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确定的十四个联系点之三:山东莱西


2008-04-24

 

山东莱西水利局代表发言

 

  莱西市地处胶东半岛中部,总面积152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3万亩,共72.3万人。2007年,全市生产总值276.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0216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159元。我局自2005年以来在过去获得过许多荣誉的基础上,又先后获得“全国水利文明单位” 、“全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全省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6年,我市被评为“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市)”,跨入了全国水利“百强”行列。2006年6月,我局被确定为全国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2007年,我局水政监察大队被山东省水利厅授予“水利文明单位”、“全省水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特别是我局被国家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以来,在莱西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思路,对新形势下水利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为我市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理顺内部体制,增强执法活力

 

  思路决定出路,体制决定效率。过去由于内部执法体制等原因,水利执法工作存在多头执法、分散执法和交叉执法等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此,自2005年开始,我们调整工作思路,对内部的执法体制逐步进行了梳理。

 

  (一)扩建水政监察大队。2005年4月份,根据青岛市水利局的统一部署,按照“边组建边审批”的原则,我局组建了莱西市水政监察大队。6月份争取市编委下达了《关于成立市水政监察大队的批复》(西编字[2005]26号),确定大队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12人。目前,经过连年充实,水政监察大队实际配备37人。大队在局机关内设水政科、水资办、一中队、二中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窗口、水务治安办、莱西市人民法院指导水利执法办公室等7个职能单位。实行执法、收费、审批三权合一。为进一步壮大执法力量,又分别在5个水管单位成立了水政监察中队,聘任了5个中队长并享受股级待遇。每个中队配备执法人员3至5人。这样,全系统共有85人直接从事执法工作,比2004年增加了54人,在系统内建立起了一支水利综合执法的正规军。

 

  (二)调整机关内部分工。水政监察大队组建后,我们打破科室建制,按照“权责一致、精简高效”的原则,重新调整划分了水政监察大队与机关内部科室的职责分工。把水资源办、水土保持站、工程管理站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与技术指导职能相对分开,将水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规费征收、法规宣传、行政诉讼、复议等事项划归大队负责。实行“一支队伍执法、一个窗口收费、一条龙服务”。从而降低了执法成本,防止了执法扰民,提高了办事效率,形成了综合执法的强大合力。

 

  (三)成立乡镇水务站。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后,水利站被撤销,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发生了断层。为此,2005年我们争取市政府在15处镇(街道)设立了水务站。每个站规定编制3-5人,水务站长享受全额事业拨款的股级待遇。在此基础上,我们从水务站人员中挑选了30名具备水利综合执法基本素质的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后持证上岗,填补了基层水利综合执法的空白。这样,全市上下形成了上下联动、环环相扣的立体化执法网络体系,为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改善外部关系,创造良好环境

 

  政府任何一个部门的工作都不是孤立的,离不开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尤其是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具有线长、面广、情况复杂等特点,更加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积极争取领导支持。通过我们积极争取,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和全市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水利综合执法及规费征收问题。2006年2月25日,春节刚过,市政府就召开了全市水政执法暨水利规费征管工作会议。这是春节后市政府召开的第一个大型会议,也是历史上第一个水政执法专题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和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出席了会议。全市市直部门、镇(街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同年3月29日,市政府又召开了全市集中整顿河务秩序工作会议。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全市12个执法部门及各镇(街道)镇长(主任)、派出所所长、水务站长参加了会议。这两次大型会议的召开,使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在全市引起了轰动,形成了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自2006年以来,国家水利部水政法规司、省水利厅、青岛市水利局的领导都先后多次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省水利厅在全省水政工作会议上推广了我们的经验并组织与会人员实地检查指导了我们的工作。各级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的关心,对我们的水利综合执法给予了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二)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我们与各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借水行舟。国土管理部门把水保方案列入土地审批前置条件,把住了水保费收缴的第一关。地税部门则全面代征河维费。审计部门在审计企业的同时,对水利规费缴纳情况一并进行审计。城建部门对不缴纳水保费者不予办理开工手续。环保部门把水保方案作为重大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各新闻媒体经常对水利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报道。2006年5月份市法院在水利局设立了莱西市人民法院指导水利执法办公室。市法院指派一名法官作为特派员,对水利执法行为进行具体监督指导。办公室成立以来,市法院先后为我局执法人员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并经常与执法人员一起研究案件。同时,市法院先后对4起非诉执行案件立案强制执行,案值达35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水政法规的严肃性。

 

  (三)水务治安办发挥了特殊作用。随着工作的展开和深入,一些我们自身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主要是水利执法权与治安处罚权不配套、不衔接的问题。2005年10月,经过我们的积极争取,市公安局党委批准在我局设立了水务治安办公室,配备正式民警1名,协警5名。治安办具体负责水利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协调查处水事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为水利综合执法保驾护航。水务治安办的设立,为我们的水利综合执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首先,架起了水利与公安密切协作的桥梁。派驻我局的水务治安办的主任在公安内部的职务仍然是110警察大队的副大队长、副科级侦察员。该同志在基层派出所担任过多年的派出所长,曾荣获公安部个人一等功。其本身对水利与公安的密切协作具有许多优势。为了切实加强水利与公安的联系,市公安局还专门召开了由各基层派出所、110警察大队、治安大队等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要求这些单位要与水务治安办联动。水务治安办成立以来,先后参与了86起水事案件查处工作。涉案人员中被逮捕5人,劳教9人,拘留18人,行政警告39人。水务治安人员所到之处,违法犯罪人员无不闻风丧胆。2005年11月中旬,国家大型水库——产芝水库提前封冻,周边村民开始偷鱼。至12月初,发展到哄抢。严重时每晚有80多人参与。在我局水利执法人员无法控制局面的关键时刻,水务治安办及时与110警察大队联系,出动警车8部、民警20多人,一举控制了哄抢局面。然后经过昼夜查处,奋战25天,共有14人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为产芝水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其次,立起了水利执法人员的主心骨。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在河道砂石管理方面,我们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风险,甚至人身安全有时都难以保障。因此,对有些非法采砂案件的查处力不从心。水务治安办成立后,大家普遍感到有国家专政机关的支持,腰杆硬了,胆子壮了,效果也大不一样了。2006年3月,某公司梁某擅自在北墅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开挖铁矿。水利执法人员制止无效,并遭梁某的恐吓。治安办接案后,立即前往警告,该公司当场将设备、人员全部撤离,并将矿点恢复了原状。实践使我们深深的体会到,水务治安机构无愧为水法的忠实执行者,无愧为水利综合执法的重要方面军。

 

  三、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打铁先要自身硬。我市的水利综合执法队伍组建的时间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我们始终把练好内功作为水利综合执法的首要任务。

 

  (一)强化学习培训。为把水利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成为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坚强团队,我们围绕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多次组织人员到滕州、东营、江西、宁夏等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取经。每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封闭式培训,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每半月一次工作例会,在交流工作的同时交流学法体会,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坚持工作日记实制度,把每天的工作记录下来。每周把中层干部的记实簿交分管局长、一般干部的交大队长阅批后定期在执法人员中传阅。坚持把应诉不败诉作为执法的基本要求,鼓励执法人员大胆执法。市法院指导水利执法办公室成立后,我们还经常组织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在法庭上直接生动地接受法制教育。通过培训学习,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多年来没有出现一起应诉和复议改判案件,也没有发生任何行政投诉案件。在注重加强已有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的同时,我们还十分注重改善执法队伍的内部结构,不断充实新生力量,推进队伍建设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正规化。先后有25人被充实到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平均年龄35岁,比2004年下降了4岁;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占72%,比2004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另外,我们还大力倡导“常怀感恩之心,和谐从我做起”、“细节决定成败”、“爱岗敬业、爱队如家”、“情真似水,法平如镜”等风气,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大队的文化建设。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要求,我们先后制定了包括水政执法、规费征收、行政许可、行为规范、责任追究、行政管理等六大序列23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严格执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到企业检查收费罚款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报告备案制度,到规模以上企业收费每月只去一次,并联系当地镇(街道)政府干部陪同。在水事案件的查处方面,我们严格执行青水政《关于规范全市水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青岛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青岛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程序》和《青岛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监督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水利综合执法行为,有效地解决了执法标准不统一以及人情法、随意法等问题。每年初,我们都要与全体执法人员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并把福利待遇、奖金、评先选优等与目标责任制挂钩。去年,在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及社会各界代表参与评议市直部门工作中,我局取得了总分第三名的显著成绩,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不断加大硬件投入。为保证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需要,我们为水政监察大队专门配备了车辆6部、对讲机6部、电脑12台、GPS定位仪、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强光手电、警械等价值80余万元的现代化装备。2006年4月11日傍晚,有人在804国道白玉庄大桥不远处非法采砂,对大桥安全构成威胁。水政监察大队接到报案不到半小时,就迅速驱车赶到,当场制止了违法采砂行为,扣押价值20万元的铲车一部,并对违法现场和执法过程进行了拍摄取证,充分显示了快速机动和有效取证能力。2007年,我们又为全市水政执法人员统一订做了执法工作服,在外观上树立起执法队伍的新形象。为进一步改善水政监察大队的办公条件,扩大水利综合执法的影响,去年市政府无偿提供土地,我们又在城区东部繁华地段新建了水政监察办公楼和水政广场,占地23.22亩,总投资1099.6万元。其中办公楼面积1200平方米,已于去年9月份交付使用。在山东以至全国都是一流的水政综合办公场所。

 

  四、打造工作亮点,提升部门形象

 

  有作为才有地位。通过完善内部机制,改善外部环境,提高自身素质,我们的水利综合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在注重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联系我市实际,我们以规费征收、河道管理、水工程保护为突破口,坚持执法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增强了水利综合执法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一)规费征收额不断增加。水利规费是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支撑,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并取销“两工”以后,水利规费成为农村水利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实行水利综合执法前,水利各项规费征收分散于各科室,受人员、车辆以及执法力度的限制,各项规费征收力度小,拒缴、欠缴、漏征等现象严重。2004年,水政监察大队组建前,水利规费的征收总额仅为182万元。水政监察大队组建后,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们突出抓了水资源费、水保费和河维费三项规费的征收工作。2005年共征收841.6万元,比2004年增长了362%;2006年共征收2251万元,比2005年增长了167%;2007年共征收2923.5万元,比2006年增长了29.8%,是2004年的16倍。这些规费的征收,全部用在了水利建设上,为我市水利事业发展增强了后劲。

 

  (二)河务秩序有了根本好转。我市共有大中型河流4条,总长度187.4公里。过去,在基本建设项目拉动和利益的驱动下,因河道乱采乱挖砂石资源引发了许多矛盾,有的达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成为政府和社会上关注的热点。水政监察大队组建后,首先把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作为查处水事案件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水务治安办的强力配合下,两年多来先后组织开展了12次大的集中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83人次82车次,共现场抓获动用大型机械非法采砂人员8起36人,查扣挖掘机、铲车、运输车辆15台(部),罚款8万元。在几次大的行动中,尽管非法人员采取“放线”、“盯梢”,甚至配备对讲机与社会上不三不四人员勾结干扰我们的执法行动,但在我们的精心组织下,违法人员无一漏网。长期困扰我市的河务秩序混乱局面从根本上得到控制,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同时,我们还依法处理了24个向河道和水库排污的单位;拆除了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24处、3000平方米。

 

  (三)矿山企业危害水利工程的行为得到扼制。我市的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矿山企业在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采矿、选矿,向水利工程排放毛渣、污水等不法行为时有发生,对水利工程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去年3月份,我们抓住全市开展矿山企业综合整治活动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市政府把矿山企业危害水利工程行为纳入了整治重点。水利局被列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确保整顿矿山企业危害水利工程行动能够取得实效,水政监察大队会同相关镇水务站等部门,对全市矿山企业危害水利工程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向市政府写出了报告,为全市矿山企业综合整治提供了明确目标。整治活动从3月14日开始,到4月14日结束,历时1个月。在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下,在国土局、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依法查处、验收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活动取得了全面胜利。其中危害水利工程的案件有1起被列为上交青岛市有关部门查处;有6起被列为土地、环保、安监、公安、水利等联合查处;有4起由相关镇(街道)查处;有8起由水利部门查处。目前,上述案件已全部查处结束,依法保护水利工程的行为有了良好的开端。

 

  总之,我局的水利综合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离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先进单位相比,都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自我加压,乘势而上,锐意进取,务求实效,不断开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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