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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大用水指标8连降

2012-07-09

    中国水利网站讯 《2011年广东省水资源公报》(下称《公报》)今天(7月9日)正式公布,记者注意到,新鲜出炉的水资源公报中,相关指标可谓喜中有忧,忧中有喜。其中,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耗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连续8年持续下降。但全省废污水排放量却比上年有所增加,落实最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任重道远。 

喜: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的耗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8连降 

    今天公布的2011年广东省水资源公报,最大的亮点是全省3项主要用水指标实现8连降。《公报》显示,2011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为443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88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50立方米。这是自2004年以来,三项主要用水指标连续第8年同时下降。

    专家指出,广东3项主要用水指标连续8年下降,表明广东近年来建立节水型社会的体制机制全面发力,严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效果明显。

    值得关注的是,2011年,全省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等各种用水量有增有减,而总用水量为464.2亿立方米,与上年比减少4.8亿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减幅最大,达3.7%,共减少5.2亿立方米,农业用水减少3.0亿立方米,减幅1.3%。工业用水量减幅较大的有广州、佛山、东莞、中山和顺德等市,农业用水减幅较大的有韶关、梅州、江门和茂名等市。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减少淡水资源的消耗,节约宝贵的水资源,广东各地积极利用海水,在某些特定行业,用海水替代淡水,节约了大量淡水资源。2011年全省海水直接利用量252.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50亿立方米,相当于少用而节约了50亿立方米淡水。这些利用海水的地方主要为深圳、东莞、江门、珠海、广州等沿海地区的火、核电厂冷却用水。

    《公报》显示,不同地区用水结构相差很大。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其工业和生活用水比重相对较高,农业用水则较低。位于珠江三角洲的深圳、东莞、广州、顺德、珠海、佛山、中山及韩江的汕头等8市的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比例在5.0%~41.3%之间,其余各市均大于50%。其中,深圳农业用水最低,不到1亿立方米,而茂名最高,达21.41亿立方米,农业节水潜力巨大。

    珠江三角洲地区由于人口密集,工业发达,经济总量大,除农业用水外,各分类用水量高居各流域首位,其总用水量占全省总用水量的40.9%,工业用水量则占全省工业总用水量的66.2%。 

忧: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比上年增加1.1亿吨

跨省入境河流水质普遍较差 

    广东在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废污水排放、水功能区达标率等方面,仍不尽如人意。《《公报》显示, 2011年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125.3亿吨(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比上年增加1.1亿吨,其中:工业废水占55.0%,生活污水占45.0%。

    全省入河废污水量95.0亿吨,占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的75.8%。全省54.8%的入河废污水量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入河废污水量大于5亿吨的有广州、深圳、东莞和佛山市,其余各市在1.0~5.0亿吨之间。

    专家指出,废污水排放量的增加,一方面反映了用水方式还比较粗放,节水还有很大空间;另一方面反应了人口增加(2011年广东人口上升至全国第一)所带来的水资源承载压力在不断增大。

    在水环境方面,形势不容乐观。《公报》显示,在监测评价的7234公里的河流中,全年Ⅰ~Ⅲ类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74.2%,较上年下降1.8%;Ⅳ~劣Ⅴ类占总评价河长的25.8%。西江、北江、东江、韩江、漠阳江等江河干流和西北江三角洲主要干流水道水质较好。

    值得关注的是,跨省入境河流水质普遍较差。西江干流及其支流贺江桂粤省界水质为Ⅲ类;北江干流赣粤省界为Ⅱ类,北江支流武江湘粤省界为Ⅳ类;韩江支流石窟河、松源河闽粤省界均为劣Ⅴ类;粤西九洲江桂粤省界为Ⅳ类;东江寻邬水、定南水赣粤省界水质较差,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

    在水功能区方面,达标率也不高。《公报》显示,全省共监测评价304个河流、水库(湖泊)水功能区,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广东省水功能区划》2020年水质管理目标,全年水功能区达标116个,达标率为38.2%;在监测评价的230个河流水功能区中,达标106个,达标率46.1%。 

变: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今年考核“三条红线”落实情况 

    专家指出,要改变广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高,废污水排放量过大且不断增加等被动局面,最根本的是认真落实和严格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2011年,广东率先在全国出台《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三条红线”。到2015年,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80亿立方米以内,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现状降低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8%以上。

    该方案的出台,为广东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要使方案落到实处,还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为此,今年2月6日,广东省政府出台《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下称《考核办法》),与之前出台的《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相配套,构成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重要依据。

    《考核办法》明确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为考核对象,考核重点是各地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等水资源“三条红线”重要指标完成情况,水资源配置、用水效率管理、水资源保护和相关配套政策及制度建设等情况。

    考核从今年开始,采取年度自查、中期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络问卷调查的形式,引进了公众对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工作满意度的考核内容。

    目前,考核工作正按计划进行,最终考核结果由省水利厅按有关要求报省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地级以上市,省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对考核不合格的地级以上市责令限期整改,有关地级以上市要向省政府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省水利厅暂停审批该地区除饮用水外的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依法不予批准新增用水项目立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由监察部门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中期考核和期末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审定后作为 下一考核期编制各地级以上市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依据,并交由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相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通过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将有效改变废污水排放和水环境质量,实现水资源科学管理、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支持广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粤水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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