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吉林:水管体制改革加快推进


2007-07-10

    吉林省在水管体制改革中,克服重重困难,采取多种措施,使有改革任务的60个市县中,52个市县完成了改革方案、人员编制、“两项经费”等三个批复文件,其中临江市、长白县、宁江区等地的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2002年9月,吉林省全面启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在全省69个市县区中确定了具有水管改革任务的60个市县,265个国管水管单位参加改革。改革涉及水管单位职工14061人。截至目前,265个水管单位中定性为纯公益性的有86个、准公益性的有166个,定性为企业的13个;已核定编制3525人,人员经费4765.51万元,维修养护经费4139.39万元。目前已落实人员和维修养护经费分别为2921.71万元、1964.55万元。


  为使全省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有步骤、有计划、由点到面层层推进,省水利厅召开了全省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座谈会,并就试点单位的确定,积极协调省发改委、财政厅、劳动保障厅、人事厅、编办、社会保险公司等7个厅、局,下发了有关通知,确定了双阳区、公主岭市、延吉市等12个市县为全省改革试点单位。目前,大部分试点单位已落实了“两项经费”。试点单位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成效明显,为吉林省水管体制改革全面开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改革启动以来,省水利厅首先在省管直属新立城、沙河两座水库推行水管改革,2006年6月,省政府就《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的改革方案》专门组织召开协调会,确定两水库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2007年,省编办核定两个单位的134个编制得到落实,省财政核定的人员经费402.63万元足额到位,目前,两单位已制定出较为规范统一的内部改革方案并开始启动。吉林、辽源、松原、四平等四市的水管体制改革批复文件已出台,长春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通化市直属水管单位已经完成定性、定编,“两项经费”基本落实。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07年7月10日

作者: 王跃刚 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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