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记者 李 坤)记者从4月17—18日召开的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国水土流失治理又取得新进展。2007年,全国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7.8万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4.5万平方公里,实施封育保护3.3万平方公里。6236条小流域开展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这些新的进展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在巩固中发展。在继续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中游、京津风沙源、首都水源区等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的同时,2007年10月,国家又启动实施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08年,黑龙江、吉林等省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纳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并已开工建设。这些重点工程的实施和开展,为加快全国水土流失治理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二是加强了工程管理,治理的质量与效益进一步提高。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颁布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规范了项目建设程序。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和项目公示制等管理制度,已成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中的规范行为。工程检查验收和资金审计得到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推行奖优罚劣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是在解决民生方面进一步发挥效益。水土保持工程有效改善了治理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山丘区新农村建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特别是近年来开展的水土保持大示范区建设同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开发紧密结合,建成了贵州毕节、甘肃籍河和砒砂岩沙棘治理区等一批规模大,产业特色明显,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示范作用强的典型。
四是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在探索中推进。为发挥小流域治理在保护水源、保障饮水安全方面的作用,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80多条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试点。各地积极探索,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北京市通过完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的思路、措施,走出了一条保护水源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