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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清点水情 富民强桂

  自2010年年初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在流域委水利普查办的精心指导和自治区水利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及直接领导下,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及时组建机构、落实人员、建章立制、开展培训、加强宣传、强化督导检查,狠抓进度管理和质量控制,稳步扎实推进水利普查各项工作。通过全区水利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各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支持,全区水利普查工作跑对方向,赶在前面,落到实处,创造性地圆满完成水利普查任务,摸清了全区水利“家底”,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水利基础信息支撑。

  领导重视是关键

  提前谋划是先机

  水利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且必须保持全区步调一致。水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为水利普查工作顺利进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把水利普查纳入全厅重点工作之列,将水利普查工作列入水利改革与发展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规定与其他重点工作一样达到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考核。水利厅厅长杨焱在多次行业会议上反复强调水利普查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领导重视首先体现在建立健全普查机构上。2010年4月7日,广西正式成立了由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担任组长,水利厅、统计局、宣传部、发改委、司法厅、财政厅等17个有关行业和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全区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下设自治区水利普查办。为加强领导,2011年3月,水利厅党组研究决定,抽调一名副巡视员协助分管领导主抓水利普查工作,增补一名专职副主任充实办公室领导班子,落实专职工作人员16名、办公场所面积180平方米,配备了普查专用车和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同时,还以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及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随后,全区14个市110个县(市、区)于2010年上半年全部成立了本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和水利普查办。据统计,全区落实各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共3273名,其中专职人员824名,并配备了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保证了全区水利普查工作在人员、技术、资金、物力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切实有力保证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的落实。

  提前谋划是先机,做好进度管理尤为重要。自治区水利普查办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及各专项普查内容,出台了《广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对时间节点的要求,依据适度超前原则对全区水利普查工作进行细化。自清查登记阶段起,自治区水利普查办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和难点,提前研究、分析各项工作,对年度任务逐月分解下达,对每月工作进行量化、细化,制定出时间进度表,在各重要时间节点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紧紧把握工作主动性,稳步推进全区水利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健全制度是基础

  经费落实是保障

  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系统的制度体系是保证水利普查有序推进的重要基础。自治区水利普查办根据各职能小组、技术支撑单位、责任单位的职责,制订了包括质量控制细则、进度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制度、文件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一整套制度体系。同时,还建立了普查任务逐月分解下达制度和每月两次的定期协调会制度。明确每月工作任务,要求各市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完成情况报自治区水利普查办,获得了及时了解水利普查进展情况,检查水利普查工作进度,分析和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良好效果。此外,还先后出台了《自治区水利普查绩效考核办法》、《自治区水利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办法》,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并将水利普查工作纳入各级水利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把水利普查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干部考核、水利建设投资项目安排挂钩,把普查全过程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时限、工作质量等全部纳入考核范围,还将考核结果作为与“争先创优”、项目投资、奖惩挂钩的重要依据,使全区的水利普查工作形成了良好的“比、学、赶、超”局面。

  水利普查经费的落实是搞好水利普查工作的重要保障。在自治区各级水利普查机构积极争取下,各级人民政府对普查工作给予了经费方面的大力支持,3年来,广西共落实水利普查经费2.11亿元,这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实属不易。

  为督促各地抓紧落实本级普查经费和规范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自治区财政厅和水利厅在联合下发《关于尽快落实地方水利普查经费的通知》的基础上,又联合印发了《广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还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月活动方案》,在全区水利普查系统广泛组织开展经费使用管理自查和检查工作。水利厅还将经费使用和管理纳入水利普查督查内容,不定期对各市、县(市、区)水利普查经费到位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厅审计室详细检查自治区本级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为确保监察力度、效果,厅纪检、监察部门专门抽调各市水利局纪检组长和部分财务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市、县级普查机构进行检查,确保了全区水利普查经费使用规范,杜绝了违规现象的发生。

  选聘培训是前提

  宣传动员是合力

  打造一支过硬的水利普查队伍是搞好水利普查工作的重要前提。广西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要求,通过推荐和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选聘,并对各级选聘人员进行审核。每个乡配备至少3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村配备1~2名普查员,共选聘普查指导员7065名、普查员20920名。不仅保证了人员数量达标,而且市、县级普查指导员均为水利、统计等相关专业人员,乡(镇)、村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除乡镇水电站技术人员外,多为熟悉当地环境的村干部,所有选聘人员均符合任职要求。

  为做好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自治区水利普查办提前制定了各阶段培训方案,做到所有培训有计划、有步骤、有记录、有总结。在2011年3月10日全面完成的第一阶段培训中,以集中授课为主,注重讲细讲透,各级累计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42981人(次),并在县级培训中探索出如:上林县“细致讲解,案例分析,分组讨论,答疑解惑”,兴安县“分级、分区培训,分类授课,现场操练”,东兴市“分类培训,试点练兵”等培训模式。随后的第二阶段培训中,紧跟国家级培训步伐,分别进行了填表上报培训、普查数据审核培训和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成果汇总技术培训等,共培训水利普查技术人员29048人(次),同时更加注重电脑实操,注重教员与学员间的互动答疑,进一步提高了培训质量,达到了培训的预期效果。

  水利普查史无前例,为得到全社会的配合、理解和支持,自治区水利普查办先后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宣传工作初步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宣传工作方案》等,确立了“电视上有图像,报刊上有文章,网络上有讨论”的宣传工作目标。

  实际操作中,邀请广西卫视、广西广播电台、《广西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有关水利普查宣传活动。在广西卫视黄金节目《广西新闻》节目前播放5秒标准版的水利普查宣传标语,通过中国移动短信平台发送水利普查宣传标语,用户覆盖自治区本级所在地60万移动用户。在南宁市民族广场设点,开展水利普查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拉横幅、设板报、挂彩带和气球、发放水普知识宣传单和小册子以及现场进行水普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强化水普宣传。同时,在南宁市8个主要街道路口的电子屏上播放水利普查宣传标志和宣传画,在南宁市6条主要公交干线上投放水利普查车身广告,还组织了一台极富特色的水利普查专题文艺演出,通过公演、各地巡演和刻录成光盘分发到各市、县(区)等形式进行更为广泛的宣传。此外,自治区水利普查办还编发简报34期、旬报48期、周报8期,更新水利普查动态信息198篇。同时,组织指导全区各市、县充分发挥各自地方特点,积极开展水利普查宣传。广西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的全方位宣传,为全区水利普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数据质量是根本

  督查机制是抓手

  广西始终把水利普查数据质量摆在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签订各级质量控制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同时,加强质量控制组织领导,成立质量控制工作组,编制质量控制实施方案,建立一系列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确保了广西水利普查数据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为切实保证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广西在事中质量抽查和加强对基层水利普查工作的检查、指导的同时,还进一步加大自治区级审核力度,对及时发现和纠正各阶段质量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根据各市、县(市、区)上报的数据情况,分专项及时审核,形成书面审核意见。二是提前邀请水利厅相关业务部门参与审核,并积极向离退休老专家咨询。三是通过跨专业审核,保证普查数据的一致性、协调性,同时查漏补缺,保证普查数据不重不漏。特别是在整改落实中,还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开展了技术专家汇审。四是在普查成果上报前召开各专项及汇总成果审查会,对数据成果进行把关。五是召开厅长办公会专题审议水利普查数据成果。为督促市、县(市、区)及时整改和完善,建立了热线电话、QQ群、邮箱等多渠道技术交流平台,及时交流、解答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并形成了“五查八比一审一报告”工作机制,保障了技术规定统一,技术要求一致。该机制的建立进一步细化了全区各级普查数据审核标准,明确了审核方法和程序,有效提高了全区数据审核质量,使全区水利普查数据质量在历次检查中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

  以督导检查机制为抓手,是广西确保水利普查进度和普查数据质量的一个显著亮点。水利厅分管和协助分管的厅领导,先后带队赴全区60多个市、县(市、区)开展水利普查督导检查工作,亲自参与事中质量抽查工作,详细了解基层普查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基层普查部门人员排忧解难。自治区水利普查办力求通过面对面的督促指导,尽可能地帮助基层普查机构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厅机关还采取了挂点督查的方式,各相关处室和厅直属单位抽调人员组成14个督查组,按照每月普查工作任务安排,分赴全区14个市进行督查。定期与不定期的督导,不仅确保了14个市的普查步伐一致性,而且对部分问题较多、技术力量较为薄弱的市、县(市、区)保证普查质量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据统计,从2010年10月至今,广西共开展现场督导达487县(次),投入人力2431人(次),14个地级市覆盖率100%,110个县(市、区)覆盖率98%。范围广、力度大、有部署、有重点的督导,确保了全区水利普查工作的按时、优质完成。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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