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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局做交流发言

2012-07-26

贯彻落实《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开创流域综合管理新局面

  在水利部领导下,在国务院法制办大力支持下,在流域各省市密切配合下,《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提议到起草,从修改到颁布,历时十年,已于201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将为太湖流域综合管理与治理提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

  一、立法背景

  上世纪九十年以来,太湖流域一边是快速崛起的现代化都市群和繁荣发展的经济,一边是不堪重负的太湖和被严重污染的河网。在流域管理实践中我们认识到,除了加快流域综合治理步伐外,还必须为流域管理立法。在起草《关于加强太湖流域2001-2010 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时,我局就提出要制订《条例》;2007年无锡供水危机后,温总理在太湖、巢湖、滇池治理工作座谈会上要求加快制定太湖等湖泊管理和保护条例;社会各界对太湖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经过各方努力,《条例》于2011年8月24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9月7日经温家宝总理签署发布。

  二、主要工作

  《条例》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太湖流域管理和保护的高度重视,是国务院法制办和水利部支持和推进流域立法工作的努力和智慧的结晶,也是流域水利工作者抓住机遇和合作立法的成果。

  1、高度重视立法前期工作。通过《太湖水问题及对策研究》等十余项专题研究系统厘清流域水问题;本着为流域管理立法,而非为流域管理机构立法的理念,精心梳理需建立的制度,并在必要性、针对性、可操作等方面狠下功夫;同时,认真汲取国内外湖泊立法经验、借鉴流域内成熟的制度,体现湖泊特性和流域特点;广泛听取各方专家意见,明确立法重心、把握立法方向、避免走弯路、走错路。

  2、把握时机推进立法进程。2007年无锡供水危机后,精心梳理流域管理立法需求,积极参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调研报告等起草,反复强调综合立法必要性。在水利部支持下,《条例》及起草说明作为《总体方案》编制调研报告附件之一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务院先后将《条例》列入2009、2010年立法计划,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议也不断推动立法进程。立法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得到了各方面的认同。

  3、积极参与联合起草。为有效衔接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水利部、环保部本着协商、合作的原则开展联合起草,作为联合起草小组参加单位,我局针对流域管理体制、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等焦点问题,反复组织专题论证,并邀请各流域机构水资源保护部门专题研讨。同时,科学预判,充分准备,在协商过程中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坚持防洪、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污染防治等同步推进,确保流域综合管理职责不缺位,不削弱,并有所拓展。

  4、配合做好立法审查。在水利部、国务院法制办先后开展的5次征求意见中,我局逐条梳理,认真研究提出处理建议,并就各方重点关注的关键问题和制度创新进行论证说明;积极参加部门协调,坚持从法律法规、“三定”中寻找依据,从太湖管理和保护的角度提出协调建议,并向国务院法制办、中编办专题汇报,争取理解与支持;在立法调研中事先梳理重点,做足准备,使调研组充分感受到立法必要性和立法重点;在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并及时纳入国家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关方针政策,力争反映流域实际。

  三、贯彻实施

  《条例》在全面总结流域管理治理经验基础上,将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的制度具体化,并在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衔接等方面有所创新,将为依法管水、依法治水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支撑。立法难,有效实施更难。我局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抓好《条例》实施。

  1、推动贯彻实施工作。及时配合部政法司起草《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通知》印发有关省市,系统提出贯彻实施要求;制订并印发太湖局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及分工,部署落实各项制度的具体措施;组织流域水利政策法规和执法部门召开座谈会,要求做好集中宣传、尽快启动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抓住龙头推进流域贯彻落实工作;在部政法司支持下,在水利部《关于2012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通知》、《2012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中对太湖流域学习宣传《条例》提出要求。

  2、全方位开展宣传。我局抓住《条例》的特点、难点、亮点,精心策划、积极筹备,配合水利部完成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水利部贯彻实施座谈会;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和深入报道,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将今年3月确定为宣传月,以《条例》为重点开展宣传,订购并向两省一市法制、发改、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及局系统免费发放单行本3000余册,开展无锡鼋头渚公园现场宣传等活动,引导公众知法学法、保护太湖;组织发动全流域以贯彻实施《条例》为重点开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召集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专题研究部署,流域各地相继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

  3、多层次展开培训。组织召开贯彻实施《条例》培训动员会,全面动员和部署局系统贯彻落实并介绍立法情况和主要内容,结合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举办专题讲座,逐条讲解条文,分解贯彻实施任务,举办河湖管理、水资源保护等专题培训;发动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培训,在地方的协助下,我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联合两省一市水行政、环保、法制等部门于3月上旬在上海、湖州、苏州举办《条例》培训,邀请部政法司有关领导授课,培训班参加人数多,反响好,影响大,将有力促进各地依法管理、治理太湖流域。

  4、完善配套制度。及早规划,统筹安排配套制度框架研究,积极推动配套规范性文件出台,《太湖局负责审查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湖泊名录》已印发实施,《太湖流域重要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利技术规定》已完成修改,《太湖流域水功能区管理细则》即将报部审查。

  5、积极履行职责。落实《条例》重点制度,结合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重点河湖取水总结和取水计划建议报送工作;推动水资源调度方案,对流域水资源配置、防汛抗旱影响较大的水工程名录等基础研究;严把行政许可审批关,坚持以《条例》为依据,提高涉河涉湖项目管理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和队伍管理,积极筹备《条例》专项执法联合巡查,努力营造良好的湖泊管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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