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确定的十四个联系点之一:山东滕州


2008-04-24

 

山东滕州水利局代表发言

 

创新机制   强化管理
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高效运行

 
山东省滕州市水务局

 

  滕州市地处山东省南部,全市总面积为1485平方公里,人口158万,耕地113万亩,大中小型水利工程设施1000余项。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被确定为全国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以来,我们按照水利部、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创新机制,强化管理,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了水利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使各项水事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及水务事业的持续高效发展。滕州市曾被评为“全国水利建设先进县”,先后10次荣获“山东省水利工作先进县”;滕州市水务局也曾荣获“全国水利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多次被评为“全省水利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水政执法先进单位”。今年4月,我市又被评为“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作先进县(市)”,我局也荣获“全省水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一、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做法


  实行水利综合执法是水行政执法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为此,我局按照“权责一致、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本着从有利于简化水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效能、强化水利依法管理的目标出发,合并精简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规范高效、运行有力的水利综合执法工作。

 

  (一)合理设置机构,明确界定职责。搞好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界定,是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所在。我们按照政策研究制定职能与监督检查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日常管理职能相对分开的原则,合理调整划分了执法机构与各业务科室的职能权限,明确了水利综合执法的职责范围,整合了执法力量,变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组建了水务综合执法服务中心,设立了综合服务大厅、综合执法办公楼和5处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达4000余平方米。成立了征收、稽查、值勤、执法等中队,经市编委批复成立了荆泉水源地保护监察中队,新增事业编制8人。同时,建立水务公安部门联动机制,经市政府批准,专门成立了水务局治安办公室和马河、户主水库派出所,配备正式干警6名,治安协警12名。设立了法院驻水务局联络室,为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机构保障。

 

  (二)整合执法队伍,培训竞争上岗。建立一支集中统一、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精干高效的执法队伍,是搞好水务综合执法工作的基础。结合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在机构设置、职能划分、职责明确的基础上,对全市200余名水政监察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学习培训。培训结束后,通过竞争考核上岗的办法,选拔出120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熟悉水利和法律业务知识的同志,充实到水务综合执法队伍中来,促进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为强化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每年都举行不少于90课时的定期培训学习,仅去年就举办4期全市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培训820余人次。今年3月,结合水法宣传活动的开展,专门聘请枣庄市政府法制局、法院行政庭的专家学者授课,对水务系统中层以上干部、21个镇街水利站长及200余名水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执法培训。同时,长年坚持每周五学法制度,每月举行执法研讨会和案例分析会,提高了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执纪水平。

 

  (三)严格执法责任,规范有序运作。按照《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执法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健全了激励、约束、检查、监督执法管理运行机制,使水务执法工作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建立激励机制。制定了《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并签订年度执法目标责任状,明确了执法科室职责分工,将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处罚125项、行政征收10项、行政强制9项等执法管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执法单位,责任到岗到人,严格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分管领导、执法部门负责人和执法岗位首办责任人为主的三级责任体系,细化明确执法责任,促进依法行政,实行半年初评,年终考核,兑现奖惩;去年,我们又率先在执法工作中实施了“年度目标管理千分制考核”制度,对18个水政执法部位和120余名水政监察人员,严格按照千分制要求进行考核兑现奖惩,极大地激发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执法效率和办案质量。二是建立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了《水政监察人员工作守则》、《加强水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等,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立了水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建立检查机制。在执法过程中,采取日常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执法单位或执法人员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四是建立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在公共场所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制作了8块大型喷绘宣传牌和20余幅高标准规章制度版面,编制了《水务服务指南》手册和“便民服务明白纸”,将“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办事权限、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加了执法工作透明度,确保了水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四)加大执法投入,提供执法保障。按照“高标准、高要求、高投入”的原则,不断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先后投入400余万元,购置配备了执法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执法办案取证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基本满足了执法工作的需要。去年以来,又投资100余万元,配置配备了4部警车、一批警械等办案设备,基本达到了“反应快速、装备精良”的要求。今年计划再投资100万元,更新4部执法车辆,购置一批执法办公装备,为保障水利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基础保证。

 

  二、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综合执法,强化管理,规范了水事秩序,减少了执法矛盾,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综合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水行政执法力量进一步增强。通过调整设置综合执法机构,实行集中执法和统一收费,人员和车辆集中使用,较好地整合了执法力量,改变了多头执法、分散执法的局面。执法收费人员精干高效,执法力量集中统一,执法力度不断强化,执法成本明显降低,执法效率显著提高,有效地规范了水事活动行为。

 

  二是树立了水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在设立集管理、服务、监督、信息、收费等功能于一体的水务综合执法服务中心,建立健全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廉政建设、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本着“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宗旨,全力推行“零障碍”办理,“零超标”收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有效地避免了执法收费中多头重复上门、执法收费扰民现象的发生,既简化了办事程序,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实现了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行为零投诉,树立了良好部门形象。去年以来,共受理承办各类涉水事务来访来报及咨询360余次,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三是水事管理和水规费征收工作成效显著。由于执法力量集中、指挥有序、调度有方,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从立案、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下达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权利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罚,环环相扣,规范有序。同时,不断完善“水务、公安、法院”部门联动执法保障机制,水务治安办公室实行“跟随式”、“紧密型”保障,积极配合水行政执法人员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水事治安秩序。法院驻水务局联络室的建立,为司法机关和水务部门之间架起了一座 “桥梁”,形成了水务执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的“绿色通道”。2006年以来,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02起,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其中立案查处32起,调处水事纠纷22起,无一例复议、诉讼案。严格责任目标管理,依法集中统一征收清欠各类水规费总额达9027万元。

 

  四是水行政执法规范运行。实施综合执法后,针对河道水库非法采砂的现象,我们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的方针,依法取缔无证采砂192户。坚持集中查,长期管,设立了两处固定采砂管理站,20余名执法人员昼夜值勤巡查,河道专职巡查队伍也不定期开展拉网式执法活动,使河道采砂纳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全面推行取水和排水许可制度,2006年以来颁发审验取排水许可证1163份,取缔封填自备水源井1337眼,并对餐饮服务业实行“安全用水信得过单位”挂牌制度,保障了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投资300余万元,对企业用水大户安装IC智能卡计量系统138台套,投资400余万元,全面启动实施了水资源远程抄表监控系统工程,进一步提高了水资源管理科技水平,全市形成了取水有许可、凿井有审批、用水有计划、节水有措施的良好局面。全面推行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审制度,突出强化水土保持工作的审批权、收费权、监督检查权“三权”建设,审批水保方案42份,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6平方公里,水保生态环境建设有了新的突破和提高。

 

  五是水源地管理保护步入法制轨道。荆泉、羊庄水源地是我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饮用水源。对此,我们始终坚持以保障人民生产生活饮用水安全和生命健康为目标,积极落实水源地管理保护措施,依法保护荆泉、羊庄水源地。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荆泉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发布了通告,并设立了水源地保护监察中队,实行全天候巡逻检查,每天取样化验,使荆泉水量水质时刻处于监控状态,确保水质安全达标。2007年7月,我局联合市环保部门和鲁南地质勘察研究院,编制完成了 “荆泉、羊庄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10月份通过了国家级专家评审,国务院参事王秉忱先生在参加评审时,给予很高评价,认为县级水源地的保护率先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依据“技术报告”,滕州市人大、政府已经出台了“水源地管理保护实施意见和决议”,目前正积极争取枣庄市人大、政府出台新的“水源地管理保护实施意见”,使水源地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投资100万元,设立保护区界桩,建立水环境监测站所,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保障水量水质安全。大力实施水源地保护治理工程建设,先后投资2000余万元,实施完成了200亩特级保护区封闭建设、植被绿化、截污管道铺设工程,有效涵养保护了荆泉水源,极大地改善了居民饮用水质量和水生态环境。2007年9月启动实施了羊庄水源供水工程,今年2月全线竣工通水,实现了城区双水源、双回路供水,提高了城区安全供水保障能力。今年,又投资1100万元,启动实施了荆河支流水系调整和长巷废水砂坑回填工程,目前工程规划设计已经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正在进行,力争尽快开工建设,保障荆泉水源地水质安全。投资580万元的全市水质综合监测站建成试运行,水质监测项目可达42项,达到了国家水质监测B级标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作为山东省第一批水利综合执法试点单位,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为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借鉴。但是由于工作起步较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综合执法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探索、理顺。执法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关系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二是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和执法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积极的探索和认真地解决。

 

  四、下步工作思路及建议

  按照水利综合执法工作要求,参照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为切实搞好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我们积极探索研究,明确了下步工作思路及措施,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一是成立综合执法机构,界定综合执法职能。目前,我们正积极争取在原水政监察大队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水务综合执法机构—水政监察局,列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将原水政监察大队、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污水排放管理处的执法职能统一整合,纳入水政监察局,由水政监察局统一行使水行政征收权、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实现三权合一、综合执法。

  二是统一执法人员编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市水政监察大队现有编制人员31人,现实有人员81人,拟新增编制10人,使在编人员达到41人,待市政府批复后纳入水政监察局管理,经统一培训考核后,竞争上岗,真正建立起一支集中统一、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水务综合执法队伍。

 

  三是落实执法经费,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为保证水务综合执法经费需要,促进执法工作顺利实施,我们现积极协调将水政执法人员工资、办公经费、装备购置等纳入财政预算科目——水政执法监督科目予以列支,定期拨付,保障水务综合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巩固联动机制,形成水务综合执法合力。为保障水务综合执法“三权”的有效行使,市政府已明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水务执法联席会议,由17个市直部门和21个镇街主要负责人参加,真正形成密切协作的外部联动机制,为水务综合执法提供坚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为确保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规范有序发展,取得明显的效果,结合基层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配套法规建设。建议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大水利综合执法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完善出台河道采砂、水源地管理保护和凿井管理等配套法规,尤其是加强与水务一体化管理主体相配套的城市水务管理法规建设,便于城乡水务一体化执法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水规费的使用管理。对水利规费的使用,在保证国家、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统筹兼顾,充分考虑基层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保护和稳定执法队伍的实际困难,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为基层水利事业发展和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资金来源。

  领导和同志们,虽然我们在开展水务综合执法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化措施,不断加大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力度,努力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水务综合执法体系,切实保障各项水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促进我市水务事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推动全省乃至全国水利综合执法工作上水平做出积极的贡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4月25日

作者:
  
相关新闻:

 
无标题文档


新闻 | 资讯 | 商务 | 文化 | 社区 | 服务 | 出品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管信箱:webmaster@chinawater.com.cn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