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开濯同志在中共水利部直属机关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06-04-25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徐开濯同志在中共水利部直属机关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中共水利部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


  一、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第九届党代会以来,直属机关纪委及所属纪检组织紧紧围绕水利建设、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经过不断的探索和总结,加深了对新时期直属机关党的纪检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丰富了直属机关党的纪检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机关性质的党的纪检工作路子,形成了我部直属机关党的纪检工作三项基本格局:一是廉政教育,以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为重点搞好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源头治理,加强对掌权、管钱、管人等重点部门和重要环节的监督,完善反腐败抓源头的体制机制制度;三是廉洁自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一)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近年来,水利部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都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和反腐倡廉的重点任务,部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党组成员及有关职能司局(或部门),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明确责任内容和责任要求,突出投资计划审批、工程建设管理、水利资金使用和干部人事任免等重点部门的责任。协助部党组和驻部组局每年对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责任制的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考核反馈与廉政谈话相结合,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通过责任制的落实,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特别是各级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做到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具体业务工作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主要负责人能够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基本形成了“一把手”抓、抓“一把手”,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在2004年11月党中央召开的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汪恕诚部长还作了大会发言。


  (二)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机关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针,按照构建“大宣教”格局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努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在教育内容上,主要是把党风廉政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等结合起来。结合水利实际,突出抓了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理论教育,着重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二是以牢记“两个务必”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教育,着重增强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意识;三是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为主要内容的法纪教育,着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四是以汪洋湖、高安泽、何贵平、张宇仙等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的先进典型教育,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在教育形式上,坚持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特别是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部机关举办了何贵平、张宇仙先进事迹报告会和挂职干部报告会。开展示范教育的同时,组织开展了以观看《职务与犯罪》等电教片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和警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提高。


  (三)坚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2000年,水利部党组制定了《水利部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分析了水利系统可能滋生腐败的源头问题,确定以水利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干部选拔任用为重点,坚持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把反腐倡廉寓于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之中,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消除可能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和环境。2005年,根据党中央、中纪委的要求,水利部进入研究规划部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新的工作阶段。几年来,机关纪委积极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依靠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由政策法规司牵头,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精简水利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行政审批12项,转变管理方式11项,保留行政许可36项,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14项。


  由规划计划司牵头,进一步规范投资计划管理。颁布实施了《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紧紧抓住项目立项审批和计划安排这两个工作环节,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坚持部长办公会集体决策,加大对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改革规划计划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宏观管理,规划计划司归口管理,以流域机构为主体,以部职能司局为单元的水利投资计划管理体制。


  由财务经济司牵头,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了《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部组建成立部预算执行中心,积极推进国库改革,政府采购工作步伐加快,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已经启动。截止到2005年底,部直属的所有二级、三级、四级预算单位和部分五级预算单位纳入了国库改革范围,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总数达246个。对部直属77个重点基建项目和32个省(厅)及有关单位的中央补助地方水利财政性资金实行了财政直接支付。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金额达到30.49亿元。


  由建设与管理司牵头,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普遍推行。颁布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水利工程限额以上施工招标投标率接近100%,监理招标投标率在90%以上,限额以上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率在80%以上,勘测、设计招标投标正在稳步推进。积极探索解决“同体工程”的问题,水利部制发了专门文件,明确规定严禁在同一行政单位直接管辖范围内或同一经营实体内搞施工、监理“一条龙”作业,从体制上堵塞诱发腐败的漏洞。


  由人事劳动教育司牵头,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广泛采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普遍开展新任干部任前培训和任前谈话,实行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部里连续6年公开选拔了37名司局级干部。制定了《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办法》、《关于实行干部谈话的办法》、《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项制度。


  由办公厅牵头,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成立了水利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明确了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探索政务公开制度,丰富政务公开形式。


  由国际合作与科技司牵头,进一步规范外事工作管理。结合当前外事工作新形势,制定了《水利部关于加强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离退休人员因公出国审批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因公护照(含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外事管理工作办法,保证了外事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服务于水利对外开放。


  无论是牵头单位还是协办单位,都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牵头单位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对牵头负责的工作主动会同其他协办单位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牵头组织协办单位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及时总结、通报、研究有关工作情况,共同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主动组织、主动协调、主动抓落实。协办单位积极协助,主动配合,按照每项工作的要求和安排,认真负责地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单位之间加强联系,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情况,密切配合,形成齐心协力抓工作的局面。


  在构建具有水利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中,机关纪委围绕“如何结合本司局、本单位各项改革的实际,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这个课题,组织各单位开展了专题调研。各单位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把调研成果所提出的措施融于水利工作之中,使反腐倡廉和水利工作相互融合和推动。


  (四)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清理,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按照责任制分工,把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任务落实到相关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并且每年都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和驻部组局的统一要求进行专项清理。近年来,认真开展了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物质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定情况的清理检查,开展了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的清理检查,开展了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情况的清理检查,开展了落实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和出国(境)团组、禁止变相公费旅游和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的规定情况的清理检查,开展了落实不准利用住房制度改革以权谋私以及禁止设立小金库规定情况的清理检查,并对直属单位用公款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领导干部拖欠公款问题以及规范津贴补贴、培训办班等进行了清理。并把上述规定纳入廉政谈话、谈话诫勉、述职述廉内容,作为检查考核的目标和任务。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及时对两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并在春节过后及时开展了自查和抽查工作。据统计,1999年至2005年,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上缴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价值6.2万元;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压缩公费出国(境)团组计划300多个、2000多人(次)。


  (五)坚持正确履行保护和惩处的职能,认真做好信访受理和案件办理工作

 
  坚持把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职能,加大力度,严肃执纪。对待信访举报,认真组织核查,妥善处理。查清确实有问题的,按照党纪严肃处理;查清没有问题的,为干部澄清问题,给干部一个公正的说法。工作中,始终坚持查清案件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对群众反映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妥善处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移送、交办、转办的信访件,及时督办、催办。在案件办理上,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据统计,1999年至2005年,机关纪委及所属纪检组织共收到信访举报156件,初核153件;转立案12件,结案12件;给予12人党纪处分,其中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6人。各级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对每一件来信都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登记、核查工作。经核查属于思想作风方面有缺点、不构成违纪的,通过谈话提醒,促其改正;对有轻微违纪、构不成追究党纪及行政责任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举报情况不实的及时解脱,并做好被举报人的思想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的部署,近年来几次对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还没有发现不按处分决定执行的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信访办理统计制度、廉洁自律登记统计等规章制度,使信访管理和案件办理工作有章可循。


  (六)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纪水平


  在努力发挥纪检工作职能作用的同时,注重纪检干部自身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执纪水平和工作能力。近年来,先后举办了信访管理、案件办理和“两个条例”等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从2004年开始,中央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将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明确部门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加重了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为适应这一转变,水利部党组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制定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等方面,机关纪委按照部党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促进了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


  近年来,机关纪委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主要得益于水利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和身体力行,得益于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以及广大党员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展不够平衡,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主动性仍然不够;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还需进一步强化具体措施;构建具有水利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还需积极探索。这些都是我们今后要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的根本指导原则,也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回顾和总结第九届党代会以来的工作,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有力保证。


  (一)必须坚持围绕水利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更加自觉地适应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需要。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重大问题包括党风廉政问题的基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发生的新变化,把防治腐败寓于水利改革和发展以及各项政策措施之中,在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必须更加自觉地深入水利改革和发展的第一线,注意解决党风廉政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善于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多管齐下解决腐败问题,努力实现反腐倡廉与水利改革和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党的执政地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必须把握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把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贯彻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中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坚决维护和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要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切实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员干部能否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从实际出发,注意研究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使提出的要求和采取的措施行得通、办得到。要努力拓宽工作渠道,加强基层党的作风建设,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必须有效预防腐败。要立足教育,抓住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个关键,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水平。要强化监督,综合运用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


  (五)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我们必须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关系水利改革和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认真总结经验,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直属机关纪委要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在直属机关党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的领导和驻部纪检组的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洁,还要敢抓敢管,确保部党组反腐倡廉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三、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6年,水利部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第十八次党的纪检工作会议和2006年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紧密联系水利实际,积极推进具有水利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落实水利“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学习贯彻党章是当前全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进一步认识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扎实抓好学习贯彻党章工作。通过学习贯彻党章,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增进领导班子团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水利中心工作的开展。把学习贯彻党章与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结合起来,促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以权力观教育、从政道德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政风建设,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充分运用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和违纪违法案例,加强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改进教育方式,增强教育效果,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具体制度。把法纪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公务员廉政培训。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有利于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着力抓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的部署和部党组《实施意见》的要求,紧密配合部党组和协助机关党委抓好有关具体工作,促进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措施的落实。上半年召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交流座谈会,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把推动贯彻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提供有力保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从维护党纪的高度,增强大局意识,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水利中心工作,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逐步建立起行风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工程建设和资金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等水利建设项目和水库移民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的要求,正确把握政策,严格办案程序和制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做到教育和惩戒相结合,宽严相济,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中央纪委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集中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要突出重点,把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案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大力查处领导干部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资金(项目)调配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处理在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确保水利资金、水利工程和水利干部的安全。注重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控告申诉条例》为重点,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各单位要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对久拖不办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核查力度。上半年召开有关单位信访工作座谈会,交流做好信访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四)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的精神,结合水利实际工作,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进一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有关行政许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完善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进水行政许可政务公开。研究已经取消和调整的水利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措施,认真研究制定有关替代管理制度,积极运用监管、检查、备案等手段,加强后续监督管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


  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水利实际,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选拔任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工作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酝酿沟通制度和考核预告制、公示制、试用期制等各项制度,同时要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从制度上规范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各个环节,严把用人关,避免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现象的发生。


  加强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设。重点针对当前财务管理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基建财务管理”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薄弱环节,继续加强财经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水利部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非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中央水利经营性资产效绩评价办法》,修订完善《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资金集中支付。针对当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加强政府采购工作。


  加强水利建设投资管理制度建设。规划计划部门是权力较为集中的部门,也是廉政建设的重要部门。要重点对审计发现的水利投资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完善有关制度,堵塞漏洞。重点抓好农村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制定出台《水工程建设规划意见书制度实施办法》、《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计划管理工作部内决策机制》,不断规范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提高水利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深化水利投资体制改革,合理划分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的投资事权,拓宽水利投资来源,规范政府投资水利项目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健全水利投资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水利投资管理。


  进一步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关系到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水利资金和水利工程能否发挥应有的效益。要制定《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完善水利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系统,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和建设行为,制定有关法规的配套办法,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各单位要从各自的职责范围、工作特点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将预防腐败现象寓于各项政策和措施之中,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机关纪检工作


   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的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加强对党章执行情况的检查,维护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纪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重视和关心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干部的培训和与业务干部的岗位交流。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要高标准、严要求,在生活上要多关心,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采取多种形式继续抓好专兼职纪检干部的培训,使纪检干部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党纪条规,切实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适时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加强纪检工作的交流与研讨。


  同志们, “十一五”规划纲要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水利工作任务繁重,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认真完成好各项任务,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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