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举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改革听证会,对目前专人上门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改为将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进行听证。同时,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有21名听证会参加人参加了听证会。
现状:收缴率低收费成本高
博罗县物价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博罗县城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现状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收费收缴率低和收费成本高。
据了解,2008年~2010年,博罗县城每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仅为62.5%。收缴率低的原因,主要与收费方式有关。目前,收费主要靠环卫工人上门征收,由于政府缺乏有效处罚措施,有的单位、商铺、居民不缴费,有的就算缴费也不按标准缴。由于是环卫人员上门收费,收费员过多,造成成本过高。
改革:提供了2种方案
此次改革是根据《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和《惠州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要求将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水费一并征收。
此次改革,除改革收费方式外,还提高了收费标准。听证会上提供了2种方案。第一种方案是按处理成本每吨为176.8元计算,如居民用水,每吨水垃圾处理费0.5元。第二种方案是按近3年的平均年成本1046万元分摊计算。如居民用水,每吨水垃圾处理费0.8元。(具体见右表)
烈属、孤寡老人、城镇低保对象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办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救助管理站等)和所有中小学校减半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结果:接受第一种收费方案
此次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都同意改革,也接受第一种收费方案。但他们认为方案还要做细,不同的行业要有不同的征收方案。“用水量多并不代表产生的垃圾多。比如,废品收费站用水量少,但产生的垃圾却很多。生活垃圾处理费改革要将特殊行业考虑进去。”听证会参加人曾天保说。
来源:东江时报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