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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水利局:加强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 为农村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提供保障

2011-08-31

加强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

为农村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提供保障

青岛市水利局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近几年,我市积极探索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组建了部分基层水务机构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一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基层水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基本情况

  我市乡镇水务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五市三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水务工作管理机构。2001年,青岛市对乡镇实行机构改革,撤消了“水利站”,设立“农业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基层水务综合管理工作。2005年,以莱西市为试点,恢复组建乡镇水利站15个,全额事业编制,为推动该市水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全市共有112个农业服务中心, 71个为全额拨款,7个差额拨款,33个为自收自支,共有528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水利工作254人。均由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莱西市2005年首先恢复组建乡镇水务工作站15个,全额事业编制。农业服务中心及乡镇水利工作站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水务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推广应用水务新技术、新工艺;组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和农村饮水工作;负责农田水务工程、人畜吃水规划及实施过程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配合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负责防汛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组织防汛队伍和物料储备;落实水务工程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等工作。辖区内的工程管护费用由乡镇财政列支;人员工资由乡镇街道政府财政统一发放。

  近几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培育和规范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建设和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已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52个,控制灌溉面积23.6万亩,参与农户2.34万户,9.91万人,正在筹备组建的农民用水户协会10余个。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将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做为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破解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的主要内容,明确了机构建设、职能、经费等。将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区(市)年度工作责任目标,作为落实中央、青岛市一号文件和我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八项措施”的重要举措之一,落实分管局长、组织人事处、农水处组成工作班子,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区市水利部门也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

  二是加强汇报沟通。我局专门就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专门汇报,多次与市委办、编办、法制办、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到部门联动,稳步推进。

  三是组织深入调研。由市编办牵头,相关责任部门共同组成调研组,对五市三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深入调研,在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翔实听取知情人事意见和建议,掌握实情,为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四是广泛宣传典型。大力推广和宣传莱西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为推进全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奠定良好典型示范作用。我市莱西市2005年首先恢复组建乡镇水利站15个,全额事业编制,为推动该市水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抓好技术培训。将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列入本年度和“十二五”培训规划,力争5年内将基层水利技术人员全部轮训一遍,提高基层水利技术人员技术和业务水平。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体制不顺,分工不明确。2001年乡镇水利站被撤销,上下贯通的涉水链条在基层被中断,党和政府在农村涉水工作的方针政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基层群众水事服务需求被弱化,使水务工作开展出现了困难。当前体制,基层水务机构大部分合并在农业服务中心当中,中心编制一般4-6人,负责农业、林业、农机、畜牧、水务等综合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在行政管理及业务联系方面基本没有直接关系,业务指导、工作安排、资料整理、信息报送等大量的业务琐碎工作都要找乡镇领导来协调,有的工作只有靠改革前的某些关系来“帮忙”,不但影响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而且使基层水利工作常有断档现象;工程规划难、收集信息难、安排工作难,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农村基层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是经费无保障。当前乡镇财政普遍紧张,部分服务中心连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都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和缴纳;部分农业服务中心没有微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基本办公设备,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由于资金短缺,负责管理的小型基础水务设施普遍存在老化、失修问题,个别设施出现损坏。

  三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少,而且大部分没有进行业务培训,不懂业务,不能较好地为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在水利工作中当好参谋、助手,也不能及时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对基层编制缩减较大,原从事水务的人员,50岁以上的原则上安排退休,造成三分之一有着多年基层工作经验又熟悉水利技术的科技人员流失。

  四、对策与建议

  一是恢复机构,合理确定编制。市水利局已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沟通,计划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设立乡镇(街道办)水务工作站。其行政关系隶属于区(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模式。乡镇水务工作站受区(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履行本辖区内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技术服务、乡村供水(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规划及工作指导、节约用水、农作物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水政执法和水事纠纷调处、水利科技推广及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教育服务等公益性职能,做到人、财、物统管,责、权、利结合,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事服务。同时,根据职能和任务,编制性质为全额事业,合理确定水务工作人员编制,保证公益性职能的履行。

  二是创新人事管理,改善用人机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乡镇水务工作站。完善考评制度。将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和为基层、农户水事服务的实绩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将农民群众对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与满意程度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奖优惩劣。改革分配制度。将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并向工作一线倾斜。切实搞好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整体队伍的素质。

  三是理顺管理体制。根据乡镇水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乡镇水务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的长效管理机制。区(市)派往乡镇的水务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福利、办公经费支出等费用由区(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其人员的调配、考评、晋升,要充分听取所在乡镇政府的意见,依此建立的党、团、工、妇组织受当地党委和群团等组织的领导。

  四是积极推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积极总结我市近几年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中的经验和教训,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工程建设资金上给予倾斜、建立工程养护基金,推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工程立项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立情况,真正做到“建设一处工程、成立一个协会、保障一处工程的良性运行”。

  五是加强技能培训。要将基层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作为加强乡镇水务机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实现持证上岗,夯实技能基础,提高服务能力。

  六是出台扶助政策。影响基层水务管理建设和发展的因素很多,但真正管长远、管根本、解远虑、解近忧的还在于政策。主要包括资金、水利物资、人才队伍、办公场所及经费等,计划建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基金,真正做到经费向基层倾斜,政策向基层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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