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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基础性自然资源,也是战略性经济资源。我区是全国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之一,当地水资源量11.63亿立方米,加上国家分配的40亿立方米黄河水,全区人均可利用水资源量609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干旱少雨,资源性、结构性、工程性缺水是宁夏最大的区情,当地水资源量少质差,时空分布不均,开发利用难度大,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主要依赖限量分配的黄河水资源,支撑了自治区59%的耕地和74%的粮食、77.7%的人口和80%的城镇、90%的经济总量和94%的财政收入。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加之受黄河来水持续偏枯、人口增加影响,各业供用水矛盾日益突出。为破解水资源制约瓶颈,自治区党委、政府率先在全国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以水权转换为突破口,建立水资源高效利用模式,保证了自治区发展用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节水优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落实项目和用水“双限批”,实施农业节水领跑、工业节水增效、城市节水普及、全民节水文明“四大节水行动”,以用水方式转变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布局优化,走出了一条富有宁夏特色的节水之路,以有限的水资源保障了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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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自治区成立以来,历届党委、政府带领全区各族人民以敢叫日月换新天的精神气概,掀起千军万马、大干水利的建设高潮。1998年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大力实施城乡饮水安全、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构建水旱灾害防御体系,让人民群众共享民生水利发展红利。城乡饮水安全项目让百万群众饮水实现了从“喝井窖水”到“喝上自来水”的历史转变。农田水利建设解决了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问题,打牢了现代农业发展的水利基础。防洪抗旱减灾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基本形成了“导、拦、滞、泄”为一体的防洪减灾体系,战胜了多次严重干旱,得到了自治区和水利部的充分肯定。水库移民坚持以移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逐步实现了灌溉不再难,出门水泥路、清新进家园,产业兴、移民富的生产生活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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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成立60年来,我区贯彻落实国家治水方针,在吸收2000多年悠久宝贵的灌溉管理和水利工程维修制度基础上,推进依法治水进程,实现了法制水利到法治水利的历史性转变。 1958年后,自治区结合实际,颁布《宁夏回放自治区引黄灌区水利管理试行办法》,规范了灌区组织、灌溉、用水、工程管理和水费征收,为改善灌排条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保证农业不断增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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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以《水法》颁布为标志,我区水利事业走上了法制轨道,制定出台《宁夏实施〈水法〉办法》6部地方性法规,地方水利立法成效显著,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法规体系,为区域依法治水创造了良好条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后颁布实施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农田水利条例〉办法》等6部地方性法律和政府规章及多项规范性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