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确定的十四个联系点之十:江西新余渝水区


2008-04-23

 

江西新余市渝水区水利局代表发言

 

坚持综合执法 促进人水和谐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水利局

    新余市渝水区地处江西省中西部,面积1373平方公里,总人口6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万),辖8镇5乡4个办事处。渝水区矿产资源丰富,水域范围广阔,境内主要有袁河、孔目江等12条河流,各类蓄水工程1420多座。渝水区有着1700多年的历史,其前身为新余县,1983年新余复市后改为渝水区,现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全国重点优质棉产区、全国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和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区。


    近年来,渝水区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十分注重水资源的保护,创新了以促进社会和谐、人水和谐为目标,狠抓水政队伍素质建设和执法制度建设的依法治水新思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大局水平,为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法制保障和政策支持,促进了全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渝水区的水利建设曾先后8次荣获江西省“鄱湖杯”,水行政执法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2006年被选定为全国水利综合执法十四个联系点之一,渝水区还被列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100个试点县之一。


    在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方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切实加强领导 规范管理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利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多年的水利执法实践,使我们感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部执法职能的分散、多头和交叉,不仅不利于水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也有损水利部门形象,更不符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基于这一认识,我局早些年就开始对执法职能进行了初步的整合,取得一定成就。自2006年我局列为水利部综合执法联系点后,我们对综合执法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也更坚定了我们搞好综合执法的信心。我局分别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水行政执法人员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和规范综合执法问题。区政府在听取我局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渝水区水行政综合执法方案》。《方案》强调了要切实加强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确定了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水利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公安、法院、国土、环保、建设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渝水区水行政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明确综合执法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统一原则。结合我区水行政管理实际,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规费征收等执法职能相对集中起来,统一由一支执法队伍行使。二是效能原则。实行执法人员专职化和专业化,增强管理能力,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社会公众。三是有利监督原则。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合理划分局相关职能机构与综合执法队伍的职责权限,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执法归口审核把关、评议考核和错案追究等制度。为规范管理运行机制,《方案》明确了局水政股、水土保持监督站与水政监察大队,三位一体、合署办公、统一执法。去年8月全国水政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后,我局为加强水政监督大队的领导,还确定了一名局党组成员担任水政监察大队指导员。水政监察大队作为区水利局的综合执法队伍,其主要职责是:归口管理区办证服务大厅水利窗口,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执行处罚,参与协调水事纠纷,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水利治安和水利刑事案件。负责征收水资源费、河道采砂费、水土保持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规费。《方案》确定后,区、乡领导和包括我局在内的区有关部门领导都十分重视和支持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今年1月3 日,区委副书记丁颖文在巡查袁河大堤罗坊镇松林段时发现采砂户宋颖军将河州表土掀翻堆积在袁河河床内,并在河道拦坝堵水。丁书记当即打电话给区水利局主管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廖显明副书记,组织执法人员坚决查处了宋颖军危害河道行洪安全、阻碍河水流通的违法行为。


    二、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治水法规


    水法宣传是水利执法的前提。近年来,我们在宣传方面主要抓了五个环节:一是全区普及水法知识,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五五”普法宣传规划。围绕“健康发展、人水和谐”两大主题,以保障防洪、供水、环境“三个安全”为基础,确定水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编制印发了《水法》等宣传手册一万余册,下发到各乡镇、村委。二是广泛开展学习培训,每年举办《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水法规普法教育班,参训人数达到1千余人。三是搞好宣传报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简报等经常报道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和干部群众遵守水法水规的实际行动。四是抓住时机实施立体宣传,紧紧抓住“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有利时机,实施立体宣传:每年在电台、电视台开办水法宣传专题,印制宣传画、宣传单,在市区显著位置设置大型公益广告牌3个,出动宣传车8趟次,在全区营造了浓郁的宣传氛围。五是开拓水法宣传新平台。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平台作用,开设了节水论坛,向网民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为水利执法开拓了新空间。


    三、建设坚强队伍,提高执法水平


    为适应现代水政执法新形势,我局着力建设一支“装备精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八化”要求建立了水政监察执法大队,现有执法人员14人,全部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两人,全队平均年龄为35岁,大中专以上文化12人,其他2人。大队下设水资源监察中队、水保监察中队、河道监察中队、综合办公室。在队伍建设方面,我们一是落实了执法专项经费,完善了执法装备。区财政每年下拨6万元执法专项经费,另拨规费收入返回款42.5万元。水政监察大队配备了办公大楼和执法专用车,并配备了摄像照相、录音设备、电脑及望远镜等现场勘察工具。二是狠抓岗位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及岗位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讲授《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完善制度管理,强化内外监督。一年多来,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了《水政工作章程》、《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水事案件主办责任制》、《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使执法进一步规范化。通过以上三项措施,水政执法队员的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明显提高。他们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敢打硬仗,无论是白天黑夜、寒冬酷暑,没有休息日更没有节假日,哪里有水事案件发生,水利执法人员都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同时,办案人员十分注重与当事人沟通,注重向举报人反馈查处情况,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和办案质量,在群众中树立起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今年初,姚圩镇湾里村委张汉里村农民张卫华、彭家村农民彭金平分别在袁河大堤脚下建猪舍准备养猪。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闻讯迅速赶到现场,与姚圩镇政府干部一道拆除了两栋猪舍共300多平方,消除了袁河大堤的安全隐患。


    四、坚持执法巡逻,禁止滥采乱挖


    为规范执法工作,我们根据实际建立健全了巡查管理体制,并制定了《渝水区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全区的河道、水资源、水工程及矿山进行巡查。对于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予以坚决查处。2007年,水政监察大队巡查86次,共查处水事案件12起,及时消除隐患11起,挽回经济损失160万元;拆除违法建筑3处,共415平方米;拆除违法筑坝2 处,清除土方9000余立方米。


    渝水区境内袁河河道原有多家采砂场,这些采砂场有的申请办理了采砂许可证,有的未经批准擅自非法采砂。2006年以来我们多次开展“清河行动”,整顿河道采砂秩序,坚决打击取缔无证非法采砂,关闭了不符合采砂条件的13家采砂场。经过一年多来的采砂秩序整顿,使全区的河道采砂秩序出现了多年未见的有序局面,采砂户都自觉地办理采砂许可证。目前,渝水区域内袁河18家采砂业主全部办理了采砂许可证,做到有序规范安全采砂。


    五、强化水保监督,维护生态环境


    渝水区是一个资源大区,资源开发型生产建设项目多,人为水土流失现象较为严重,边治理、边破坏,点上治理,面上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2007年7月区人大牵头,对全区17家水土流失、污染严重的铁矿进行了重点整治,取缔了11家。通过集中整治,实行水保规费统一征收。我们采取增加服务设施,实行窗口式服务,在路口装设地磅、“猫眼”等监督措施,使水保规费得以征收。2007年全区共收取水保规费397万元,比上年增长12%。


    孔目江和袁河是我区广大人民群众主要的生产生活水源,近年来,随着城区建设项目增多,有不法单位将大量的建筑垃圾倾倒于孔目江和袁河,严重威胁着行洪安全和河流生态环境。为此,我局加大了查处力度:孔目江两岸和袁河南岸醒目处树立禁止将各类垃圾倾倒于江河的告示牌,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水政监察人员还深入到各建筑工地,向建筑商和建筑工人面对面地宣讲有关法律法规,教育他们不得将建筑垃圾倾倒于江河,2006年以来查处了3起违法倾倒垃圾的行为,受到周边群众好评。


    六、多方协作联动,突破行政干预


    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仅凭水政监察大队孤军行动,难度较大。我们在区水行政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加强了同公安、法院、国土、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在执法过程中密切配合,多方联动,形成了强大合力,执法工作进展顺利。2006年以来,我们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平安水利”活动,坚决打击偷盗和破坏水利设施及滥采乱挖行为,查处水事案件11起,刑事拘留2人,治安拘留3人。区法院也大力支持水政综合执法工作,2006年以来区法院强制执行水事案件3起,拆除违法建坝2座,执行罚款金额6.8万元。2007年7月我局会同同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对导致水污染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整顿治理选矿污染企业5家,关闭了选矿污染企业12家。国土资源局还把水土保持方案作为新批企业和对企业年检的一个前置条件, 共有16家没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企业,已于2007年底全部落实。在与各乡镇政府联动中,各乡镇政府协助区水利局共征收水保、河道采砂、水资源等各种规费458万元,比上年增长18%。


    水政监察大队在水政执法过程中曾多次遭遇行政干预和阻挠。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执法人员仍然坚持依法办事。2006年以来,有10个乡镇自来水厂未经许可先后办厂取水,执法人上门执法,乡镇政府就出面保护。执法人员一面向上级政府反映情况,一面向乡镇水厂反复宣传有关法规,终于突破了行政干预,10个乡镇水厂于2007年3月全部申办了取水许可证。2007年1月,水政执法人员查处天宝堂奶业公司在板松塘水库拦坝种草危及水库安全一案时,发现该公司拦坝种草是经过了水北镇政府签协议同意的,执法人员在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下,宣讲有关法规,做通了水北镇政府的工作,最终拆除了水库拦坝。


    七、建立监察网络,增强反应能力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水政监察网络,是增强水利执法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管理效率的有效措施。我们在各乡镇水利站设立水政监察站,参照执法人员录用条件选配兼职水政监察员19人。主要职责是: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维护本地的水事秩序,发现并及时制止水事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水事违法案件。在村级组织选聘水利执法联络员21人,主要任务是协助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发现和劝阻水事违法行为并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006年以来乡镇兼职水政监察员和村联络员共向区水政监察大队提供水政信息32条。2007年3月7日晚,罗坊镇兼职水政监察员龚林峰向区水政监察大队报告:水东村有一艘采砂船晚上在袁河堤旁偷采河砂,危及河堤。执法人员接报后,当天晚上迅速赶赴现场,对偷采砂者作出相应处理。


    八、开展上门服务,公开透明办事


    我局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坚持做好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同时,还经常上门提供服务,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为规范全区沙场采沙行为,2006年以来,水政监察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多次租用民船航行于袁水河道,深入到袁河河道的合法经营采砂场,为采砂机具上门办理登记造册、发证服务,减少了采砂场业主来回奔波。一些砂场与砂场之间、砂场业主与雇员之间、砂场业主与附近村民之间发生摩擦,引起纠纷,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主动上门帮助调解纠纷。新溪上保村共有4个砂场集聚在袁河采砂,河对岸是樟树市的几个采砂场,这里极易发生摩擦纠纷。针对这种情况,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经常深入这一敏感河段,划定界线,避免了纠纷。执法人员还深入到矿山及取水企业,面对面地宣讲法律法规,接受业主咨询。


    公开透明办事是我局的一贯作风。我们每年都在政务公开栏和《新余日报》上利登公告,把水政执法的主要职责、执法范围、办案程序、办证程序和时间、收费情况及承诺事项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2006年以来,全区112家取水用户看到我们的公告后都按时来办证、年检、交费。


    九、采取有效措施 保持水源清洁


    为了保持水源清洁,维护人畜健康,我局配合市、区政府开展了“清洁水源”活动。今年初,区政府出台了由我局拟定的《渝水区水库管理细则》,其中有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条规:禁止直接或间接向水库排放污水、油污和高效高残留的农药污垢物体、浸泡植物等;禁止施用对人体有害的鱼药;禁止将砂、石、土、垃圾和其它废物倾倒入水库;禁止造成水库水体污染的养鱼、养猪、养禽等行为。根据这些条款,我局与区环保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孔目江流域小(二)型以上水库养殖承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报区政府同意,从环保经费中拿出9.472万元,退还给25家承包水库的养鱼户,让他们退出养殖承包,实行人放天养,从而保证了水库水体洁净。


    在孔目江两岸,除禁止各类污染江水的养殖、种植、加工等行为外,还开展了城区干部职工每人在岸边栽一棵树活动。这项活动已初见成效。孔目江边一片翠绿,并建成了沿江湿地公园,吸引了广大市民和省内外游客。


    十、开展行风评议 促进执法工作


    执照水利部在基层水管单位和水行政队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去年,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解决了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水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按照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考核卡、设立公众意见箱和投诉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举行民意测验等方式,进行了民主公开评议,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促进水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是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制订了整改方案,将整改工作责任到人,落到实处。


    三是在活动中开展期间,自觉接受了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了监督网络体系,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水行政执法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有效的监督,使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完善了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健全了错案追究制度,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杜绝了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严禁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请客送礼,确保了执法的公平公正。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水政综合执法经费不足,现有的执法装备不能适应水政综合执法的需要。


    二是相关部门配合协作不够,水政综合执法工作有时出现互相推诿现象。


    三是水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到位,声势还不大,很难使广大群众形成依法治水的共识。


    四是执法队伍没有统一着装,影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是渝水区水利局和新余市水利局同在一个城区,执法、收费范围不明确,以致发生一些不协调现象。


    我局在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继续开拓,在水行政综合执法的科学新路上大胆前行,全力促进人水和谐。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4月25日

作者:
  
相关新闻:

 
无标题文档


新闻 | 资讯 | 商务 | 文化 | 社区 | 服务 | 出品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管信箱:webmaster@chinawater.com.cn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