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确定的十四个联系点之七:新疆哈密


2008-04-23

 

新疆哈密水利局代表发言

 

  水行政执法工作做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以来,在维护水事秩序、查处水事案件、调解水事纠纷、防汛抗旱、水保监察、办理取水许可水利规费征收及维护水利部门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法治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组织机构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与相关部门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科室间职责分工不明确等,在许多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依法治水的需要,如何建立一支充满活力的水行政执法队伍,真正担负起各项行政职能,成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的中坚力量,是目前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

 

  根据国家关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水利部推进综合执法的工作要求,我市被选为水利部综合执法联系点,现就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做一汇报,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综合执法联系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哈密市水政水资源办公室成立于1990年,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9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2000年,为进一步健全执法机构,增强执法力量,经市长办公会议批准,市编委核准增编10人,成立了哈密市水政监察大队,与哈密市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合署办公,对内一套班子,对外两块牌子。
自我单位被确定为水利部综合执法联系点后,我们积极开展工作,首先是向主管局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详尽的工作汇报,争取到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一是及时成立了以主管局局长任组长,各部门、科室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以确保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通过领导的积极组织协调,我单位2007年全部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稳定了队伍、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其次,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协调与各业务部门和科室工作职责分工的基础上,以实事求是、不走形式、利于工作为原则,充分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前提下,制定了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综合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真抓实干,力促实效

 

  1、强化执法队伍

 

  首先,我们以加强充实执法队伍为目的,对执法人员以挑优挑强为原则,在局领导支持下,在全局范围内,通过培训、考核、竞聘上岗的方式,对执法队伍进行了调整充实,以保证执法力量与综合执法的职责相匹配,去年通过上述方式共充实执法人员五人;二是外聘水行政执法监督员,外聘人员构成有律师、法院工作人员、乡镇村队领导、用水企业开发户代表、水利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等共计21人,以加强对水行政综合执法的日常工作监督和指导,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保证水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作业。

 

  2、明确工作职责

 

  以前我们与水保、防洪、水管等业务部门或科室,因职责不清而产生的交叉管理,多头执法现象时有发生,推诿扯皮不断,都想管而都管不好。根据综合执法联系点关于集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职责,并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职责的有效途径,由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的工作要求。我们依据法律法规和地性规范性文件,一是对行政许可项目和法规责任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与相关业务部门和科室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明确各自职责,比如水保方面,现已明确由水保科进行水保方案的审核、审批,由水政监察大队负责水保方案执行落实的督促检查及水保两费的征缴等执法工作,去年通过综合执法,水政监察大队共下达水保方案编制通知单17份,收到良好效果,通过主管局审核并以文件形式向全局各科室及基层单位进行了发布。二是明确工作程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的是会签表及送呈表的形式来具体落实与各部门科室之间的职责分工。会签表主要用于科室间征求意见,协调办公及遇到不同意见或不能决断的共同上报主管局;送呈表主要用于相关科室间相关事宜办理结果的告知。通过上述工作,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和科室的职责,理顺了工作程序和工作关系,相对集中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职责。

 

  3、行政执法目标化管理

 

  按照执法“两制”的要求,我们与全体工作人员鉴定了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错案追究责任制。健全奖罚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并列入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考核内容,形成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的激励竞争机制。同时将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如工作日志(含巡查日志)、意见表、行政许可会签表等。通过制度的建立和新机制的引入,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促进了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应用,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水平。

 

  4、加大保障建设

 

  近年来,通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主管局的大力支持,通过我单位的不懈努力,使我单位的执法保障建设水平有很大的提高。现我单位整体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方式进行管理,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由地方财政全额拨付。工作车辆两辆,办公地点300平方米(含集中办公大厅一间),人均一台电脑,激光打印机两台、证照打印机一台。已初步实现网络化办公,执法专用设备如摄像机、照相机、录音机、定位仪等通过更新或增购已配备完善,这一切都为提高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执法监察制度化

 

  健全执法检查制度,每年结合实际工作组织执法大检查,建立大案要案的请示报告制度,平时进行常规检查,并建立执法检查日志,主要对管辖区内职责单位、水规费征缴单位进行检查。我们规定执法人员必须做到10日一巡查,本部门领导或相关部门领导带队1月一巡查。在执法与监督管理中,综合执法建设不仅可以加强队伍,而且可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综合执法机构的建设,即可改变过去分散执法,各自为政,互相扯皮推诿弊端,又可提高执法效率,统一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

 

  三、找差补缺,提高水平

 

  通过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我们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理顺了各职能部门和科室间的工作关系,促进了整个水利执法工作上一个台阶,也开创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开局。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还任重而道远,还远远不能满足和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要求,也不是通过硬件设施的建设和装备的完善就能达到尽善尽美。为此,我们认为还需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大量工作,以提高我们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1、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水政监察人员水法规等相关专业的培训、学习,使其较为系统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水法》、《防洪法》等水法规的基本内容。同时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丰富知识结构,增加执法队伍的技术力量,保证水行政执法人员能充分胜任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二是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在执法过程中,一名水政监察员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可能保证执法坚定性、严肃性和执法的公开、公正。只有具备了较高的道德素养,才能秉公执法,文明办案。所以平时工作中必须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三是培训学习及考核制度。为提高综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首先坚持常年举办培训班,聘请相关业务专家授课,同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通过培训、自学、参观、讨论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对法规的理解水平和对相关知识的学习,以更好的贯穿于实际工作中;其次实行轮岗制度,将执法人员轮放到各个岗位,促使执法人员了解熟悉综合执法各个岗位的各项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再就是通过培训考核上岗制度和人员审查录用制度,全面推行内部末位待岗制度,通过末位待岗制度的落实,促进全体执法人员整体综合素质的逐步提高。四是要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要明确水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相应的责、权、利,把法定的权利进行分解、量化、细化,明确执法范围、权限、程度、标准和责任,要落实错案追究和目标管理等制度,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责任心。

 

  2、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一是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是水法规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具体到每一位水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上,就是要通过发挥职能作用,严惩各种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所以必须保证水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以此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提高法律、法规准确适用的能力。有些执法人员在查处水事案件时,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具体违法行为应适用哪个法规哪些条款把握不准;二是不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办案,使问题复杂化,增加了执法难度。因此必须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的适用能力,把案件事实与水法规有机结合起来,更好的维护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权益。三是提高应变能力。水行政执法人员由于手中具有一定的管理权和执法权,是涉及水法规管理相关单位和个人关注的重点对象,经常面对各种诱惑,因此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时时做到自省、自警、警钟长鸣,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3、努力提高对水行政综合执法的认识。

 

  建立一支行为规范、素质过硬、战斗力强的高素质水政执法队伍,是水行政综合执法的根本要求。一是正确看待水行政执法的社会化效益,要充分认识到水行政执法工作不仅仅是体现在收了多少费、罚了多少款、办了多少个案件,而是体现在通过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与事后查处,保障国家依法治水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水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依法规范水事秩序。也就是说,水行政执法就是将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对违反其规定的人和事依法给予纠正与处罚,为水利建设与水资源管理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增强主人翁意识。要真正做到依法维权、依法行政,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首先,要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执法人员用语,文明执法,严格贯彻办案办事程序,热心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其次要充分认识到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是为水利建设起到保驾护航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体现水利人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打破部门间、科室间的你我之分,为各部门、科室做好服务,征得他们的理解和谅解,进而更好的开展工作,为水利建设做好服务。三是大力强化协调意识。水行政综合执法是一项合作性很强的工作,既要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各部门各科室合作,还要与法院、公安、政府法制部门合作。在合作中,只有积极、主动、真诚,才能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各部门各科室的配合,才能得到政府法制部门、公安、法院土地等执法部门的支持,也才能最终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工作环境。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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