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确定的十四个联系点之九:辽宁大洼


2008-04-23

 

辽宁大洼水利局代表发言

 

深化改革 开拓创新
努力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


辽宁省大洼县水利局


    大洼县水利局自2006年10月被水利部确定为开展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以来,认真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的通知》(水政法[2006]418号)和辽宁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的通知》(辽水政转[2006]44号)两个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特别是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


    一、加强领导,深入开展水利综合执法工作


    水行政执法能否推行综合执法,关键在领导。我局领导对水利综合执法工作非常重视,把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列入水利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我局被水利部确定为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后,立即成立了局长、党委书记宗克昌同志任组长的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并积极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水利部《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大洼县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由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同时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重点突出,目标明确,监督有力,为推进综合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


    (一)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构,明确职责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统一行使大洼县水利局的执法职责。我局党委经过研究决定,县水政监察大队负责实施大洼县水利综合执法工作;为充分体现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我局又重新划分了水政监察大队与其他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水政大队工作职责的通知》(大水利发[2006]43号)。在水政监察大队原有七项职能的基础上,将原由县水利局直属各灌区和河务管理所的工程管理地使用审批权限,划归水政监察大队;原由县水土保持办公室征收的水土流失补偿费,改由水政监察大队负责收缴;水资源的取水许可应与水政监察大队会签,取水许可审批后,到水政监察大队备案。基本实现了由水政监察大队一支队伍对外的综合统一执法机制和体制。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水行政制约机制


    一是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对原有的《大洼县水利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大洼县水政监察员考核办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等24项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编制了《大洼县水利局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和《大洼县水政监察大队行政执法制度汇编》。


    二是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部门职责,编制了《大洼县水利局行政执法汇编》和《大洼县水利局水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汇编》和《分解》明确了县水利局的执法主体及其类型;重新梳理了水行政执法的依据,并将执法依据进行了清晰的分类和排序;科学合理地将法定职权和执法责任分解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做到了责任到人,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时限准确。


    (三)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四种能力”建设,开展“三个注重”活动。所谓四种能力,即:加强法律法规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加强法律文书的运用制作能力;提高实际办案能力;加强违法行为分析判断能力。“三个注重”即为:1、注重态度,增强服务意识;2、注重变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3、注重成果,工作要有新起色。通过突出加强对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四种能力建设和开展“三个注重”活动,全面提高了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成一支高水平的专职水行政执法队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大洼县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大洼县水政监察员年度考核制度》等24项规章制度,规范了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为。三是开展集中培训和积极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配合水政监察证的换证工作,请市里的专家以加强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对全县20多名专职水政监察员进行了轮训;参加了县法制办举办的执法资格培训班、县人事局举办的学习《行政许可法》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每名执法人员思想政治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四)不断加强执法保障建设


    1、办公条件明显改善。县水政监察大队原来的办公室只有100多平米,几部固定电话,电脑、摄像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和执法工具一无所有,交通工具就更不敢想了。县水利局为了更好地开展水利综合执法工作,调动每名水政监察员的积极性,多方努力,极大的改善了水政监察大队的办公条件。办公场所由原来的一层楼,增加到两层,面积达200多平米,比原来翻了一番;配置了4台电脑、1台打印机和1部投影等现代化办公设备;配置了摄像机、录像机、照相机、望远镜等执法工具;还配置了一辆专用执法车辆。办公条件天翻地覆的改变,使水政监察员工作热情高涨,水行政执法工作更加快捷、高效。


    2、人员工资和执法经费有了保障。县水政监察大队现有水政监察员12名,原来全部靠县水利局收缴的工程水费来开资。2006年年末,经多次与县编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将其中6个人的经费变为财政拨款,其余6人仍由工程水费解决。同时,县水政监察大队规格由股级变为副科级。执法经费由原来的单纯靠县水利局收缴的工程水费来支付,改变为由县财政、工程水费和水资源费三项来列支,其中县财政每年就增加8万元执法经费。


    (五)着力推进依法治水进程,促进人水和谐


    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案必查,执法必严,办案必果”。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为遏制辖区内水事案件的发生,加大了巡查力度,规定每名水政监察大队每周最少做到巡查两天,在汛前清障等重要时段,坚持每天对辖区巡查。力争做到纵查到头、横查到边,不留死角。水政监察人员在巡查中,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巡查登记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河道和工程动态,对巡查中发现的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巡查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加大了水法规宣传力度,随身携带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传单、标语,沿途张贴,向群众发放,提高群众遵纪守法意识,达到了制止违法行为和宣传法律的双重功效。2007年,我县遭遇罕见的持续干旱,为了保证全县的供水秩序,县水政监察大队全体水政监察员,不分昼夜地分组巡查在各条引水总干、每个配水点,还发放了2000多份的宣传单,进行了多次耐心细致的现场水法律、法规讲解,及时发现处理了有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10余起,避免了抢水事件的发生,为大洼县农业丰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大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坚持人性化执法。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坚持围绕“三先”原则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即处理案件时:先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先考虑行政处罚所起的教育效果;先考虑尽量减少老百姓不必要的损失。2007年,我们着重加大了对涉河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河道清障的力度,并对部分水事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大辽河部分河段设障严重,障碍主要是沿河老百姓进行螃蟹等水产品养殖,建造了200余座管理房,砖、混、土结构多样,严重影响了河道的正常行洪。由于涉及人员众多,障碍多年形成,原因复杂,而且老百姓投入资金也非常大,清障工作在初期举步维艰。我局经过认真研究,决定改变以往的行政执法工作模式,变主要靠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为宣传教育为主。首先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攻势。3月初,就在大洼县报、有障碍的河段及沿河村屯的显著位置刊登或张贴清障通告;我局的水政监察员逐户走访设障户,发放限期清障通知单和防洪、河道管理方面的宣传单,面对面宣讲此次清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势在必行性;还专门出动一台宣传车,天天在设障河段和沿河村屯播放专门录制的清障录音带。我们的水政监察员在老百姓不解的眼神中、哭喊声中,甚至无理谩骂、推搡下,经过近一个月的反复、耐心、细致的宣传,初见成效,大部分设障人由开始的对抗、不解,逐渐变理解,最后能支持我们的清障工作。有少数的设障人能自动清障。我们也趁热打铁,对河道上14个“钉子户”的14座房屋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这充分起到了震慑的作用,使观望中的绝大多数设障人都自行清除了障碍,清障工作顺利进行,也使今年的其他清障工作能得以顺利完成。


    据统计,一年多来共查处水事案件18起,其中立案5起,结案率100%。


    (六)加强宣传,促进依法治水


    我局以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普法日为契机,大力开展水法规宣传活动。

 

    一是面对领导进行宣传。1、每年水日、水周,县水利局分别向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下发开展“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文件;2、县水利局分别为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法制办等送去印有宣传内容的纸杯、纪念品、宣传资料。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了解水法律法规及水利发展与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二是面对市民群众进行宣传。每年世界水日,大洼县报都发表局长署名文章, 县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宣传专题片,县电视台、县报社、县电台也将对纪念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全县各大宾馆、酒店和移动公司在县水利局的动员和号召下,积极参与到水周宣传活动中来,利用墙壁电视、车载电视及发送手机短信宣传水法律法规,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中国水周”期间,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水利部印刷的主题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使广大市民知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结合“法律六进”普法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等普法阵地,通过主题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召开主题班会、村民普法课堂、法制专栏等形式,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三是面对网民进行宣传。通过县政府网站这个平台,刊登了以“应对水短缺”、“水利发展与和谐社会”、“发展水利、改善民生”为主题的文章和宣传水法律法规的信息报道、新闻图片,使网民这个群体从网站获取了纪念活动的各种信息。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我局的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注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问题仍然存在。水行政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综合执法进程仍须向更远推进,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我们要以此次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为起点,加倍努力,继续做好水利综合执法工作。


    一是加大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力度。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水利部《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继续做好水利综合执法工作,逐步彻底解决交叉执法,执法力量分散, “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局面将会明显改善。逐步将大洼县水利局的其他部门负责的行政收费、行政许可、审批权等,全部由县水政监察大队行使,真正做到一支队伍对外执法。


    二是进一步提高县水政监察大队人员素质和执法保障。通过与县编办、人事和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增加水政监察大队的人员编制,向全社会公开录用精通法律法规的人才,提高水政监察员的素质和整体执法水平。积极争取,将水政监察大队全部人员都变成财政拨款,乃至参照公务员管理,解决水政监察员的后顾之忧。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在加强自身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密切联系政府法制办、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大力气查处一些大案要案,提高水政监察队伍的执法威信。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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