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确定的十四个联系点之十二:湖南浏阳


2008-04-24

 

湖南浏阳水利局代表发言

 

强化水利综合执法  全力促进人水和谐

 

湖南省浏阳市水利局

 

  浏阳市位于湖南东部,全市面积5007平方公里,人口133万,辖区内有浏阳河、捞刀河、南川河三大水系,水库179座,2007年全市财政收入22亿元。浏阳市水利局2006年被水利部定为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以来,坚持“规范整合、创新机制”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切实提高队伍素质,水利综合执法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做法

 

  1、建立综合执法体系

 

  (1)、加强水政监察大队建设。2003年,浏阳市水利局在长沙地区率先成立了水政监察大队,并明确为全额拨款的性质,参照公务员管理。大队定编16人,全面履行水资源、河道管理、水土保持监督和水工程保护职能。建立了集行政处罚权、规费征收权和行政许可权三权于一体的水政监察体系。目前,大队配备有水政执法车2台,河道巡查工作船1条,电脑3台,数码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一应俱全,并设立了专门的执法听证室,从硬件上保障了执法工作开展的需要。同时,在软环境上,明确了财政返还经费全部用于水政执法,工作经费得到了保障。

 

  (2)、全面实行“三个一”。综合执法涉及到防汛、工程管理等职能科室,我们妥善处理好了综合执法与相关科室的关系,切实把职能和职责权限界定清楚,在运行过程中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全面实行了“三个一”的运行机制,即:一个领导分管,明确行政处罚、执收、许可、窗口工作由一个副局长分管;一支队伍执法,由水政监察大队执行水法律法规赋予水行政部门的职责;一个窗口受理,行政许可和规费征收全部由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受理。全面建立起了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水利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2、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素质

 

  (1)、加强内部管理。一是加强绩效考核。我们对执法队员的执法案件办理情况、规费征收情况、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连续三个月排在末位的,年终考核不称职,并与年终奖金挂钩。二是严格实行各类制度。在水事案件的查处上,严格实行个案负责、错案追究等制度。明确个案负责人,明确办案时限,并严格要求按程序进行;制定了执法百分制,严格要求按程序进行,将错案率与效益挂钩;明确案卷制作标准,规范许可案卷内容,及时做好了案卷归档。三是实行周工作例会、月工作总结。每星期一和每月15号,我们都召开科室会议,明确任务,总结成绩,集中讨论工作中的问题。

 

  (2)、强化执法培训。综合执法的开展要求执法队员全面熟悉河道、水保和水资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此我们一是建立学习交流制度,即由执法队员轮流上课,并针对实际问题,集中讨论交流。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针对现代执法要求,我们在队员中间开展了“三学一讲”活动,即学法律、学电脑、学摄影、讲普通话。要求队员一要学习并精通本行业的法律知识,二要学习并能熟练运用电脑制作法律文书,三要学习并能熟练操作现代设备以进行取证。遇到外来人员,还要能够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以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三是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学习,并通过上网、阅读报刊杂志和实地考察等方式,积极学习外地的先进执法经验。四是倡导队员撰写理论文章,我们撰写的《浅议水政执法工作存在的6个问题》等文章先后在《人民长江报》、水利部网站等网络报刊杂志上发表。

 

  3、加大综合执法力度。

 

  (1)、加强执法执收。自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以来,我们一是开展河道综合执法。我们对全市19个砂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法违章采砂行为严厉打击,切实保障了正常的河道生产秩序。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四无电站”的清查行动。向水电站下达通知,要求限期按照有关规定补办水资源、河道、水保、质监等手续,到目前为止,已有10家从立项到开工令,手续全部得到了完善。二是创新规费征收模式。我们通过全面集中规费征收权后,将企业纳入“一站式”收费,即先将企业的水利规费征收标准核定,然后在报刊上公开,然后下达通知,限期到窗口缴纳,对拖欠拒交者通过执法行为督促,逐步将上门征收改变为主动送缴。三是加强水工程保护。开展综合执法以来我们共处理各类破坏、侵占水工程案件12起,有效的保护了水工程的正常运转。尤其是天际公司侵占横山头水库一案,当事人天际公司在横山头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别墅区,建设过程中向水库内推填泥土,我们接到群众举报,立即到达现场,调查取证后,要求天际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万元罚款。当事人随即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由于我们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当事人最后主动清除了推填在水库中的泥土,接受了处罚,并办理了水土保持手续。四是积极调处水事纠纷。2006年以来我们共调处各类水事纠纷52起。在对小溪河官渡镇河段采砂影响农田灌溉一事的调处过程中,当地群众与采砂主关系十分紧张,我们通过协调,责令砂场拿出3万元改善农田灌溉,使纠纷圆满解决。

 

  (2)、严格行政许可。一是创建示范窗口。自从开展综合执法以来,我局政务窗口从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简化许可流程,提高许可效率。严格按照“科室概不审批,窗口一门受理”的原则,全面履行了水行政许可职能。二是规范涉河建设审批。近年来各地都掀起了水电开发热潮,为此我们制定了涉水建设项目许可流程图。如水电站建设项目,在业主申请时,由大队牵头召集建管、防汛、质监等科室技术人员召开评审会,就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河道行洪论证、水资源论证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到行政许可窗口办理水保、水资源、质监手续,然后将这些手续提交到执法大队,再下达开工令方可开工。三是加强了取水许可论证制度的实施。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水资源管理工作需要,我们对取水较大的项目,严格要求进行水资源论证,以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四是将水土保持纳入行政许可前置事项。为加强水土流失的有效控制和水土保持规费的收取,我们充分利用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将水土保持方案许可纳入行政许可前置事项。现在每一个开发建设项目,都必须先到水利局窗口办理水土保持手续,缴纳水土保持规费。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通过积极争取,市政府已下文将水土保持验收纳入了工程专项验收。

 

  二、工作成效

 

  1、增强了执法力量。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水政监察大队的建立整合了水资源、河道、水保的执法资源,充实了执法队伍,提升了队伍素质,改变了原来多科室分散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使之能更好更快更全面的查处各类水事案件。

 

  2、提高了行政效率。一个项目的建设开发涉及到水保、取水许可,如果在河道范围内那就还涉及河道部门,以前对同样的项目水利机关的多个科室,由于缺乏统一调度,相继去实施执法,因而造成了被管理单位的误解甚至抵触,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综合执法体系的建立,避免了这种现象的发生,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从而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2004年以来,水利局窗口多次被浏阳市政务中心评为先进窗口,2006年11月又被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授予全省第二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

 

  3、树立了执法形象。我们综合执法队伍建立后,提高了执法水平,规范了执法行为,杜绝了多头管理,实行了一门受理,做到了“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得到了群众的认可,领导的赞赏,社会的好评,树立了水利执法新形象。企业送来了“热情服务,企业满意”的锦旗。2006年我局被浏阳市授予“人民代表满意单位”、“行政执法先进单位”。2007年我市被水利部授予“全国调处水事纠纷创建平安边界先进集体”。

 

  4、加强了行政监督。处罚是事后监督,许可是事前监督,正是“三权”集中,加大了事前监督的力度,在企业建设时涉及到水行政部门的手续全部都办齐,增强了企业的资源保护意识,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在对企业进行检查监督时就水保、取水许可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使以前的单一监督变成了综合监督,提高了水利部门的地位。

 

  三、工作体会

 

  1、相对集中三权是做好综合执法工作的前提。自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以来,由于“三权”的相对集中,解决了水利部门内部的一揽子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尤其是由一个领导分管处罚、许可、征收工作,能切实理顺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科室的关系,全面保证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综合执法工作的基础。水政监察大队只有被明确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经费来源得到全面保障,才能有力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同时,加强执法装备的建设,加大执法队伍的培训,规范执法队伍的行为,严格执法队伍的纪律,这样综合执法的队伍才能与执法职能相匹配,才能更好履行执法职能。

 

  3、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综合执法工作的关键。只有实现执法队伍管理的制度化,才能全面推动综合执法工作。坚持用好的制度管人,用制度来约束人,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队伍各方面工作能够有章可循,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个队员的工作热情,增强做好执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才能使队员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才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效能,实现综合执法工作的目标。

 

  四、工作建议

 

  1、队伍建设须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既涉及到法律又涉及到水利专业知识,随着综合执法工作的全面推进,对水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不断完善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是很有必要的。同时要把住入口关,提高执法人员进入门槛。

 

  2、法律法规须进一步细化。有部分的规定只规定了大原则,没有明确具体细节,可操作性不强。现在水电站办理工商执照和执照年检时必须要有取水许可手续,而矿山企业不办理水土保持手续就可以拿到采矿许可证,办理各种证照,不缴纳水土流失补偿费也可以进行年检。又如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主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照常可以办理国土手续。

 

  3、执法职权须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的开展,相对集中了三权,水政监察大队行使行政处罚和许可权的都有法律和规章的规定。但在行使行政规费征收时,水政监察大队以何种名义行使执收权,行使执收权是不是合法有效,应当进一步进行明确。

 

  4、督察力度须进一步加大。一是加大执法案件的督查。我们认为,开展有效的执法督查,有利于给下级部门注入强大的动力,扩大水利综合执法的影响,提高人们的水法制意识。二是加大重点项目规费征缴的督查。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企业是当地政府经济发展保护的工程,对于规费征缴往往进行行政干预,要求少征甚至是免征,而作为一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对于政府的一些行为是很难以管理到位的,这就必须借助上一级乃至更上一级水利部门的督查和直接管理。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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