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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2011-08-19

  西藏自治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11年8月19日

  我区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得到了中央的关心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区水利干部职工艰苦努力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农村水利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现将汇报如下:                         

  一、农牧民自己的管理队伍逐渐成长

  1、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切实制订本区规范。2005年以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0号)精神,结合西藏实际先后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建立农田草场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06〕47号文件),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发改委、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登记工作的通知》(藏水字〔2006〕86号),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民用水户协会登记工作的通知》(藏民发〔2008〕248号),《西藏自治区雅江杯农田水利建设竞赛评比办法》等西藏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文件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性质、作用、活动范围、成立条件、审批程序、登记管理等,从而推进西藏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工作。截止目前,全区73个县(市、区)共建立了近1100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其中: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 106个)。基层水利服务站5个,全区现有基层水利管理人员350人。随着农田草场水利建设新机制的不断深入,我们积极探索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建后管理的新路子,大力推进以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形式,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及建后管理工作。经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开始解决了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灵活、工程维修养护困难等问题。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建设与管理的认识。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建立农田草场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一是深入农牧区搞好宣传工作,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村入户,并将宣传资料翻译成藏汉文印发成册,发放到群众手中,宣传农田草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机制带来的好处;二是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宣传农牧民用水户协会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及建后管理;三是采取实施“民办公助”项目,将资金和材料兑现到村民手里,让群众亲身感受参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带来的实惠,使老百姓充分认可和拥护这种参与管理模式;四是召开农田草场水利建设和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现场会的办法,总结交流先进县的经验,促进全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健康发展。

  3、广泛征求意见,加快用水户协会组建工作。各县在农牧民用水户协会组建初期,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按照意见和建议再次与群众沟通解释,使群众从思想上有了深刻的认识,群众主动要求组建用水户协会来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建后管理的积极性提高。

  4、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协会成员的管理水平。为了使农牧民用水户协会能够真正承担起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各地市都对参与农牧民用水户协会的人员进行培训,从技术、组织程序、工程管理、协调工作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调动群众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培训,提高用水户协会的管理水平,使他们充分懂得组建农牧民用水户协会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为加快协会的组建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5、动员全体用水户参与,选举产生协会组织。农牧民用水户协会全部由农牧民群众直接参与,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会计,实行挂牌上岗。协会以行政村为单位,召开用水户协会大会产生代表,再选举产生用水小组,有条件的地方还组织选举产生协会委员会,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后,通过现场参观、培训和扶持下,农村饮水工程以及其它农田水利工程将由用水户协会来管理。同时协助他们制定《用水户协会章程》,明确了协会宗旨、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协会的组织制度、水费计收标准,协会纪律等等,《章程》的形成,为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行做到有章可循。

  6、明确协会职责,努力为用水户服务。协会主要职责是对本区域内的农村水利工程实行监管、保护、维修,负责本村渠系工程、农村饮水、水事纠纷调节、水源保护、节约用水等方面的涉水工作,并根据季节制定用水计划、协调配水用水、水费征收等方面的工作。针对农牧民用水户协会的积极性和协会的实际情况,及时制订鼓励和扶持农民用水户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的优惠政策,当地农牧民能够承担的水利工程,全部交给用水户协会来负责组织建设,这样不仅部分解决了协会运行所需的经费,又提高了群众自建、自管、自用的积极性。

  7、明确协会管理权限,积极履行协会职责。协会在自己的管理权限和范围内,及时组织用水户对农村工程设施进行维护,通过核定农田草场灌溉面积,按用水量大小来确定分摊清淤、岁修等任务,通过明确产权归属问题来确定项目管理主体,一是对国家投资的大型灌区中的田间水利配套工程由用水户协会经营管理,协调管理主体工程运行与用水户之间的矛盾;二是对面上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按照“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全部交给用水户协会来管理,以协调用水户之间的用水纠纷。三是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及建后运行管理方面,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全部交给农牧民用水户协会组织来经营管理,水源等水事纠纷问题由县、乡、村政府及水利部门协调解决。

  二、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成效显著

  一是农牧区水事纠纷得到扭转,防止了争水、抢水的现象发生,从根本上消除了灌溉季节的节水争水问题。

  二是改变了工程有人用、没人管的现状,特别是农村饮水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中小灌区斗渠以下的田间工程有人用,没人管的现状在用谁户协会等民间组织的管理下确实得到了改变。

  三是解决了水利工程建后管理薄弱的环节,用水协会的组建,为工程的维修、养护,谁是纠纷、运行管理等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保证了工程的岁修和养护,水利工程建后管理也得到了加强。

  四是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得到保证。通过协会自筹、自劳、自建、自养的办法,多渠道争取水利项目建设资金,通过“民办公助”和“一事一议”解决工程维修、保养、改造等建设资金,为了工程得到持续运行,通过各种方式方法收取一定的水费,前提是群众完全可以接受,并能按时缴纳,为工程维修养护和协会日常开支提供了保证。

  五是提高了群众节约用水意识。由于有了协会的统一管理,群众的相互监督,过去那种有多少水就用多少水的现象不复存在,杜绝了对水资源的严重浪费,逐步推行群众对科学用水、合理用水、计划用水意识,农田草场灌溉及人畜饮用水得到了保证。  

  三、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2000年之前西藏大部分县(市)级没有建立水利机构,“十五”期间在国家和自治区政府的重视下,开始陆续组建地市县水利机构,截止目前我区七地市均组建县级水行政机构,73个县(市、区)都已成立了科级水利行政机构,由于人员编制限制,大部分县水利部门只有3-5人的行政编制,个别县水利部门还挂靠在涉农部门,实行一套人马多块牌子。截至目前,西藏乡镇一级基层还没有水利管理机构和人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历史、自然、地理等原因,西藏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县级水利管理服务能力弱、服务半径大、服务成本高,乡镇基层水利服务处于无机构、无编制、无经费的空白状态,农牧区水利管理体制不全、机制不活、政策措施不配套等问题。

  2、各县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积极性差距大,部分偏僻的县领导对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认识不清,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有的没有组建农民自己的用水管理组织,有的既是成立,但还是不规范,一没有建章立制,二无注册登记,三不结合实际,有的用水户协会只局限于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

  3、我区农村水利工程大都建于七十年代后,配套率低,建设标准低,因高原气候原因工程老化失修快,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而且点多面广,国家补助资金有限,当地农牧民群众收入低,每年只局限于小范围的修修补补,加之乡镇没有水利管里人员,造成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不到位等。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区党委6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西藏区情认真研究制定符合西藏实际的相关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办法,抓住机遇组建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位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

  二是要以农村饮水工程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采取既扶持引导又加强管理的办法,促进用水户协会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行,条件成熟的部分乡(镇)村实行水利基本建设整乡推进和登记消号的同时,同时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使其真正成为小型农牧区水利工程的管理主体,真正起到协调供用水关系的重要作用。

  三是要以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进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加大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力度,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水管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以“产权明晰,主体到位,责任明确,经费落实”为重点,制定和落实水管体制改革政策,全面提高农牧区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四是对目前己投资建设的中小型灌区,我们计划争取年底或明年初全面推广用水户协会参与管理。同时,建议成立县级用水户协会总会,全面负责本县(市)用水协会的主要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县乡基层水利队伍是农牧区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主体,没有一支职能明确、机构稳固、经费保障、技术过硬的基层水利队伍,农牧区水利事业是很难发展,也很难为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我们要从西藏的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加快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切实加强县乡基层水利队伍建设。积极向党委政府和编办、财政等部门呼吁,努力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采取措施,下大力气,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西藏自治区党委6号文件的安排部署,结合本次会议的精神。我们将总结经验,互相交流学习,找出一条更加适合我地区实际情况的新路子,扎实推进及基层利服务体系建设走向正规化、规模化、制度化,确保我地区今后水利工程建设及建后管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西藏经济强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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