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记者 李 坤)记者从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我国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呈现出以下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抓大事,促全局。近年来,水利部重点抓了水土流失科学考察、水土保持法修改、新的重点治理工程启动和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等几件大事。这些工作的开展,对整个水土保持面上的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也提升了水土保持的社会地位。不少省(直辖市、自治区)近些年也根据当地实际,着眼全局和长远,集中力量谋大事、办大事,不仅使当地工作有声有色,而且带动了全国的工作。如,北京市这几年集中力量推动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有力地配合了全市的水源保护,其经验已在全国推广。辽宁省对全省采矿造成的水土流失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为下一步开展矿区治理创造了条件,也为今后加强矿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积累了经验。陕西、山西两省积极推动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使水土保持纳入当地生态补偿范围,从政策层面保证了水土保持投入稳定增加。
二是抓投入,促治理。近几年,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东北黑土区治理、西南石漠化治理、丹江口库区治理和云贵鄂渝四省市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等一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相继启动实施,水土保持投入逐年增加,治理规模扩大,治理速度加快。近年来,许多地方把争取地方财政投入作为工作的重点。2007年,全国地方各级财政安排水土流失治理投资7.8亿元,较过去有大幅度增长。
三是抓创新,促发展。近年来,水土保持行业把创新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推动,加快了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在工作定位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了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的工作思路,使水土保持走上了快速健康的轨道。在防治理念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大力推进生态自我修复,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明显加快。在措施安排上,坚持以人为本,把项目建设的重点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了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在项目管理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行了项目责任主体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资金使用报账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提高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在组织形式上,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变化,推行了群众投工承诺制和工程建设公示制,保证了水土流失治理在当前形势下未出现明显滑坡。在建设任务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开展了控制面源污染、改善人居环境试点,拓宽了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域。在工程设计上,采取了新措施、新技术、新工艺。保护生态的新理念在开发建设项目中得到推广应用,有效地保护了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
四是抓科研,促提高。水利部与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联手,开展了大规模的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科学考察,基本摸清了我国水土流失的底子,有力提升了水土保持科技水平;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实施,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水土流失监测服务体系;全面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体系,强化了行业管理的职能;组织开展了“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一批重大攻关课题,开展了科技示范园建设等。各地也采取了许多措施,效果良好。福建省积极推动青少年科普教育和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在全省上下产生了重要影响,增强了全社会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提高了水土保持的社会地位,也推动了水土保持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