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审批具备新闻登载业务资质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06022
  首页 -> 正文


长江水利委员会做交流发言

2012-07-26

加大纠纷排查和现场执法力度

保障流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长江委开展省际水事纠纷排查及水行政现场执法工作情况作如下交流。

  一、省际水事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协调预防省际水事纠纷是长江委水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责。水利部确定的全国省际重点水事矛盾敏感地区共108处,其中长江流域42处。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长江委积极组织开展长江流域省际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省际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一)精心部署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根据水利部开展活动的部署,我委及时向长江流域内各省厅发出《关于开展长江流域省际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制定排查化解活动方案,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并针对不同阶段的水事矛盾和纠纷提出了具体要求。整个活动分自查、现场检查、情况通报、总结四个阶段进行,同时要求各地按照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分析产生的原因,弄清矛盾纠纷问题症结所在,有针对性的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二)流域各地高度重视开展水事矛盾纠纷自查

  流域各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纠纷排查活动高度重视,明确牵头承办和协办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通过自查和排查化解,长江流域省际水事纠纷与矛盾隐患主要集中在川、渝、鄂、湘、贵、皖、豫、苏等八省(市),主要矛盾或纠纷共22起,其中:已成功化解2起;已发生,但暂时难以协商一致的4起;存在纠纷迹象或矛盾隐患,有可能造成省际水事纠纷的16起,均处于平稳和可控状态。

  (三)重点排查与集中化解已发生水事矛盾纠纷

  我委派出检查组赴纠纷现场,对鄂渝边界老龙洞、川黔边界同民河和川黔边界福宝河等省际水事纠纷开展检查,与纠纷双方进行座谈,针对纠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别从非工程措施、技术方案和工程措施提出意见和要求。针对复发的鄂豫边界界牌水库供水矛盾,我委会同鄂豫两省水利厅进行协调,促成纠纷两县在死水位下取水的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用水协议。

  (四)促进建立省际水事纠纷协调长效工作机制

  根据自查和排查化解活动情况,我委召开长江流域省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会议,与川、渝、鄂、湘、贵、陕、豫、桂等8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就省际水事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展和建立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得到亲临会议指导的李鹰司长充分肯定。同时,夯实基础,启动规划工作,现已完成9个省的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河流现场调查摸底和资料收集工作。

  二、水行政现场执法工作

  我委将水行政执法作为水行政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2011年以来,先后联合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洞庭湖区、鄱阳湖区、长江干流安徽段等区域和汉江、岷江流域,开展了以落实水工程规划、防洪影响评价、涉河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采砂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等为重点的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纠正了一批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了非法水事活动,维护了流域正常水事秩序。

  (一)认真做好陆水和丹江口水库现场执法工作

  我委落实专门人员和工作经费,大力开展陆水和丹江口水库日常执法巡查。委总队所属陆水水库支队与赤壁市公安局陆水水库派出所保持良好的合作与联动,一旦发现水事违法行为,立即重权出击、严厉打击。丹江口水库支队与汉江集团公安处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支队在巡查时发现水事违法行为时,除现场纠正外,还及时上报总队。

  (二)积极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暨重点区域综合执法

  根据水利部统一要求和我委工作会议重点部署,研究确定综合执法流域或区域,结合巡查、举报和地方预查情况,锁定现场执法项目。与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现场查勘、送法上门、听取汇报、责令停止、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问题,我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印发检查通报,提出具体整改要求,跟踪督办未整改到位的项目。根据我委和湖北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丹江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对泗河大坝实施爆破拆除,土坝建设单位负责人因暴力阻扰执法被行政拘留。

  (三)加强省际边界重点河段采砂管理现场执法

  我委进一步加强省际边界重点河段采砂的现场执法,对非法采砂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据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现场执法队伍出动执法船(车)2108次、执法人员8038人次,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56次,查获小型违法采(运)砂船183艘,拆除和没收违法采砂机具168件,维护了省际边界河段的防洪安全。

  三、下一步水政工作重点

  (1)继续配合水利部做好《长江河口管理办法》立法条文稿的修改工作,开展三峡水库管理立法论证工作,启动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库的立法前期研究工作。

  (2)积极预防和调处省际水事纠纷。认真组织好今年的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鄂渝老龙洞水事纠纷已取得重要进展,待千丈岩水库调度方案出台后通过分水方案彻底解决该纠纷;继续推进川黔骑龙河水事纠纷的协调工作;今年出台实施长江流域省际水事纠纷议事协商制度,着手编制长江流域省际水事纠纷应急预案。

  (3)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继续开展水政监察员培训;完成省际边界采砂管理现场执法支队的组建,充实省际边界大队的专职执法人员,保证边界大队管理平稳过渡。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积极开展水利综合执法检查,对流域内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进行综合性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4)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012年是新水法颁布十周年,又恰逢是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利用这个契机对10年来水法规建设成就进行总结和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围绕主题,结合长江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责,开展集中性的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的水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

  我委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开展省际水事纠纷的排查化解和协调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不断规范流域水事活动,以优异的水政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相关新闻:




  
最新更新


 
图片报道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 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010-62980955 业务联系:010-63205284

京ICP备1104231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5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