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务新版不罚清单6月起施行 排水户水质轻微超标将不予处罚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陈帅 发表时间:2026-05-09
上海市水务局新修订的《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将于6月1日起施行。新版不罚清单聚焦企业高频诉求,新增了排水户水质轻微超标不罚事项,以包容审慎监管为经营主体减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不罚清单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等情形,明确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和适用条件的制度性文件。
2021年,上海市水务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3年,该清单进行第一次修订,明确了水利、供水、排水、安全质量监督领域共10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今年,市水务局对不罚清单开展第二次修订,形成了《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据上海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增水质轻微超标不罚事项的总体思路为,对于“两年内首次被发现”并“及时改正”的排水户,日排水量越大的,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就越大,其容错空间越小;反之,日排水量越小的排水户,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也越小,其容错空间就越大。比如一家日排水量8立方米的排水户排水超标了,假如其超标因子数为2个,超标最高倍数为2倍,以前要罚3万元。新版不罚清单施行以后,只要排水户属于两年内首次违法并及时改正,就依法不予处罚。
不予处罚不等于一免了之,更非放任不管。由于排水户违法行为客观存在,执法部门将依据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要求,按照“风险+信用”分级分类检查模式,对其综合评价等次进行动态调整,运用数字赋能,做到监管“无事不扰”与“无处不在”,推动排水户从“依规守法”向“主动合规”转变。
上海市水务局坚持“罚教结合、宽严相济”。对不予处罚的当事人,执法部门将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其整改落实、依法规范经营,既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又给予市场主体合理容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