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转变管理职能 强化依法行政


2007-01-19

 

 

 

    近年来,在水利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厅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通过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和深化。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是关系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根本性的大事,是今后水利事业发展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对于加快实现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全省各级水利部门的管理职能和工作方式都逐步发生了重大转变。将依法行政作为统领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切管理行为、具有全局性和基础性意义的工作来抓,把依法治水管水作为实现水利发展目标的根本保障和加强水利管理工作的根本途径,落实到水利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以法治手段来管理社会水事活动,用法律来规范水行政行为。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抓宏观管理、抓政策引导、抓法制保障上来,从只重工程建设向加强管理、建管并重转变;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从主要对水利行业内部管理向对全社会水事活动管理转变,逐步把各项水事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努力夯实人水和谐的法治基础。通过几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全省水利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依法治水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初步建立起新型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水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大大推进了我省依法治水进程。


    为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的深入开展,近年来我厅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快政策研究和立法步伐,完善水法规体系。结合我省水利工作实际,相继制定了山东水利法制建设“十五”规划和“十一五”规划,对我省依法治水的整体思路、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及其对策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全省依法治水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对水利投融资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水管理体制改革、水行政社会化管理、水利综合执法等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形成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为领导决策、制定政策和水利立法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2001年以来,省级制定出台了“四办法一决定”,即《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节约用水办法》、《实施〈水法〉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与改革的决定》。目前,国家所有的水法律法规我省基本配套到位,全省已制定颁布省级水利法规、规章和重要政策26件、规范性文件30余件,地方配套规范性文件2000余件,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水法律法规体系框架,成为我省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我省水利工作“有法可依”的局面已经初步形成。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我省水政监察队伍早在1998年就已基本组建完毕。目前我省所有的市和县(市、区)及大多数工程管理单位都建立了水政监察队伍,全省形成了上下配套、完整健全的水利执法网络,共有专兼职水政监察人员5800余人。在全省水政监察队伍组建完毕的基础上,近年来重点在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提高执法能力上下功夫。大力开展执法队伍专职化建设并已取得较大进展,济南、青岛、东营、泰安等市已重新组建成立了专职水政监察队伍,集中行使水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征收权,执法人员编制25-40人,实现了执法人员的专职化和专业化,有效地整合了执法力量。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普遍建立健全了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巡查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用制度去管人、管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从去年开始,我们按照国务院、水利部和省政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开展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对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搞好执法责任分解,把执法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并强化了执法监督。各级水利部门每年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研讨班进行培训教育,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为提高执法能力,各级不断加大执法装备配备力度。2002-2005年四年的时间,省厅共为市县水政监察队伍配备执法车辆201部、电脑136台及大量的调查取证设备,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我省水政监察队伍的执法装备水平上了一个大的台阶,大大增强了执法办案和依法收费的能力。通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全省已经建立起一支集中统一、关系协调、组织严密、纪律严明、运作有力的水利执法队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水事秩序明显好转。在执法工作中,全省各级水政监察队伍严格执行执法巡查制度,不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在执法方式上,从重事后查处向预防为主、防查并重转变,提高了对水事违法行为和水事纠纷的预防和处理能力。以贯彻落实新《水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依法管理,重点对污染浪费水资源、非法取水、河道违法设障、乱采滥挖砂石、破坏水利工程设施、违法涉河建设项目等水事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次执法大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解决水利执法难的问题,我们大力推行水利与公安联合执法,全省已有近30个县(市、区)建立了水务警务区或水利治安办公室。2001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8000余起,调处水事纠纷19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有力地保护了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全省水事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为推动我省水利执法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2006年我厅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水利执法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水利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4、加强水利规费征收,为水利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我省征收的水利规费主要有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和水保两费。去年,按照我省《水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过积极努力争取,省财政厅、物价局批复同意设立了水工程占用补偿费,并对收费标准进行了批复,现征收工作已全面启动。通过多年的努力,目前,我省各项水利规费征收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已全部配套完善。各级水利部门逐步建立了统一征收、集中管理、依法使用、有效监督的征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等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权限、征收范围征收,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法收费人员的收费行为和水利规费的管理使用,不断推进规费征收工作向纵深发展,保持了全省水利规费征收总额的稳定增长。特别是2001年以来,全省进一步加大水利规费征收管理工作力度,以水资源费和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的征收为重点,带动各项水利规费的征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水利规费征收数额逐年递增,从2001年的6.5亿元到2006年的16亿多元,一年一个大台阶。2001年以来,全省共征收水利规费70余亿元,为我省水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5、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为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法》,我厅制定下发了贯彻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培训,积极开展水法规规章的清理与修改,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项,修改3项,保留20项,对四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根据省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厅建立了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市县两级水利部门也都建立了许可服务大厅或进驻政府建立的政务大厅开展许可服务。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建立健全了行政许可各项配套制度,完善许可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水行政许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水利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自2001年起,我厅开始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研究制定了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和保障措施,编制了《政务公开手册》,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进行了明确。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宣传册、服务指南、政务大厅、“阳光政务热线”等各种形式进行公开,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工作内容,公开范围基本覆盖了全部水利工作,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度和工作效率大大增强,树立了水利部门的良好形象,促进了依法治水管水工作的深入开展。


    6、积极开展执法体制改革,水利综合执法取得明显成效。为改变分散执法、多头执法的弊端,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的整体效能,根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趋势和水利部、省政府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要求,我省于2003年底开始,在全国水利系统率先开展水利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先后选取了两批共31个单位作为水利综合执法试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征收权,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行一头对外执法收费。第一批试点单位已于去年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有效地整合了执法力量,提高了执法效能。试点工作开展三年来,全省水利系统对开展水利综合执法的认识逐步提高,呈现出开展水利综合执法的浓厚氛围,全省已有50多个县(市、区)实行了水利综合执法,水利综合执法正逐步在全省全面铺开。今年,水利部确定的14个全国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我省就占了3个,充分说明水利部对我省开展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肯定和支持。


    当前,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的不断深入以及我省水利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依法治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利依法行政面临的任务日益艰巨与繁重。虽然近年来我省在依法治水管水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当前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观念需要进一步强化,职能转变有待进一步深入,把各项社会水事活动完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尚需要我们更加努力地去开拓进取、扎实工作。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践行治水新思路、全方位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推进水利依法行政的关键时期。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依法行政的基本方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管理职能,改进工作方法。我们将把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落实和完善各项水管理措施,做到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放开。二是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议定相结合的水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水利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三是加强水利法制建设。以贯彻落实新《水法》、我省《水法》实施办法和“三令一决定”为主线,抓好各项水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立法配套;进一步推进系统内部综合执法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保障建设,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加大水利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种水事违法行为;下大力气抓好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等水利规费的征收。四是继续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工作,强化对水利行政许可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五是继续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现水行政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通过以上举措,全面推进我省依法治水进程,力争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水利发展改革相衔接、能为水利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的、比较完备的水利政策法规体系、水利综合执法体系和水行政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促进依法治水管水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山东水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支撑和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1月20日

    
作者:
SRC-102
  
相关新闻:

 
无标题文档


新闻 | 资讯 | 商务 | 文化 | 社区 | 服务 | 出品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管信箱:webmaster@chinawater.com.cn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