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2007-09-28

   

 

    根据《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的通知》(水建管[2007]404号)要求,现将我市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以后,我市十分重视,主管副市长批示,由北京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牵头,会同市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水利局等部门,提出北京市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具体起草工作由水利局负责,协调工作由市体改办负责。


    2003年3月,北京市水利局正式提出了《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报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2003年5月29日,市体改办公室与市水利局交换了意见,认为“水的管理体制影响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对两者的关系要有所表述,找出结合点。目前北京水资源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很突出,市委府、市政府正在进行新一轮的机构职能调整方案的制定,这个问题应该在全市新的改革中得到解决”。


    2004年3月,北京市政府决定撤销水利局,成立水务局。2004年5月19日,北京市水务局正式挂牌成立。


    2004年下半年,开始组建区县级水务局及流域水务管理站。到2005年底,14个郊区区县全部组建了水务局,同时按流域管理的理念,完成了流域水务管理站组建,共组建了93个流域水务管理站。


    2006年,结合建立和完善农村水务建设与管理新机制,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经第118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2006年6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水务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水务建设与管理新机制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41号)。“通知”明确了农民用水者协会的任务及管理体制。农民用水者协会作为农村水务建设与管理的主体,承担村安全饮水、水资源保护、污水治理、节水管理、用水管理、河道管护等相关工作。农民用水者协会属于社会团体法人,下设农村管水员。农村管水员的主要职责是机井管理、用水计量、水资源费征收、河道管护等工作。结合农民就业安置工作,组建农村管水队伍。每村按工作量合理确定农村管水员人数,全市确定10800名农村管水员,由市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于补贴。


    至此,我市已初步形成了市水务局、区水务局、流域水务管理站、农民用水者协会、农村管水员五级水管新体制。


    二、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定岗定员、经费测算情况


    2003年上半年,与北京市人事局共同进行了北京市水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成了水利管理单位定职责、定编、定岗工作、以岗定薪,实行了全员聘任制、合同制。同年,市水利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水利工程养护维修预算编制办法和定额。按照新的水利管理单位定性原则,对市属管理单位进行重组,主要是从准公益单位中剥离纯公益单位,由8个管理单位调整为10个。新设置管理单位严格按照新的水利管理单位定性原则确定,如将永定河滞洪水库管理处确定为纯公益单位。


    2006年11月,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及《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对市水务局直属的10个管理单位进行定岗定编及市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用测算。


    我市从1998年起建立了北京市水利建设基金,其中25%用于水利设施维护管理,每年约2亿元。


    三、管养分离情况


    进行了管养分离试点工作。在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范围内采取三种形式进行了试点。一是在清河、南护城河、转河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养护队伍,要求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园林绿化及水利施工三级资质。二是将水面的经营与维护同时承包给单位或个人。三是采取社会认建养与认养的方式,将河道交由社会单位或个人出资建设与养护,产权归水利管理单位。已完成15公里河道的治理,共吸引社会资金4亿元。四是新建工程按照管养分离安排管理模式,如怀柔备用水源地工程,将高压供电线路及机电设备交由专业部门维护。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水管体制框架已基本形成,下一步结合我市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会同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进行广泛调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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