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确定的十四个联系点之五:四川三台


2008-04-24

 

四川三台水务局代表发言

 

抓好综合执法  促进依法治水

 

四川省三台县水务局

 

  我县自2006年10月被水利部列为综合执法联系点以来,在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的通知》(水政法〔2006〕418号)精神,积极探索水利综合执法的新路子,逐步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利执法体制和机制,有效提高了水利执法能力与执法水平,促进了全县依法治水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能职责

 

  一是县水务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综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协调的基础上,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三台县水务局综合执法实施意见》,重点处理好综合执法机构与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关系,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明确综合执法的规范,建立起有效的执法协调机制,确保综合执法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意见》经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为我县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三是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将局水政水资源股、河道管理股、水产渔政站、水保办、水利站和电力站分别承担的水资源费征收、水资源行政处罚;河道案件查处、砂石资源费征收;渔业行政处罚、渔业规费征收;水土保持行政处罚、水保“两费”征收;水利工程执法及电力案件处罚等职能职责划归综合执法机构,相关业务股室要主动配合水利综合执法机构抓好上述执法工作,其它方面的行政职能工作仍由各业务股室负责办理,做到有权必有责,责权相统一。
通过职能职责调整,我县水务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有关涉水法律、法规、规章;对水资源、河道、渔业、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地方电力、防汛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统一实施以县水务局为行政执法主体的水行政处罚;承担水务行政许可的统一受理、送达工作;负责征收水资源费、河道砂石资源费、水土保持规费、渔业行政规费;调解水(渔)事纠纷,承担涉水行政案件的听证、应诉工作;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渔)事治安、刑事案件;管理下属执法机构和人员,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动汇报工作,争取上级支持

 

  开展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以来,我们经常向县四大班子领导汇报水利综合执法工作,促成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对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一是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情况汇报时,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水政监察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完善机制,加强部门配合,逐步建立起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的水务执法运行机制”。

 

  二是县编委已就新组建的县水务局综合执法大队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职能职责上报市编委,将原“三台县水政监察大队”更名为“三台县水务局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编制由以前的5名调整为13名。市上有关部门已同意水利综合执法机构参照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

 

  三是通过财政补一点、水利行政规费中支一点的办法,为综合执法机构配置了执法专用汽车一辆、电脑两台、摄像机一台、照相机一台、红外线测距仪一台、录音笔等执法装备,为顺利开展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三台县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13个执法制度与管理办法。修订出台了《水事案件举报、受理登记表》等24种法律文书文本格式,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严格按照《水政监察工作章程》的要求,对水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和推荐,对在从事执法工作中有重大违法违纪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人员,报请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其执法证件进行了吊销。通过清理整顿,全县已有77名专(兼)职水政执法人员已批准任命上岗。

 

  三是将38项涉水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到综合执法机构受理、送达,并将有关程序及要求编印成《办理行政许可指南》,方便许可申请人办证使用。

 

  四是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国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非法开采砂石资源和电烧鱼等违法行为多次开展了专项检查,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统一征收水利行政规费,我们首先将水保“两费”及水资源费的征收统一起来,先进行试点,再全面铺开。去年,我县共征收水资源费近120余万元,水保“两费”12余万元。

 

  四、抓好行评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我们在水行政执法队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一是组建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坚持做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民生水利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了政风行风评议员,将行评工作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头,正确处理好行评与水政执法工作的关系,找准行评工作融入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切实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双丰收;三是紧紧围绕促进水利改革与发展大局,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努力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水利政风行风建设和行政职能转变,为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在加强效能建设的同时进行自查自纠,根据职责权限对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效能监察或者专项调查,纠正和查处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五是重点评议能否处理好国家利益与部门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等;是否存在脱离实际、弄虚作假、形式主义问题;是否做到依法行政、诚实守信、高效便民;是否存在衙门作风、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和效率低下的现象。六是针对评议出来的问题召开局务会议,完善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认真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去年12月中旬,省水利厅水利综合监察总队、绵阳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等领导就我县民主评议水利执法队伍政风行风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我局高度重视水利执法队伍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检查督办到位,采取了多种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整改方案,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开展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以来,全县立案处理了涉水案件26件,其中查处13件,罚款22万余元,没收采砂机具2辆,没收违法所得11万余元;移送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处理13件。在查处这些案件时,我们充分利用证据先予登记保存手段,在事先证据调查充分确实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对当事人的违法设施进行证据先予登记保存,确保了被处罚人能主动接受处罚。为了使处罚决定切实得到执行,我们对处罚的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如果当事人未履行,到期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处罚的13件案件中,有10件当事人主动履行了处罚决定内容,对未按期履行的3件案件和拒不缴纳水保规费的7户砖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效果明显。

 

  五、存在的问题及今年工作打算

 

  当前,我县在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方面还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综合执法网络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行政规费统一征收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在今年水利综合执法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

 

  一是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侵占河道、污染水体、破坏水环境等水事违法行为。

 

  二是做好水事纠纷调处工作。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推进水事矛盾焦点地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河道整治规划的编制,完善水事纠纷应急预案。积极探索预防和处置水事纠纷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

 

  三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与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结合起来,继续完善水行政许可制度,推行水行政许可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四是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创新水利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推进普法宣传和水法制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律素质和水忧患意识,增强遵守水法规的自觉性,维护水法律法规的权威。

 

  五是进一步从体制上加强和改进综合执法工作,深层次整合执法资源,努力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尤其是要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保障建设、健全执法网络、加大执法力度上狠下功夫。全面完成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水利部的验收。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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