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2007-09-28

    水利部建管司:

    近年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省各级水管单位严格按照省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紧紧围绕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改革任务,切实开展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省水管体制改革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去年以来,我省各级水利部门把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加大力度,认真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改革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全省已有宿迁、盐城、泰州、无锡、苏州、镇江等6市通过了省级改革验收。扬州、常州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正在陆续开展市级验收工作。徐州市已完成市直属水管单位的改革工作。全省有改革任务的79个县(市、区)中已有56个县(市、区)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完成率为70%。省属水管单位改革工作已于2005年全面完成。

    一、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去年以来,围绕改革工作目标,我省重点抓好对全省水管体制改革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一)进一步部署落实。2006年分别组织召开了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和改革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水管体制改革的七大任务,同时针对省内各地改革进度上的差异,因地制宜下达了地区改革目标。各地对照省厅的具体要求,着手制定了新一轮的改革工作计划和方案,倒排时间,抓住突出问题,攻艰克难。去年12月份,在对盐城市改革工作进行省级验收之际,又专门召开了验收现场会,组织部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地区到会学习交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求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市县要进一步做好经费逐额落实及深入开展管养分离工作;未完成地区则要抢抓时机,突破重点难点,力争尽早完成改革任务。2007年年初,在全省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会上,明确提出把今年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列入市县水利局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今年8月结合苏州、镇江水管体制改革省级验收,又召开了部分市分管局长参加的水管体制改革座谈会,进一步效促进改革深入全面开展,确保今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加强督查指导。为了加强对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导,经厅长办公会研究,从去年8月份去年底,由厅领导带队,分三个小组多次对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此过程中,督查组针对各地实际情况,与地方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剖析当地改革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帮助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定期将全省面上督查情况上报省政府。同时结合防汛检查、全省水利工程普查等有利时机,主动积极对各地水管体制改革进行有效指导,确保把改革工作做好做到位。

    (三)强化改革宣传。省厅在抓好面上督促指导的同时,加强了对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在江苏水利网站上调整了《水利工程管理改革》专题中的栏目,宣传改革的政策法规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交流全省各地开展改革的实践经验。适时编写刊发水管改革专题《水利简报》16期,定期通过改革进展情况,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对典型市县的宣传推广,带动和促进了全省改革工作。在宣传过程中,我们不仅加强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宣传、沟通和汇报,取得政府领导和有关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而且着重做好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内部的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改革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同时还注重加强对社会宣传力度,争取全社会对水管体制改革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四)抓紧改革验收。为规范改革验收工作,2006年,省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就验收范围、组织单位、主要内容及相应资料、验收委员会组成、验收时间安排等作出明确规定。去年以来,省里对部分改革基础相对较好,改革工作进展速度较快,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地区,陆续分批分期地进行了验收。其中,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以市为单位逐一进行验收;市水行政主管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市直属水管单位和所辖各县以县为单位逐一进行验收;一个县境内的水管单位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逐一进行初验,水管单位在此之前应进行自验。验收前,要求各地认真总结,做好台帐,确保程序规范,严格把好验收关口,不走过场。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

    二、改革进展情况:

    (一)积极出台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在对当地经济、管理单位状况和工程类别进行了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各地均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来进行编写,经多次讨论修改后定稿,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宣传、汇报,争取支持和理解,得到各级政府正式批转后,改革实施意见相继出台。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均已出台了改革实施意见, 76个县(市、区)也已出台了改革实施意见或相关改革文件。

    (二)科学分类定性、合理定岗定编

    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分类定性、定岗定编工作的县(市、区)有57个,完成率达72.2%。主要包括宿迁、盐城、无锡、常州、苏州、泰州、镇江、南通、扬州8个市所辖县区以及淮安的除盱眙外的县(市、区)、连云港的灌南、东海、赣榆、灌云等县(市、区)。

    徐州市完成了市属工程分类定性、定岗定编工作,评定丁万河水利工程管理处等21个市属水管单位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将市属5个原自收自支的水管单位定性为纯公益性水管单位,1个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

    南京和徐州所辖县(市、区)的分类定性、定岗定编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三)开展经费测算、落实工作

    全省各级水管单位考虑实际情况,对两项经费的测算采取了不同的方法。有的是按照部颁标准,有的是根据单位的部门预算,还有的是依据单位实际支出状况。目前全省各级水管单位均已基本完成了经费测算工作。多数水管单位通过积极主动地做工作,最终基本落实(部分落实)了公益性财政经费。

     各级水管单位通过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推进了“两项经费”的落实。宿迁、盐城、无锡、常州、苏州、泰州、镇江、扬州等7个市所辖县区以及连云港市的灌南,淮安的金湖、清浦、楚州等57个县(市、区)已全部或部分落实了“两项经费”,徐州市完成了市属水管单位的两费落实工作,落实人员经费的单位比例达72.2%。

    (四)有效推行内部改革

    各级水管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尝试,取得了初步成效。

    厅属管理处在人事制度方面的改革措施主要是“按需设岗,以岗定人”。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重新整合内设机构,将全处职工分为运行管理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两类,全处物资(设备)资源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建立核算中心和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严格资金管理,对生产、经营、办公所需物资进行集中采购,对人事、劳资实行统一管理。

    市县水管单位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实行“全员竞争上岗”的人事改革制度。按照部颁的“两定”标准,遵循“因事设岗、一人多岗”的原则设置了岗位,并明确了岗位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全体职工则统一待岗,所有人员的职务一律自行解除。选拔过程按照个人报名、资格认定、笔试面试、竞岗演说、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笔试、面试由上级水利主管组织人员负责试卷出题、监考和批改评分,对每一阶段的结果全部公布上墙,不搞弄虚作假,任人唯亲,整个过程都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单位对竞选成功的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满后,重新面向全员进行新一轮的竞争上岗。此举在单位内部形成了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单位活力,大大提高了管理水平。

    二是推行新的分配制度。水管单位综合考虑岗位的责任大小、用工量、技术含量、工作难易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岗位分配系数,适当拉开分配档次,激发了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的单位按照“按劳分配、效益优先”的原则,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实行档案工资,把事业津贴、地方综合补、奖金等作为考核工资发放,分季度按照签订的管理目标责任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来兑现考核工资,大大激活了单位的内部管理机制。

    三是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改革。根据财政补贴没有完全到位,但水管单位水土资源丰富的实际情况,突出强化了供水服务和水土资源利用两项职能,实行工程管理和综合经营两分开,按照“技术专业、人员精干”的原则,对工程管理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完善工作标准、报酬标准和考核办法,严格奖惩兑现。其他人员安排到经营岗位,实行工效挂钩,在有效解决了人员分流和财政资金不足的同时,提高了管理水平。

    (五)稳步试行管养分离

    在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的基础上,水管单位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管养分离”探索尝试。但由于维修养护经费还不能足额到位,目前全省大多数水管单位实行的仍是内部“管养分离”。

    厅直属9个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已全部实行管养分离,对原有经营性项目进行了撤并,成立了三个维修养护中心(骆运、总渠、江都),实行企业化运作,其它管理处虽未单独成立维修养护中心,但在内部实行管养分离,经费独立核算。

     常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的“管养分离”运行机制目前相对比较成熟。该处将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全面推行市场化养护,公开向社会发布养护招标信息,并选择信誉良好并具备一定水利工程养护经验的单位来参与竞标,在确定养护单位时综合考虑投标单位的报价及养护经验等因素,水闸的养护则由职能科室根据闸门、启闭机、电气设备等的养护要求优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单位实施承包养护。同时对养护工程建立了详细的考核细则和严格的考核机制,加强养护合同管理和养护工程验收工作。实践证明,实施“管养分离”不但精简了事业管理人员,而且提高了工程管理水平,降低了工程管理成本。

    三、改革中遇到的难点和体会

    (一)改革中遇到的难点:

     1、苏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性资金逐步到位有一定的难度。一方面是由于当地财政资金缺口很大,政府部门认为水利部门目前通过水费收入以及从事多种经营等途径还可以维持基本运作,因此并没有把解决水管单位的两项经费作为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来对待;另一方面是我省经济体制改革后,部分苏北的县(市、区)实施财政转移支付,以往市级财政部门对水管单位的财政投入也从有到无,更加减少了水管单位的经费来源。

    2、“管养分离”实施难度较大。部分水管单位的维修养护经费不足,水管单位的经济状况很大程度影响了“管养分离”实施的进度,苏南等地水管单位经济实力较强,新建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已逐步走上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养护队伍,“管养分离”运行机制较为成熟,苏北等地的部分水管单位开展管养分离有一定难度。

    (二)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改革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必须政府主导、领导重视,水利部门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主动和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理解与支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争取支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才能有效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入。

    2、精心组织是改革的必要手段。我省在改革工作的开展上,精心组织,布署。先后组织召开了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和盐城水管体制改革省级验收现场会;由省水利厅领导带队分三个小组多次赴苏南、苏中、苏北地区进行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专项督查,并将各地进展的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及时公布改革进展情况,在《水利简报》上刊发水管改革专题简报16期。并且在各种会议上强调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对改革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要求。全省防汛防旱工作会议上,把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责任目标内容纳入省政府与各市(地)政府签订的责任状内容,把推进水管体制改革与省水利计划投资挂钩是一条重要措施。并把是否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作为今年全省水利系统考核评优的一项重点内容。

    3、分类指导使改革更切实际。根据各地区不同的情况,我省提出了分类指导的方案。对苏南地区提出实现基本经费和养护资金全部到位,并继续大力推行“管养分离”,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全面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对苏中地区基本落实财政资金,确保人员工资完全到位,并积极争取维修养护资金,即使不能一步到位,也要在当地财政部门建立起维修养护专项资金,逐步落实到位;试行“管养分离”,妥善安置分流人员。

     苏北地区按照部颁标准全面完成经费测算,并得到当地财政部门的认可;建立起维修养护资金,争取在3-5年时间内逐步到位,水管单位要实行“收支两条线”;试行“管养分离”,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由于进行了分类指导,我省水管单位改革工作进展的比较顺利。

    4、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是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我省各地从改革起步阶段就开始与财政、编办、体改等部门联系,与他们一起调研,考查和拟定改革方案,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理解和大力支持,也为改革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从总体情况看,全省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已接近尾声, 2007年我们将重点抓好水管体制改革中财政性资金的落实、水管单位内部良性运行机制完善等关键环节,逐步建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场,将水管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对已具备验收条件的地区将抓紧开展验收工作,对还没有完成改革任务的23个县(市、区)改革工作将加强督查指导力度,由厅领导带队进行1-2次督查,确保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水管单位改革工作。

    建议水利部对于工管体制改革和工程管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奖励。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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