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


2007-09-28

    2002年9月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出台后,我省高度重视,结合山东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水管体制改革。按照《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的通知》(办建管函[2007]404号)要求,现将我省水管体制改革情况汇报如下:

    一、水管体制改革总体进展情况

     2004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计委、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物价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4]18号),正式启动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我省先后在全省水利管理工作会议、全省水利防汛及气象工作会议和全省防汛暨村村通自来水工作会议上对水管体制改革进行部署。原省长韩寓群同志和贾万志副省长多次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各地按照国家和省实施意见精神,提高认识,健全领导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全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

    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水利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水利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采取措施全力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水利厅及时成立了宋继峰厅长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实行厅领导水管体制改革分片督导制度,抽调有关处室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同时,结合全省防汛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常年抓,抓常年,直至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二是加强调研培训。省水利厅组织各地对全省水管单位基本状况进行了普查,广泛开展水管体制改革调研,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对全省水管单位“两定”进行测算培训。2005年4月,省水利厅组织各市和试点县(市)参加了部里举办的“两定”标准培训班,同年7月,利用全省防汛视频会商系统,采取异地培训的方式,对全省17个市和140个县(市、区)水利局水管体制改革负责同志以及财务独立核算的国有水管单位测算人员等600余人进行了培训。三是强化改革激励措施。省水利厅多次下发推进和加快水管体制改革的意见,从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激励制约和监督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建立了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制度,采取了将水管体制改革与水利资金安排及水利评先奖励挂钩的激励制约措施。并于2006年5月和2007年2月,两次下发文件,明确对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不仅要求项目管理单位有经批准的改革方案,而且要求水库所在市、县(市、区)也要有政府出台的改革实施意见,否则不予列入投资计划。四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省水利厅多次向省政府领导专题汇报,积极争取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水管体制改革的理解和支持。近日,省政府已同意实行水管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并下发文件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列入政府重点督察任务。

    全省17市均成立了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中济南、淄博、枣庄、烟台、威海、济宁、临沂、泰安、滨州、菏泽、聊城等11个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公室、水利、发改、编办、财政、劳动保障、物价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具体办事机构。各地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现状,因地制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测算工作基本完成。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行)》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简称“两定标准”)等有关规定,水利厅组织各地认真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实事求是地做好人员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费等“两项经费”测算。目前,全省451个(不含青岛)财务独立核算的国有水管单位基本完成了分类定性、人员定岗和经费测算工作。二是政策层面工作取得进展。目前,全省各市基本上都出台了改革实施意见,个别未出台的如泰安、日照两市的改革实施意见也将于本月底出台。三是省级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县取得成效。5个省级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县中除滕州、青州因政府换届等原因改革相对滞后外,章丘、招远、无棣3个省级改革试点县(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除此之外,全省有20个县和89个水库和河道管理单位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二、水管体制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1、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各地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人员根据水利部、财政部的两定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进行水管单位定性、定岗定员和经费测算。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认可。为取得人事部门认可,济宁市将水管单位分类定性与当前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单位定性有机结合,将承担防洪、排涝、抗旱等社会公益性服务任务的6个市直水管单位定性为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努力争取两费落实。各地根据水管单位的类别和性质,结合工程管理单位具体状况,努力争取将两项经费落实到位。全省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落实经费1.2亿元,落实维修养护经费5460万元。其中,滨州市落实两项经费1124万元,其中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773万元,工程维修养护费351万元,经费来源渠道有财政拨款、征收水费、征收河道维护管理费,其中财政拨款759万元,水费275万元,河道维护管理费90万元。无棣县德惠马颊河管理段批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8名在编人员经费由财政负担,并落实年工程维修养护费60万元。邹平县批复4个河道管理所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年事业经费94.4万元,年工程维修养护费95万元。滨城区河道管理单位人员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区政府批复了今年工程维修养护费60万元。烟台市大沽家河管理处经费补助方式由差额补助改为全额拨款,福山区门楼水库每年落实财政经费381万元,莱阳市每年从市财政中拨付200万元作为沐浴水库等5个水管单位职工“三金”补贴和主体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菏泽市属4个水管单位人员工资执行全额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工资来源为农业供水水费,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费来源主要为河道工程维修管理费。

    3、积极探索管养分离。大多水管单位现有人员少于测算数量,加之工程维修养护费不到位,多未推行管养分离。有些水管单位在财政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在单位内部分别确定管、养工作内容,将管理运行工作与维修养护工作分开,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先在内部实行管养分离,对提高单位内部活力起到了显著效果。济宁市梁济运河引黄补南工程管理处按照管养分离的要求,将经营性产业从机关分离出去,经济宁市编委批准,成立了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专职负责梁济运河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实行单独编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临沂市引水工程管理处的维修养护业务委托给临沂水利工程公司,内部工程维修养护实行合同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4、加强内部管理改革。我省水管单位在加强内部管理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有些水管单位积极探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在科学定岗定员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岗位责任制、人员聘用制和目标考核机制。东营市属3个水管单位积极探索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把干部职工工资的30%作为绩效工资,每月按照个人的岗位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并本着外部积极争取、内部先行一步的原则,开展竞争上岗、人员下沉、充实基层工作,用两个月的时间,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形式,在水管单位中开展了竞争上岗工作,将水管单位富余人员全部充实基层站。在全局招考了32名35岁以下的职工充实海堤管理基层站,使6亿资产的海堤工程的管理工作得到了真正的加强。簸箕李、邢家渡、太河等灌区推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择优聘用、竞争上岗、目标责任管理、经营承包等一系列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对提高灌区管理单位内部活力有显著效果。

     5、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在改革中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莱阳市沐浴水库全局原有202名管理人员,按照精简高效、事企分开的原则,清退临时工48名,对154名在编人员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确定管理岗位42人,对112名落岗人员实行脱产培训,享受脱产培训待遇。同时对水库养鱼、旅游、宾馆、酒店、果园等项目全部实行投标经营,成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与水库管理局彻底脱钩,每年上缴租赁承包费67.5万元。临沭县通过水利企业改革,将4个水管单位中的54名职工分流到6个企业中,为水管单位减轻了负担,也为下一步的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改革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省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我省改革进度明显滞后,大部分地方的改革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我们通过调研分析,认为其主要困难和制约性因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认识不到位。2004年5月,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已经启动。此时,部分市委、市政府对整体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已经有总的通盘考虑和安排,一个系统、部门单位的改革方案与全市安排不一定相符,难以得到认可。部分地方政府领导对水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水管体制改革是水利部门一家的事情,或是考虑到部门平衡,将水管体制改革放置下来,没有将其作为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来执行,更没有下大力气来抓。部分地方对改革具体政策理解不到位,认识不到大多水利工程具有公益性特征,其管理运行应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畴,简单认为水管体制改革与事业单位“减员压支”的改革方向相悖,坚持凡是增加财政支出的事项免谈。还有部分地方和水管单位对改革缺乏信心,存在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

    二是部门协调难度大,两项经费落实困难。水管体制改革涉及到发改委、财政、编制、社保等多个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经费、编制、水价调整、人员分流、社会保障等诸多复杂问题,协调难度很大。目前大多基层水管单位的人员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有的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现有预算内单位的人员工资发放还有一定难度,对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存在抵触情绪,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更难以落实。另外,“两定标准”由水利部和财政部两家颁发,部分地方在与人事部门协调时遇到难度,特别是我省多数地市正在进行或即将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当地人事部门对水管体制改革不予支持。

    三是安置分流人员和落实社会保障政策难度大。部分水管单位机构臃肿、超编严重,历史遗留的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障欠帐多,安置富余人员渠道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难。目前,不承担城市、工业供水任务的差额补助水管单位普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例如,枣庄市绝大部分水管单位财政补贴是1980年实行经费切块包干的,当时由于人员工资低,基本能维持工程管理的正常开支。而今人员工资增长了十几倍,原切块经费没增长,资金缺口近70%。临沂市有61个水管单位累计欠发工资达4288万元,欠发时间最长的达14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力争今年年底基本完成我省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初步目标为:2007年9月底前,尚未出台改革实施意见的设区市务必出台改革实施意见;2007年10月底前,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改革实施方案务必出台;2007年11月底前,县(市、区)改革实施意见及所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改革实施方案务必出台;2007年12月底前,市县所属水利工程“两项经费”(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费)落实比例达到50%,其他暂时不能足额到位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有分步到位的承诺文件,有分年度到位的实施计划。下一步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水利工程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的特点,在改革中坚持政府主导、政府负总责的原则,进一步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督促各地加强对水管体制改革的组织和领导,落实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本月底前,省政府将召开由省发改委、财政厅、人事厅、水利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物价局等部门参加的水管体制改革联席会议。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切实抓好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加强部门联动,减小基层协调难度。

    2、进一步加强督察督导。省政府已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列入政府督察任务,我厅将积极做好参谋,督促各地逐级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我厅将继续强化厅领导分片督导制,加大厅领导或责任处室对各地改革进展情况的督导力度,进一步完善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并把水管体制改革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及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水管体制改革滞后,改革措施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水利工程管理、农村水利等表彰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3、进一步落实激励制约措施。我省将按照水利部要求,进一步落实水管体制改革与中央、省级水利投资项目挂钩的措施。在审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计划时,对于未出台实施方案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水管体制改革推进较好的,在中央和省级其他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对进展迟缓、水管体制改革质量不高的,在资金安排上将实行调控。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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