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区按照本次会议讨论的《内蒙古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旗县区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盟市、旗县区各级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合同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内容。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全力推进,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各盟市防汛办主任、有建设任务的旗县区水利局局长、防汛办主任和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和学习班。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