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陆永泉作典型发言
深化水管体制改革 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滨江临海,水网密布,河道、湖泊等水利工程众多。近年来,我厅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实践部党组提出的新时期治水新思路,积极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扎实推进和深化水管体制改革,突出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确保工程的完好与安全,切实维护江河湖泊的健康生命,努力保障经济社会与水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的法制建设。依法治水、依法护水,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结合实际,我省先后出台了《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办法》、《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等地方立法,修订了《江苏省水利工程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把河湖管理与保护提上了法定议程。公布了《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对淮河入海水道、望虞河、泰州引江河等重点河道,专门制订了工程管理办法,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法规依据,有力地维护了河湖管理与保护的正常秩序。
二、建立河湖管理与保护的规划体系。河湖有其自身的生命特征和运动规律。为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我们从规划工作抓起,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资源,集中完成了《全省省管湖泊保护规划》、《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规划》、《江苏省城市水利规划》、《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江苏省水(环境)功能区划》等规划。目前正在抓紧推进《全省河网水系规划》和《沿海地区水利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配合流域机构制定我省长江、淮河、太湖流域河湖岸线开发利用规划。这些规划对我省河湖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指导作用。
三、依法加强河湖岸线与水域的管理保护工作。随着我省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提速,河湖资源和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也日趋突出。为此,我们严格按照“规范审批、科学审批、依法审批和文明审批”的具体要求,通过规范行政许可加大对河湖岸线及水域等资源的依法管理力度。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我们严格把关,注重对河湖功能(特别是公益性功能)和健康形态的保护,注重对河湖资源的节约和可持续利用,注重加强审批的后续管理,建立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对已经批准实施的各类建设项目及时进行跟踪督查和全程监督,确保行政审批时提出的各项要求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既保证河湖安全与完好,又支持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
四、有效恢复河湖功能。近年来,我省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对河湖功能进行了有效的恢复和拓展。一是积极开展了城乡河道水系疏浚整治。二是核定河湖的纳污能力。三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四是积极推进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工程。五是打击非法圈圩,实施河湖清障和退渔还湖工程。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湖巡查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了河湖保护范围的巡查和水行政综合执法力度,集中开展河湖执法清障活动,持续加大对长江和湖泊非法采砂打击力度,依法维护了水事秩序,有力地维护了河湖的健康。
五、加大河湖规范化管理力度。近年来我省加强了河湖工程的技术管理和现代化管理,先后出台了《江苏省堤防工程技术管理办法》、《江苏省水闸技术管理办法》、《江苏省泵站技术管理办法》、《江苏省水利工程运行养护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水利工程养护与修理预算定额》,制订实施了河湖巡查制度、水功能区监测与通报制度、污染物排放实施经济补偿制度及湖泊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并完善技术规范体系,切实强化了河湖水利工程技术管理。在此基础上,我们以创建省级和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目标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为抓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目前我省已有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6个,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31个。
六、加大河湖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力度。自2002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省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至2007年底,全省79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了改革任务,13个省辖市均通过了省级验收,加上已于2005年完成改革工作的省属管理单位,全省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通过改革的推进,河湖管理单位取得了明显的改革成效。一是理顺了管理体制。二是启动了“两项经费”的落实。全省2007年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实际到位率为财政认可金额的85%。河湖维修养护资金,各级财政给予了认可,并作出了分年到位的安排。三是精干了管理队伍。四是实践了“管养分离”。虽然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但财政性资金落实等还未完全到位,目前,我省正按深化水管体制改革的要求,重点抓好争取财政性资金的足额落实到位、完善河湖水管单位内部竞争与激励等机制,加强河湖工程的规范化管理,推进河湖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等有关工作。
近年来,我省在河湖保护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点体会:
一是必须切实转变治水思路。加强河湖管理,确保河道和湖泊的完好与安全,维护河湖的健康生命,保障防洪安全和水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已经成为新时期江苏水利的一项突出而又紧迫的任务。要真正实现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相处的治水新理念,水利人必须牢固确立当好“河官”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进一步转变河湖管理模式,抓好水网水系的管理保护,维护江河湖库的健康生命。
二是必须加大河湖管理的宣传力度。河湖管理责任主体是水利部门,但需要依靠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与协助。因此,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各类手段,加大对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的宣传,让各级政府、部门乃至全社会牢固树立共管共护意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河湖保护的关系,切实做到经济发展和河湖保护并重,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和整体利益,实现人水和谐。
三是必须加大对河湖管理与保护的资金投入。河湖管理与保护是一项公益性行为,其管理和保护投入主要应当依靠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我们把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列为强化管理的主要措施来抓,目前全流域性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资金已落实2.6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落实1.0亿元、省管13个湖泊每年落实管理经费1000万元。同时,我们充分利用市场手段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为河湖管理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
四是必须强化管理手段。河湖管理与保护涉及多个学科、跨多个行业,对新时期水利人必然提出新的要求。我们注重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的专业技术研究,制定科学技术规程,规范管理行为,实施科学控制运用,依靠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河湖管理提供必要的管理手段,进一步提升了河湖管理的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