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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系列评论之四:坚持人水和谐

2011-07-19

  正确处理人和自然、人和水的关系,是治理水患、兴修水利的基本前提。

  在刚刚召开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这一观点被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他要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要坚持人水和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高效利用水资源,合理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

  强调坚持人水和谐,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中,正确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的高度自觉性。

  兴水利除水害,人类社会在与水相依相伴中,在与水旱灾害抗争中得到繁衍和发展。在治水中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人类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中国是一个水利大国,治水历史悠久。中华民族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可以上溯到大禹治水。在漫长的治水历史中,在除水害兴水利的过程中,人与水的关系,随着人类对自然的认知的深化而发生着变化,形成了不同阶段的人水观。

  在传统农业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有限,对自然界充满敬畏,人类处于受水支配的阶段,形成了人顺应水的人水观;在工业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改造自然能力的提高,人的主体意识急剧膨胀,形成了人征服水的人水观;在现代社会,人们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才逐渐形成了人水和谐相处的人水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的矛盾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的矛盾,人与自然和谐是人类活动的共同价值选择和最终归宿,和谐则发展,不和谐则变异,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人水关系也是如此,只有走向和谐,才能实现共赢。

  在人水关系中,人是主体,始终处于主动地位;而水是客体,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人水关系主要决定于人,但水也具有反作用。因此,是否能够最终形成人水和谐的状态,更多地取决于我们对自然、对水的认识与实践活动。

  坚持人水和谐,需要我们构建人水和谐的水文化。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面对当前我国的水问题,由“改造自然征服自然”“人定胜天”的观念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水和谐”的理念,成为治水实践的必然选择,这种选择是基于对治水规律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是基于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和渴望。我们需要牢固树立人水和谐理念,以指导我们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高效利用水资源。

  坚持人水和谐,需要我们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条件的关系。全面考虑水的资源功能、环境功能、生态功能,科学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合理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需求,也要满足维护河湖健康的基本需求,决不能为追求一时发展,而牺牲子孙后代福祉。

  坚持人水和谐,需要我们正确处理抗灾救灾和防灾避灾的关系。既要加强工程建设,提高抗灾减灾能力,更要注重事前防御,在建设规划和工程选址时,充分考虑洪水影响和水资源的条件,尽可能避开灾害高风险区域,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预案预报预警体系、物资储备体系,加强避险救灾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避险自救能力。

  坚持人水和谐,需要我们认真处理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把保护生态的理念贯穿于规划、论证、建设以及运行调度等各个环节,把水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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