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研组在南京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听取太湖局立法准备工作情况汇报
《太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务院立法计划中的项目,我部于2009年5月报请国务院审议。为做好《条例》的审查工作,国务院法制办、水利部、环保部组成联合调研组,由国务院法制办农环司王振江司长带队,于11月13日至16日赴太湖流域开展《条例》立法调研,实地考察太湖管理和保护工作,听取流域有关省(市)及地区对《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先后考察了直湖港等入太湖河道,太浦闸、望亭水利枢纽等流域控制性工程,以及太湖新天地生态公园等,分别在南京、嘉兴和上海召开了《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并听取了太湖局《条例》立法准备工作情况汇报。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法制办、水利、环保、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嘉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同志都表示,《条例》立法的根本目的是管理好太湖,保障流域供水和防洪安全,保障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非常必要,也非常迫切,希望尽快出台,同时对《条例》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王振江司长表示,要认真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好《条例》,争取尽快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国务院法制办农环司郭文芳副巡视员,水利部政法司赵伟司长、陈琴副司长,环保部政法司别涛副司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活动。太湖局叶建春局长、叶寿仁副局长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来源:水利部网站 200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