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机制
发表时间:2026-06-10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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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险情,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对风险等级为重大的危险源要做到“一源一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不断完善。
2.快速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组织施救,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加强舆情应对,回应社会关切。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要重点加强事故初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和发生次生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查找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和风险管控体系存在的不足,及时完善。
3.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培训、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落实应急处置必备的物资、装备、器材,加强专业化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和科学救援能力。
责任编辑:邓婉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