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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乡镇水务体制改革 努力开创基层水务管理新局面

2011-08-19

  扎实推进乡镇水务体制改革

  努力开创基层水务管理新局面

  ——在全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上的交流材料

  上海市水务局

  2011年8月19日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等三部门关于本市深化乡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7〕44号)的精神,上海于2007年启动了乡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到2010年改革工作基本结束。改革后的乡镇水务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管理职能进一步明晰,管理人员和经费进一步落实,为上海郊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地支撑。

  一、主要做法

  (一)理顺体制、科学设站

  在推进乡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结合郊区水务工作实际,综合考虑地域面积、水利工程设施数量等因素,按照流域状况或行政区划,科学设置乡镇水务管理机构,基本确保“一镇一站”,明确管理站作为所辖区域内水务管理的主体,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基层一线的作用。目前,全市共有乡镇水务管理单位113个,其中:100个站为区(县)水务局派出机构,13个为区水务管理所派出机构。同时,根据本市郊区的实际情况和乡镇水务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乡镇水务管理机构实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双重领导管理模式。区(县)水务局对乡镇水务部门的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而在防汛抗灾等以块为主的工作中,乡镇水务站服从所在乡镇政府的领导。

  (二)明确职能,落实经费

  乡镇水务站的职能涉及到单位定性、工作定位,因此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时将乡镇水务站所承担的职能作为重点研究内容之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按照“安全、资源、环境”统筹发展的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将乡镇的水利、供水、排水三项公益性管理职能纳入乡镇水务机构职责范围,形成了市、区(县)、乡镇协调统一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水务管理机构承担着防洪除涝、水资源管理、抗旱节水、水环境治理与保护、水污染防治、供水排水等八个方面的公益性职能。结合当地水务工作量和覆盖面,科学测算、合理确定了乡镇水务管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保证每站6~8名管理人员,确保了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在乡镇水务体制改革中,根据基层水务管理机构所承担的八项职责,区(县)明确了乡镇水务管理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性质的单位;同时,按照“保证供给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的要求,区(县)财政落实了乡镇水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必需的运行和维护等经费,保障了机构的正常运行,提高了行业管理效能。

  (三)搞好配套,平稳推进

  上海的乡镇排灌站存在时间较长,财务管理、人员情况较为复杂,此次体制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势必触及到部分人员的个人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平衡有序,确保改革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主要配套做好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规范用工形式,安置分流人员。根据核定的编制数和岗位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并妥善安排非编人员的工作去向。二是加强资产监管,实行事企分离。各区(县)政府和水务局成立财务清算小组,对改革单位的财务和资产进行清算,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在解决落实乡镇水务管理机构运行经费的基础上,按照“事企分开”、“市场机制”、“放活经营性服务”的原则和要求,妥善分离所办企业。如我市青浦区在改革过程中,将排灌所属企业实行公开挂牌转让,排灌站属三产全部清算关闭。三是加强改革宣传,做好思想教育。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大力做好改革宣传工作,使大家充分了解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大力发挥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的优势,通过个别访谈,家庭走访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由于改革配套工作及时有效,确保了改革期间业务工作不断不乱,职工思想平稳,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保证了乡镇水务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存在不足

  目前,全市乡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进一步理顺利了基层水务管理体制,提高了乡镇水务站履行农业水利技术推广,服务郊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本市乡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进一步深化改革,还存在着以一些不足:

  一是管理队伍结构仍不合理,职工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在新形势下,乡镇水务管理单位的公益性职能得到了拓展和延伸,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与水务一体化管理的要求还有差距。据统计,全市共有基层水务管理人员108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4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占35%,中高级职称人数仅10%,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还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水务事业的发展。

  二是小农水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仍不完善,维修养护工作尚有不足;乡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后,进一步明确了单位公益性质,落实了人员、机构运行经费,但“重建轻管”的意识还有存在。目前郊区面广量大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养护还不到位,长效管理机制还未建立,导致部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失管失养,难以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无法适应水利现代化建设管理的需要。

  三是单位考核机制仍不健全,管理考核工作还不到位。乡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确定了为农服务、为水务发展服务的公益职能,但对基层水管单位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和考核办法,考核程序不统一、考核方法不科学,没能体现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而且考核结果也没得到合理的应用,造成了评议考核不受重视,流于形势、走过场,导致了职工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员管理技能

  要在基层水务管理机构中持续加大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不断营造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良好环境,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进一步优化管理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在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建设知识与经验结合、创新与传统并存的基层水务管理队伍。同时着重加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对新进大学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逐步形成良好的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水务管理单位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基层水务管理力量。

  (二)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设施管理养护

  结合我市目前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务管理单位的管理职能,牢固树立“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思想,重点建立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深化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基层水务管理单位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本市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小农水设施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护职责,建立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资金,强化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符合本市农村地区实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工程长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设施长效管理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

  (三)健全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不断强化现有考核办法,推陈出新,健全考核制度。要完善多渠道的考核方式,特别是增加老百姓对基层水务管理部门的考核内容,设立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基层水务管理单位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虚心采纳群众的建议,有效利用群众的智慧,使工作真正做到服务于民,面向于民,依托于民。同时,还要进一步增进基层管理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在管理工作上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上海实施意见对深化乡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为契机,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在深化改革中增活力,在创新机制中求发展,推动基层水务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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