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铜仁市水利局代表发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6号),铜仁市水利局作为2006年和2008年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结合实际,开展了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对水利执法体制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年多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就我市开展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 健全机构,建立严格规范的执法管理运行机制,确保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1998年铜仁市成立了水政监察大队,编制12人,专职从事水行政执法工作。到目前止,我市共有水政监察员40名,其中专职水利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1人,兼职水政执法人员29名,并聘请法律顾问一名。为了加强对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水利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保证水行政综合执法的公开、公正、文明、规范,加强了对水行政综合执法的监督制约和规范水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制定和完善了水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实行“水政监察目标管理制度”、“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法律法规到位,执法到岗,责任到人,积极探索加强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由于机构、制度健全,我市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步入了法制化、专业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市人民水法律法规意识
为增强人民群众的水法律法规意识,提高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对水法律法规的认识,紧紧围绕“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6.29”水土保持法颁布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积极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邀请开发建设项目部门、取用水户等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对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打算;利用乡镇赶集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上门宣传水法律法规,达到“送法到户”的目的。共制作横幅五条,墙面书写标语三百多条,订制宣传牌三百多个,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000余次,出墙报、黑板报、简报二百多期,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对水法律法规的认识也得到进一步提高,水事秩序明显好转,违法案件明显减少。
(三)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水利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为做好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积极组织水利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培训,两年来,培训200余人/4次,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搞好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严肃查处违法案件,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进一步搞好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本着既要发展,又要稳定,又要严格依法行政的原则,认真落实整顿和规范砂石场,进一步加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近两年来,水利、国土、公安、林业、安监、环保、供电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城区砂石场进行清理、整顿,关闭非法开采砂石场10家,搬迁11户;狠抓河道管理专项整治,严格审批涉江河建设项目,查处违法建筑案件5起 ;加大 “四无”电站的清查力度,对三座“四无”电站,下发“整改通知书”,通过整改,一座电站已完善相关手续,取得合法开发建设权;对渝怀铁路建设铜仁段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对工程防范措施不力的郑州铁路局、铁二局等单位,及时地发送了《关于铁路建设必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并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由于监督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控制了铁路建设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了对锦江河流的危害
(五) 认真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我市认真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成立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小组,拟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水利、水电、矿产、房地产等各类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查摸底,现已进入总结阶段
(六)进一步加大两费征收力度
采取三结合方式全面征收水资源费。一是全面服务与全面征收相结合。即主动上门宣传、讲解有关水法律法规知识,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同时,依法做好《取水许可证》、《水土保持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到目前止,发放《取水许可证》40套、《水土保持许可证》43套。二是分期征收与超期催缴相结合。即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对经济效益好,信誉度高的取水单位按季度征收水资源费;对取水量少,讲信誉的取水单位,实行水资源费每半年征收一次;对经济效益差的取水单位,实行不定期征收和催缴水资源费。三是宣传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即对拒缴纳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单位和个人主动进行上门宣传教育,经教育仍未缴纳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执行。两年来,征收水资源40余万元。
采取“三多不手软”的办法,即多向群众了解情况、多跑现场、多宣传,对水土保持补偿费做到应收尽收不手软,两年来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2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经费不足,执法成本过高,执法装备落后,达不到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的需要;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我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广大人民群众对“三法一条例”还缺乏认识和了解,特别是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普遍偏低,还须进一步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水法律法规的意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组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明确职责
按照“一个政府部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原则上归并为一个”的改革精神,整合现有的水政、水保、河道管理等水利执法机构,改变多头执法的现象,组建集中统一的水行政综合执法机构,调整充实专职水政监察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坚持综合执法,归并行政职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规费征收权,减少执法矛盾、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实现执法人员的专职化、专业化,确保依法行政,增强水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加强我市对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制约,规范水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严格的执法管理运行机制,保证水行政综合执法的公开、公正、文明、规范,制定和完善水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实行“水政监察目标管理制度”、“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法律法规到位,执法到岗,责任到人,建立积极探索加强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使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步入法制化、专业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保障建设
严格执行水政监察人员审查录用和培训考核上岗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选拔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有事业心、熟悉水利和法律业务知识的同志到水行政综合执法队伍中专职从事水行政执法工作;配备齐全的执法装备,如执法车辆、调查取证设备、通讯设备等,做到办公设备自动化、信息化,以确保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需要;对水政监察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培训,制定学习制度、拟定学习计划,提高水政监察员的综合素质及水行政执法水平。
(四) 加大水行政综合执法力度
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案件,对严重侵占和危害水利工程的各种事件,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维护全市正常的水事秩序,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认真落实水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中心,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水行政综合执法良好形象。
总之,开展水利综合执法是水行政执法体制的一次改革,我们要充分认识实行水行政综合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确保水行政综合执法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