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在大会作典型发言


2008-09-10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局长吴志广作典型发言

 

依法行政  开拓创新

全面推进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长江水利委员会

 

2006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水利部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和我委治江新理念,认真履行职责,继续保持了长江河道采砂总体可控,各项工作正在全面、稳步地推进。

一、2006年以来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状况

(一)始终对违法采砂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2007年3月19日,在水利部组织下,由我委具体实施并联合长航公安局开展了“春雷行动”;5月组织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省开展了统一清江行动。今年3月14日,水利部会同交通部组织我委、长航公安局联合开展了“猎鹰行动”。随后,我委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严打年”有关精神,制定了工作方案报部,后以水利部文件转发;8月对沿江各地落实“严打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此外,今年以来,湖北省加大了对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会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统一部署、强化措施,在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同时,还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汉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较为明显。

(二)加强了对长江采砂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了对沿江各地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促进各地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建立各级责任追究制,认真研究并积极促进各地加强沿江砂场整治工作。多次对全江采砂管理工作进行综合性检查,还针对采砂许可、工程吹填采砂项目施行、可采区现场监管、群众上访等情况,及时对有关省(市)进行了10余次专项检查。同时加大了暗访力度,对全江及重点、敏感水域暗访共计160余次。

(三)进一步落实了长江采砂统一规划制度

2006年4月编制完成《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订任务书》并上报水利部,2007年5月以来,按照水利部批复的任务书开展了相关工作。同时开展了上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于2007年底编制完成《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河道采砂规划报告(送审稿)》报送水利部。

(四)维护省际边界河段采砂秩序稳定

从2006年1月至2007年9月,原砂管支队所属鄂赣、赣皖边界大队共巡江检查1957次,共计16961人次,拆除采砂机具790台套,抓获小型非法采砂船162艘,同时采用过硬的监管手段,确保了可采区现场监管到位。此外,妥善协调处理了其他省际边界河段涉砂纠纷。

(五)深入开展制度、技术标准和有关基础性研究

在水利部组织下,开展了《条例》后评估工作,完成了评估报告,完成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送审稿)》的编制工作;开展了长江河道采砂信用档案制度、采砂船舶移动管理制度等研究,组织开展了上游来沙减少与建库拦沙对长江中下游河道采砂影响分析、长江河道沿江砂场整治等专题研究工作;开展了《条例》颁布五周年实施情况调研、长江支流(湖泊)采砂管理现状调研、全国其他河流(湖泊)采砂管理状况调研等工作。

二、下一步目标和重点工作

2008年是长江采砂管理“严打年”。要在继续对非法采砂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的同时,着重做好采砂总量控制、采砂许可、可采区现场监管以及配套政策法规的制定与落实等工作,进一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推进规范管理,实现长江河道采砂“依法、科学、有序”的管理目标。主要工作有:

(一)促进建立或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促进建立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以水利部门为主、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体系。督促沿江各省(市)落实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各级各部门责任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把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切实维护好采砂管理秩序

加大对沿江各地采砂管理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指导沿江各地加强对采砂船只的管理以及对各类已许可采砂事项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坚决遏制非法采砂反弹;依法慎重实施我委直管省际边界重点河段的采砂许可;依法对工程吹填采砂项目进行审批审查;积极稳妥地依法推进沿江砂场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我委直管省际边界重点河段现场执法的监督、协调与指导;做好省际边界河段因采砂活动而引起的水事纠纷的协调工作。

(三)全面落实统一规划制度

促进长江上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和修编后的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早日审批。落实长江采砂总量控制措施;在划定禁采区、调整可采区的基础上,设定保留区,规范工程性采砂行为和严格控制年度采砂量,使采砂规划成为控制采砂规模、实现规范管理的科学依据。

(四)继续落实“严打年”各项工作

根据转发“严打年”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委迅速成立了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召开了我委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严打年”工作布置及动员会议;我委直管省际边界重点河段的现场执法队伍还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我局将继续落实“严打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沿江各地的监督检查、明查暗访以及省际边界重点河段采砂管理等。

(五)加强采砂管理宣传

精心组织,周密策划,以开展“严打年”工作和出台全国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为契机,组织开展1-2次大的宣传活动,为全国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出台和长江采砂规范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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