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水文工作取得六大进展


2007-04-02

 

本站讯(记者 王 凯)从2007年全国水文工作会议上传出的信息显示,去年全国水文工作取得了六大进展,在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服务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法规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去年,经过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经过调研、论证并进行了四次修编后,于今年3月28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将在近期颁布实施。这将填补我国水文立法的又一空白,是中国水文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同时,地方水文法规建设也取得了新的突破。历时仅9个月,《湖南省水文条例》于9月30日经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广西等省区水文法规建设也进展顺利,有望于近期出台《水文条例》。截至目前,全国共有河北、河南、陕西、湖南4省人大出台了《水文条例》,广东、新疆等8省(区、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水文管理办法》,大部分省(区、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水文工作的通知》。

 

机构升格推进顺利——

 

安徽省水文局升格为副厅级单位,其地市级水文机构升格为副处级单位;陕西省地市级水文机构配备副处级领导干部;黑龙江省水文机构升格问题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有望于近期解决。

 

截至目前,全国有15个省(区)省级水文机构升格为副厅级单位或高配副厅级领导干部,其中:内蒙古、湖南、广东、新疆、贵州、浙江、广西、安徽8省(区)省级水文机构为副厅级;辽宁、山东、湖北、四川、云南、甘肃、江西7省省级水文机构高配副厅级领导干部。全国约三分之二省(区)地市级水文机构规格问题得到解决,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21省(区)地市级水文机构为副处级或正处级单位。

 

双重管理改革捷报频传——

 

湖南水文获准按行政区划设立市(州)水文机构,在现有9个地(市)水文局的基础上增设5个地(市)水文局。辽宁大连、朝阳、辽阳,江苏无锡,安徽滁州,湖南株洲,云南玉溪、楚雄等地市水文机构挂牌成立并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一批县级水文机构挂牌成立并实行双重管理体制。

 

截至目前,全国有辽宁6市4县、江苏1市、安徽2市、山东6县、湖南1市17县、广西1市5县、云南4市的水文工作实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地县政府的双重管理体制。

 

经费投入较大幅度增加——

 

2006年全国水文系统各项经费投入总计223508万元,较2005年增加40595万元,增长22.2%。

 

2006年中央水文事业经费投入31587万元,比2005年增加2794万元,增长9.7%;地方水文事业经费投入139225万元,比2005年增加15572万元,增长12.6%。

 

2006年全国水文基本建设投入45421万元,较2005年增加22748万元,增幅达到100%,主要是由于中央直属水文基础设施工程和跨界河流水文站网第一期建设工程的实施。其中,中央水文基本建设投入32660万元,较2005年增加20640万元;地方水文基本建设投入12761万元(不含“工程带水文”等项目投入),较2005年增加2108万元。

 

    前期工作取得实效——

 

中央直属水文基础设施工程、跨界河流水文站网第一期建设工程得到国家发改委批准并实施。《全国水文发展“十一五”规划》经编制完善后已上报水利部。《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十一五”建设规划》《全国地下水资源管理监测工程项目建议书》《全国水文工程和水资源能力建设“十一五”一期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并按照有关程序上报审批。《全国中小河流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一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全国跨界河流水文站网第二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科技研究成果丰硕——

 

    2006年,水文科技人员紧密围绕当前水利科技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基础理论研究、技术创新与应用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共有19个项目荣获国家与省部级科技进步或技术创新奖,另有79个项目获流域机构、省厅或地市科技成果奖。

 

    《中国暴雨统计参数图集》、《黄河流域水资源演变规律与二元演化模型》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基于WebGIS平台的国家防汛会商系统(V1.0)》荣获水利部大禹水利科技一等奖、《2003山东省南四湖暴雨洪水研究》荣获山东省技术创新一等奖、《新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及重点工程布局综合研究》荣获新疆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来源:中国水利网  2007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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